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645次


  1978年7月,成立中山县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正科级建制,隶属县委统战部,地址在孙文中路132—134号。1980年9月,中山县革命委员会改为中山县人民政府,县革委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改称为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两办合署办公。1983年12月,国务院批准中山撤县设市(县级),县侨办改称为中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市侨办),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1984年1月,省政府委托佛山市代管中山市,市侨办隶属佛山市侨务办公室管辖。同年,石岐镇取消建制,石岐镇侨务办公室并入市侨办。1986年6月,市侨办迁至石岐民权路3号办公。

  1988年1月,中山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下半年,市侨办升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市政府直属办事机构,内设人事秘书科、侨政科、外事科,1990年增设经济科,1991年1月增设联络科、宣传科。仍然是市侨办、市外事办合署办公。

  1992年5月,市侨办与市外事办分开独立办公,为市政府直属办事机构,内设秘书、联络、宣传、经济、侨政5个科,机关行政编制16名。1994年6月,市侨办迁至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二楼。1996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保留市侨办。

  2001年8月14日,随中山市政府机构改革,市侨办更名为中山市侨务局(简称市侨务局)。2002年2月迁至民权路3号。

  2005年,市侨务局内设办公室、侨政科、联络科、宣传科、经济科,设置国家公务员职位17名,老干服务人员编制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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