第二节 因公出访管理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537次


一、审批
  改革开放后,出国和到港澳地区访问、经贸考察、招商引资、洽谈业务、技术培训等人员不断增加。因公出访人员须提出书面报告,送主管部门或镇(区)审批后报市人事部门政审、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市(县)长审批后再向省外事办申领因公出访护照和办理签证。1980年10月22日,中山首次领到省外事办发给中山温泉宾馆建设工程指挥部的李晃叠和余日明2人6个月多次往返澳门的护照,到澳门采购宾馆装饰及安装设备所需的物资。

  1988年7月,市印发《关于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审批的补充规定》,要求各镇(区)和市直部门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工作,安排专(兼)职干部1人专办。1993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临时因公出访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核审批权限的通知,审批权限调整后,市外事办公室坚持严格审批,及时按照程序办理申请。1996年8月,修改因公出访审批报告表和多次往返港澳报告表,要求各镇(区)单位严格审核审查,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1997年6月,市府办印发《关于香港回归期间因公赴港澳证件审批规定的通知》,控制出访人数。7月1日香港回归后,印发《关于申请往来香港通行证及赴港签注事宜的通知》,保持审批办证的连续性。1998年3月,开始扩大企业因公出访审批范围。针对部分妇女到境外生小孩问题,印发通知,要求40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办理赴香港通行证时,须提供《因公出访担保书》,由单位领导担保、企业提供担保金。2003年8月,取消育龄妇女赴香港提供保证金制度。1999年,市委办印发《关于派往驻港澳企业常驻人员的审批管理规定和加强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制订企业实施优惠待遇的若干规定,为企业服务。2000年3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因公出访管理,完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市外事办三级审核把关的制度。200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事工作管理和因公出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领导干部出访审批管理制度,执行党政机关人员从严、一般性考察从严、非经济性出访从严的“三从严”原则。配合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和金融机构限制拖欠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法人出境。2002年,清理原有审批项目9个,只保留外国人入境签证函电审批项目,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核、市属单位与国际友好城市的有关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审核、因公出访审核审批项目改为内部事务。开发外事审批签证管理系统软件。2003年,受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和实行广东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赴港澳旅游的政策后,中山居民循因公渠道办理赴港澳通行证的人数减少。次年,对因公出访证件的办理,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开通邮政快递证件业务,再次将办证费调低50%。简化名优企业出访办证手续,优先办理强优企业、纳税A级企业的出访证件。1989—2005年,全市审批因公出访6.88万批14.02万人次,1994—2005年未批准不符合规定的810批1250人次出访。

二、护照与通行证管理
  改革开放初期,签证工作由人事部门和市(县)政府办公室办理。1987年10月起,由外事办接管涉外签证工作。1988年1月,印发《关于做好申办护照签证和护照管理工作的通知》,由市外事办统一申办各部门、各单位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和外国(包括香港、澳门)签证;规定持证人出访回来7天内必须将护照交外事办统一保管,不得个人保存,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不予办理申办签证手续,追究出问题者责任。1989年8月,市印发《关于加强对多次往返港澳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持有多次往返港澳护照的人员属公司企业的证件交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保管,行政单位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时经领导批准,出访回来3天内将证件交回原保管部门。

  1991年6月,进一步加强公务护照管理,规范集中统一管理公务护照,以防丢失或出漏洞。镇(区)的公务护照集中到镇(区)专责保管,市属单位集中到市外事办保管,领取使用须领导审批。1996年3月,举办护照专办员培训班。检查部分镇(区)和单位护照管理工作,做到专册登记、专柜专锁、专人保管,领用或收缴均需登记。1997年,重新编印《签证须知》,实行护照管理电脑化,建立全市因公临时出访人员资料库。当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往来香港由原来使用护照改为使用通行证。1998年9月,针对一些单位出现护照证件长期由个人保管,持证人擅自持因公护照到外国驻北京、广州或香港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办签证,及护照、通行证丢失或被盗等现象,再次印发通知,强调执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受理签证时,对持有多本护照者采取先收旧再办新证。1999年12月20日,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往来澳门由原来使用护照改为使用港澳通行证。

  2000年5月,全面清理各单位的因公出访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完善证照领用、上缴、遗失、注销等管理制度。2004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因公前往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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