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保密工作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10 【点击率】317次


一、机构
  1973年3月成立县革委会保密委员会,1988年12月成立市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90年7月1日成立市人民政府保密局(副处级),作为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1994年11月4日市政府保密局与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1997年3月更名市国家保密局,隶属市委办公室。人员编制7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下设秘书科、技术科、督查科。2005年,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1人,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二、保密宣传教育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上出现把保密与开放相对立的错误观念,有的认为一旦全面开放即无密可保、有密难保,有的把保密工作神秘化,认为保得越多越好。1989年,在《保密法》颁布初期,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宣传教育上,纠正错误观念。到80年代末,工作重点逐渐转入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普及上。1995—2005年,由于涉密存储介质的多样化,宣传教育以宣传普及新技术、新管理方法为重点。

  保密法规学习 以召开工作会议为主要形式,教育干部群众树立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保密工作的观念。1983—1985年召开宣讲新时期保密工作指导思想专题会议6次。1988举行学习宣传《保密法》和《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报告会。1990年开展全市干部职工《保密法》知识竞赛,巩固宣传学习成果,通过板报、墙报、橱窗专栏等把保密宣传教育引入社区。1991年《保密法》列入全市“二五”普法规划,与普法教育相结合。1993年9月,开展《保密法》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市保密委员会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开展新时期保密工作研讨、播放保密宣传教育片、编印和免费发放《保密工作简报》。1995年7月召开“二五”普法期间普及《保密法》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交流保密工作经验。1996年7月开展《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宣传周活动,市四套班子和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领导成员参加,自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并提交书面报告。2003年9月开展《保密法》颁布15周年纪念活动,并于10月开通中山市国家保密局网站,拓宽保密法制宣传渠道。2004年2月收集全国发生的11宗失密泄密案件和反窃密、防泄密对策的文章3篇,汇编成《警钟常鸣》(失密、泄密案例警示录)发给各单位开展保密教育学习。

  组织观看宣传教育片 1985年起,市委保密委员会联合市委整党办公室,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观看广东发生的15宗较大的失密、泄密、窃密案例的电视录像片《警钟长鸣》和内部保密教育电视片《择》、《通信保密资料片》。2004年11月市委办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保密委成员,各镇(区)党委书记和分管保密工作的副职领导,市直各副处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重点要害部门的重点涉密人员300人观看保密形势教育片《筑牢保密防线》,首次以机密级材料向全市重点涉密人员开展宣传教育。

  专题培训 1998年4月,将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培训、考核内容和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1998—2000年,举办企业商业秘密及其保护措施、国家秘密的确定和调整、外事工作保密管理、通信设施的安全保密、经济合作中提供秘密资料的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技术等讲座,剖析与解决保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2001年6月举办警钟长鸣——窃密泄密案例巡展,首次以国外采用的各种窃密技术设备和国内一些重大泄密事例宣传保密的重要性。

三、技术设备
  70年代,防盗门窗、铁柜是最早最基本的保密防范设备而被广泛应用。80年代初,电话普及后,市机要通信使用加密电话作为通信工具。进入90年代,保密技术设备配置涉及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传真机、电脑打字机、复印机、电传机等,凡需存储、传输、处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信息的均采取必要的保密防范措施。具有储存和防盗装置的电子密码保密柜与碎纸机被普遍使用,全市配备电子保密柜500个,碎纸机1200台。1995年推广使用防止电磁辐射泄密的微机视频信息保护机,是当时最有效最先进的防止计算机终端、电脑打字机等因电磁辐射而泄密的防范设备。

  2001年5月推广使用网络安全隔离卡,实现计算机在两套网络中自动切换,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物理隔离的有效形式。2003年开通使用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OA),凡需在平台与外网切换的计算机必须统一安装网络安全隔离卡,以保障OA系统的信息安全。至2005年全市安装网络安全隔离卡1900张。配置互联网涉密信息搜索系统,防止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启用后未发现本市所属网站或主页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2004年4月市委常委会议室、市会议中心和中山温泉宾馆配置会议信息保护机,采取信号干扰方式保证重大会议上移动电话无信号,杜绝重要会议手机涉密。2005年6月全市17个高考保密室作为重点涉密部位配置电视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扫描报警装置,保证高考试卷的安全,成为广东高考保密室设置的先进典型。同年9月,保密局配置2套计算机上网痕迹恢复检查系统,取代原来靠技术人员手工操作的检查方式。该系统可恢复显示计算机中刻意删除和隐瞒的上网痕迹和涉密信息,即时记录检查结果,既确保成效又提高检查效率,成为全市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的有力手段。

四、专项保密检查
  1990年前全市保密工作内容简单,主要开展清理涉密文件的检查工作。1985年和1987年进行2次全市性保密工作交叉大检查评比活动,检查完善各单位涉密文件的管理。1989年《保密法》颁布实施后,国家保密局制定一系列保密规章。中山的保密专项检查工作以各单位贯彻实施保密法律规章情况为主要内容。1990—2005年专项检查《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新闻出版保密规定》、《对外经济交流、合作中提供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广东省企业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贯彻情况。2000年后,信息安全逐渐成为保密工作主题之一,保密局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检查作为每年的专项检查。由于保密专项检查的技术性专业性增强,保密委协调有关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保密委员会保密技术工作协调小组,审查审批党政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拟建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对保密技术检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至2005年进行相关专项检查5次。2004年7月,省检查组检查中山开展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发现违规现象。2005年5月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大规模的保密大检查,成立保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3个组全面检查9个镇(区)和41个党政机关单位。通过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462条,并监督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查处泄密事件
  1988年前查处泄密事件以1951年公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为依据,中山查处丢失涉密文件3宗。《保密法》的颁布成为查处泄密事件的法律依据。1991年9月中山正式实施泄密报告制度,规定24小时内需要报告的事由和立即报告的事由,明确泄密报告的内容。凡发生失泄密和窃密情况,依照法规处理,如果是窃密案,同时要报告公安部门。1999年3月贯彻《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强化各单位处理泄密事件的能力。对遗失密件和泄密事件,保密局查明事件发生的过程及细节,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泄密责任人。

  1999年12月发出关于在新闻出版工作中注意保守国家秘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出版物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要求。市国家保密局严格执行市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督促有关单位严肃查处。

六、保密行政管理
  定密监督管理 80年代,部分单位对如何规范定密存在模糊认识和不同理解。1984年4月,自下而上划分保密范围,经研究汇总平衡文书保密61项,保密重点单位有市委、市政府、档案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邮电局、武装部。划清密与非密、核心秘密与非核心秘密的界限。1998年实行定密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将年度定密情况于次年1月前报市国家保密局,将无定密依据的、已过保密期的、失去保密价值的予以解密,实现国家秘密的动态管理。

  涉密人员监督管理 1986年9月,在全市开展审查登记机要保密人员工作。掌握保密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确保将可靠、可信、可用的干部选配在涉密岗位。2000年开展专(兼)职保密干部和保密员岗位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无上岗资格证仍在岗的人员,一旦发生失泄密事故,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已取得资格证人员,须定期接受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才能继续持有上岗资格证书。至2005年举办保密业务岗位培训班7期,培训1600人次,全市持有有效上岗资格证的专(兼)职保密干部和保密员共356人。

  涉密载体管理 80年代末,针对部分单位纸介质“三密文件”(机密、秘密、绝密)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申《保密法》及实施办法关于密件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密件管理规定。1990年9月执行国家颁布的《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对印刷、复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单位实行注册备案、年审检查制度。经审核,选定3个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单位,扭转印刷、复制国家秘密载体较混乱,难管理的局面。1993年针对非法携带国家秘密文件出境行为逐渐增多的情况,实行携带密件出境许可证制度,需自行携带秘密文件出境必须经上级部门同意,保密局审批后核发许可证。2001年5月各单位参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简称《规定》),清查清理单位已制定的秘密载体管理规定,修订和完善与《规定》不一致或内容不完备的规定。2002年将司法考试纳入保密局保密管理范畴。2003年4月实施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要求凡在对外科技交流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并实行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开展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的涉密程度、范围、数量的注册备案工作,建立中山市对外科技交流人员保密资料库。同年10月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安全局和中山海关三方联合签订《关于建立对非法携带密件密品出境人员查处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改变过去涉密载体出境监管仅靠保密局的局面,通过联合协调,共同履行职责。1998年起,保密局参与绝密级国家秘密高考试卷保密工作。每年高考期间,制定高考保密方案,成立考务保密工作小组,建立突发事件协调应急机制,实施高考期间保密工作全过程跟踪。由于措施得力,中山无高考泄密事件。2005年6月规范全市高考考场保密室建设,严格检查验收市招生办公室和9个高考考场保密室,发出《中山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室合格证》10个。同年增加对国家教育执(职)业资格、国家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管理。

  现代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 1994年4月全面检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安装使用的无线电话,进行登记和发证,发出无线电话使用许可证746个。2001年4月执行国家关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经保密工作部门审批许可才能投入使用,未经审批许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次年11月起利用“因特网”涉密信息检查系统开展网上信息监察工作,建立网上涉密信息审查制度,建立中山市网络资源信息库,定期检查全市1700个网站的内容,未发现所属网站登载涉密信息。中山实施网上信息监察工作比全省规定时间提前了4年,中山的经验在全省会议上推广。2003年3月制定《中山市党政信息网络统一平台内部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党政平台内部网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使用党政平台内部网必须坚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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