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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4 【点击率】274次 | |||
1989年,抽样检验市内生产的饲料,合格率仅为8.8%。1991年起,针对中山市特色经济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检验,整顿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产品检验合格率升为78.15%,比1987年提高23.15个百分点。1994年,市质检所共获得46类622种产品的检验资格,比1989年增加335种。1998年,重点产品检验合格率为81.7%,燃气热水器市定期检验合格率89.6%,比1997年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合格率高70个百分点。2000年,抽油烟机和消毒碗柜的检验合格率分别比1999年提高27个和23.3个百分点,古镇和东凤镇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分别比1999年提高27.3个和19.8个百分点。 2001年7月1日,在中山市城区成立省灯具检测站。2002年,以古镇为试点,开展区域特色产品质量年活动,专项整顿灯具、锁具、腊味、燃气具、厨卫产品、饮料等产品质量,“一镇一品”的产品抽检合格率稳步上升,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产品质量提高。2003年,市质检所与计量所合并为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04年通过国家认监委国家实验室认可。2005年,省灯具站迁至古镇,建设黄圃食品检测站,设立古镇计量站,在城区、小榄、沙溪分别设立水表检定站。 二、市场商品质量抽查 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 2005年9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开展中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产品质量监督的后处理 1992年1月,市内个别饮料企业的劣质产品事件被《中国消费者报》分别以《最好别喝》和《千万别喝》为题登载后,市技监局领导赴北京,说明“宝之乐”乳酸奶按现行的乳酸饮料标准检测应为合格产品,后《中国消费者报》作出更正,维护中山产品的声誉。 ![]() 2003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到游乐场检查游乐设施安全性能,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1995年起,实行产品质量后处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1997年起,市技监局对经国家监督检验、省级定期检验和本市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分期分批举办学习班,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对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及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的企业立案处罚、社会曝光,甚至建议吊销执照。2004年起,聘请专业人员为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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