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6 【点击率】579次

 

一、110报警服务台
  1988年,市区公安分局成立110刑事报案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及处置辖区警情。1994年设总值班室,对外公布855330和855386报警电话,昼夜接警。将号码为110和119的报警电话仍设在市区分局和消防部门。1999年成立110报警服务台,接收全市110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2000年接入号码为119的火警电话,实现三台合一,形成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110报警服务台为纽带、巡警为骨干、派出所为依托,治安卡点和群众治保力量为辅助,统一指挥、协调运作、快速反应的动态治安打击防范机制。当年,110报警服务台增加受理警务电话投诉职能,受理及落实警务投诉187宗。110开通后,“有困难拨打110”的口头禅深入民心,许多群众报110要求出警处理的事项超出公安机关职责权限。2000—2003年,与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煤气故障5400宗、环境噪音扰民1.27万宗、寻找走失人员84人、救护伤病人员4000人、其他救助2.73万宗。2005年,市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建设现代化的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以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为基础,按照“一级接警、分类处警”模式运作,快速处警,形成涵盖全市的公共救援保障体系,实现各联动单位一体化大指挥格局。

二、执勤巡逻
  1981年,石岐镇公安分局成立治安巡逻队,徒步或骑自行车上街巡逻。1993年,市公安局组建巡警队伍,上路执勤巡逻,维护社会治安。警力紧缺的镇(区)采取“巡治合一”(即由1名巡警带1名治安员)巡逻,有时组成便衣队巡逻。1997年,市公安巡警支队将巡逻区域分为警区、巡区、巡段三级,作为大队、中队、执勤小组的巡防区域。2001年6月成立城区巡警大队后,各巡警中队民警昼夜轮岗执勤。半年内盘查可疑人员44449人、可疑车辆28661辆,接处警16448宗,查获刑事案件318宗、治安案件1177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75人。城区路面发案率下降12%,“双抢”案件下降21.2%,盗抢机动车案件下降27.1%,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至2005年,巡警为民排忧解难20629宗28282人,救死扶伤5866宗8226人。

三、治安联防
  改革开放后,中山城乡各镇(区)的社区(村)成立治安联防队、巡逻队、护街队、护村队等联防组织,维护社会治安。1982年,全县30%的大队(圩镇)成立治安巡逻队,共有治安队员1776人。1984年开始推行治保会与农民订立治安承包合约的治安承包责任制。90年代,主要开展巡逻防范、看村护院等基础防范工作。2001年后,联防组织协助检查重点要害单位、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和出租屋等,同年,全市有4名治安员因公殉职,520人负伤。2004年,市公安局向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治安员及其家属申请发放抚恤及慰问金5宗共9.8万元。1984—2005年,全市治保会协助查破刑事、治安案件6437宗,现场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1万人;村居治安联防组织协助查破案件3096宗;政府组建的治安联防组织协助查破案件8245宗。

四、社区警务
  2002年5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社区警务建设。中山以石岐区和小榄镇为试点,各设社区警务室4个,每室配有民警2—3人。2004年11月,全市建成社区警务室52个,占应建总数48%。2005年,整理编写社区警务规范汇编和综合台账样式,考核社区民警绩效。同年10月,全市社区居委会均建立社区警务室,配有民警265人。

五、设卡堵截
  1993年9月起,为防控犯罪活动,特警大队在番中公路十顷大桥设卡,昼夜检查进出中山的机动车辆,打击盗抢车辆和流窜犯罪。1995年建立全市第一个固定治安卡哨——民众十顷卡哨。1996年在番中公路创建平安大道和开展冬季“严打”,在民众、东凤、古镇等镇设卡堵截,打击车匪路霸和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1998年3月,在神湾、南头、古镇、东凤、十顷设立5个卡哨,查获一批嫌疑车辆,查获重大贩毒案1宗。2000年,石岐区巡警大队在城郊结合部设置临时卡哨10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3人,查破重大刑事案件32宗45人。2002年8月,组建古镇卡哨;当年在全市统一清查行动中,十顷卡哨查获1辆福田牌农用汽车,缴获被盗摩托车6辆,摧毁盗窃摩托车犯罪团伙1个。2005年,十顷、古镇、京珠高速城区、翠亨、港口、民众、三角和国道省道的东凤、南头、神湾等10个固定和临时卡哨共截获各类被盗抢汽车54辆、摩托车43辆,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53名,破获现行特大刑事案件11宗。

六、保安服务
  80年代中期,中山出现厂企单位自建自管的保安组织。1985年7月,市成立企业性质的保安服务公司,有保安员32人,1986年增至122人,公司业务由公安机关负责指导,为26个单位提供有偿保安服务。1991年,保安公司增设保管服务,设保管站供客户保管金器、玉器、契证及债券。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联网报警监控中心,为客户提供报警器设计、安装、保养及维修服务。1997年,市公安局制定《规范我市保安服务业的意见》及《保安服务总公司章程》,决定将全市保安组织收编公安机关管理,规定保安员需经公安机关政审、培训合格,并持有中山市保安员资格证,佩戴中山市保安员上岗证方可上岗执勤。1998年,全市有23个镇(区)成立保安服务分公司,全市纳入公安机关管理的保安队伍共2663支13408人。2003年,保安公司组建直派大队,拓展保安员派驻业务。2004年市保安公司成立押运分公司,在公安局监督下承接金融机构等单位贵重物品的快捷安全运输;2005年,安全押运2万次,安全行驶135万公里,押运标的安全率100%。2005年,保安公司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68宗、治安案件536宗,1名保安员光荣牺牲,1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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