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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10 【点击率】768次 | |||
1994年7月15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红十字会第二届理事会。由副市长陈根楷任会长,设3名副会长,市长汤炳权任名誉会长,设名誉副会长6名。1996年12月20日,市政府批转市红十字会《关于组建镇(区)红十字会的意见》,各镇(区)按照《意见》的要求,相继成立镇(区)红十字会。 1997年副市长姚本棠任会长,设副会长3名,代市长简国森任名誉会长。7月22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事业编制4名,科级建制,经费在市财政核拨市红十字会经费中列支。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挂靠市卫生局。1999年8月副市长姚志彬任会长。同年9月23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三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由副市长姚志彬任会长,副会长4名;聘请市政协副主席姚本棠为名誉会长,设名誉副会长2名。2003年5月副市长司徒伟湛为会长,2004年3月副市长李树之任会长、设副会长1名。2005年11月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中山市红十字会机关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将市红十字会改为单独设置,副处级建制,机关事业编制6名,归口市府办联系协调。 市红十字会会址于1998年5月迁至孙文东路245号。2005年底,全市基层组织69个,团体会员单位56个,会员13289人,义工6337人,其中注册义工2000人。 1990年起,市红十字会在全市各类学校成立以青少年为主的红十字青少年组织。至2005年,全市先后有15所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成立红十字会,有青少年会员11296人。 1997年12月11日成立中山市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2001年4月9日市红十字会印发《中山市红十字会义务工作者委员会组织管理规则》。至2005年,全市有3000名义工活跃在68个农村社区。 1997年7月制定《中山市大、中、小学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程》、《学校红十字会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编印《中山市红十字青少年队长手册》。2003年7月,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评选出华侨中学等7所学校为红十字会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授予“中山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学校”称号,并评选出市首届“十佳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二、主要工作与活动 援助赈灾 1991—2005年,市红十字会共组织赈灾援助31次,共获捐助款3180.32万元,捐助物资折合677.41万元,合计3857.7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港口、黄圃、东凤、三角、神湾等镇慰问困难群众,援助坦洲镇、神湾镇台风与水灾,民众、三角、阜沙等镇龙卷风灾害;援助广东省内的河源市、韶关市、肇庆市、梅州市水灾,肇庆市冰雹灾害,深圳市特大火灾;援助华东地区特大水灾,江西、湖南、四川、广西等省区水灾,西藏、青海雪灾,河北张家口市地震,长江流域特大洪灾,云南省丽江县地震,台湾地震;援助国外的印度洋海啸地震灾害。 救助服务 1989年市红十字会拨款44.6万元,创办中山市红十字会启智学校,对弱智儿童进行智力开发和教育培训。1989—2001年每年拨出2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和发展。2001—2004年拨款120万元参与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998年市红十字会创办的红十字医疗门诊部投入使用,至2005年共为12.76万人次提供医疗服务,其中免费医疗1.07万人次,减免药费54.11万元。 1990—1991年市红十字会拨款151.9万元在中山市桃苑路建造1座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的颐乐楼,收养100位社会孤寡老人和弃婴孤儿;拨款80.1万元开办年采(供)血量超500万毫升的红十字中心血站。1997年该站由孙文东路245号市红十字会内迁往市博爱医院医技楼四楼。 1993年7—8月为粤北山区贫困群众募集捐款148万元;9月受市政府委托举办1993年扶贫系列活动,募集扶贫款146.1万元全部移交广东省1993扶贫年活动办公室。 1996年1月25日,市红十字会和市人民医院接到侨居美国夏威夷同胞年仅2岁的爱伦因患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急需进行骨髓移植以挽救生命的求救信,及时向市领导汇报,立即发动全市人民为挽救小爱伦献出爱心。30天内全市有超1000人报名捐髓,抽检465人,惜无配对成功记录。 2000年9月,启动中山市红十字会爱心助学工程,给予困难学生每人每学期400元助学金;至2005年7月共援助3633名困难学生。 2001年,市红十字会以改善处于困难境遇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重点,走访、调查特困群体,建立救助对象档案,实施综合援助计划。800个由会员、义工参与工作的服务网点以“三定一包”(即定服务对象、定服务工作者、定服务计划、小组包干负责制)工作制和“三帮一”(三个义工负责帮一个特困生)的助学方式对特困者予以帮助。全年会员、义工对弱势人群开展服务1.3万人次。2001年11月至2004年9月,市红十字会与国际微笑行动中国基金会联合主办,市残联、市博爱医院共同参与承办3次“国际微笑行动”,为506名特困家庭的唇、腭裂儿童患者免费治疗。 2002年,实施爱心工程,红十字义工和青少年无私为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士、长期卧病的长者及特困人士服务,全年参加义务服务3300人次,计1.32万小时。 2004年,在“5·8”世界红十字日启动“做百件实事,迎百年华诞”活动。5月11—13日,在第十四个全国助残日,与市残联慰问全市300户特困重症残疾人,给每户发放救助金1000元;5月18—20日,与市总工会慰问全市120名特困职工,给每户送慰问金1000元;8月28日与市妇联共同主办“美丽形象,心灵健康”慈善演讲活动,为援助特困妇女儿童家庭募集善款4.608万元;9月19日市红十字会向每户特困妇女儿童家庭发放慰问金500元。 2005年,市、镇红十字会援助困难家庭12450户,金额1200万元,并向5810户困难家庭派发礼物、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在“5·8”世界红十字日对全市300户重症特困残疾人士家庭、115户特困职工家庭、6户相对困难劳模家庭、30户困难护理工作者家庭、10户困难无偿献血者家庭、10户困难的智障儿童家庭每户发放援助金1000元。 卫生救护 市红十字会成立后,共组织8万名群众学习现场急救技术。2002—2005年举办急救知识培训及防病知识讲座532期,培训6.82万人次;举办红十字急救员培训班660期,培训3.6万人次,组织红十字会会员、义工参加系统规范的急救技术学习。 1999年12月12日,市红十字会应香港圣约翰救伤队的邀请,选派18名救护培训教员、医师赴港学习交流4天。2000年10月28日与香港拯溺协会、市侨办、市体委联合举办两地拯溺技术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学习香港拯溺工作的经验。2001年4月9日,市红十字会印发《中山市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工作委员会组织管理规则》,加强卫生救护工作。2002年8月16—18日与市海外联谊会邀请香港圣约翰救伤队150人到中山推广交流急救技术。 2004年中山市红会卫生培训中心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登记注册,规范培训范围和急救技术培训工作规程。 献血捐髓 1997—1998年,市红十字会连续2年在“5·8”世界红十字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周活动,与团市委联合开展献血法及无偿献血知识竞赛,与市卫生局联合举办志愿无偿献血签名活动,市红十字会举办的“血浓情更浓”无偿献血义演晚会由中山电视台作现场直播。 1999—2002年,与有关部门举办系列无偿献血宣传活动。2003年10月11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5周年,与市无偿献血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在东区万佳百货广场举行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派出专家义务为群众咨询血液疾病防治知识和献血的科学知识;血站派出采血车在现场接受市民捐血。 在2004年6月14日首个“世界献血日”,与市卫生局、市献血办联合组织宣传活动,并向10名全国无偿献血金奖获得者授予中山市无偿献血宣传大使称号;组建中山市无偿献血宣传队。同年12月成立中山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2005年“世界献血日”纪念活动期间,召开座谈会,并组织慰问8户经济困难的无偿献血积极分子家庭,给每户送800元慰问金和慰问品;12月,市红十字会授予20名志愿者“中山市无偿献血星级志愿工作者”称号,其中三星级义工1人,二星级义工4人,一星级义工15人。 2005年3月24日,与市献血办联合举办中山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启动仪式,共1000名志愿者出席启动仪式并参加“捐献骨髓、弘扬博爱、拯救生命”签名活动。当年,中山有近400名志愿者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行列,中山市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 艾滋病防治 2001年起,在每年的“世界艾滋病日”,与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等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至2005年,市、镇红十字会制作艾滋病防治宣传图展板299张,举办宣传活动200次,印发宣传资料20万份。 2005年12月1日,市红十字会参加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办的以“遏制艾滋、履行承诺”为主题的中山市200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对外交往 1994年1月31日至2月4日,市华侨中学红十字青少年代表1人随中国红十字总会组团赴台湾参加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冬令营。1996—2001年协助香港“苗圃行动”者步行去广州,沿途为步行者提供急救服务。1997年,组织一批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赴华东、上海等地红十字会参观学习,5月接待到中山了解慈善万人行活动情况的中华慈善总会调查组,10月与广州、深圳、珠海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第八次全国中心城市红十字会经验交流会,11月市华侨中学红十字青少年会员赴香港参加1997年香港红十字会回归仪式暨会员大会操庆典活动。 1995—2005年,接待到访中山的朝鲜、越南、印度尼西亚、缅甸等国红十字会与巴基斯坦红新月会代表团,举办香港——中山红十字会会员、义工交流联谊活动7次,组织与香港圣约翰救伤队和香港拯溺协会交流3次。2001年3月26日,接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办事处主任古浩德到中山的工作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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