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质量监督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4 【点击率】274次


一、质量检验
  1984年7月前,中山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由佛山市标准计量管理局统一监督检验;8月,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设质监股;12月,为小榄绩西电器配件厂生产的电动按摩器出具中山第一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全年检验产品32批次。1985年9月,成立中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称市质检所)。至1987年,市质检所主要有电器安全和鞋类检测设备,其他大部分产品仍由佛山市质检所抽检。1988年,市质检所负责全市产品质量检验、市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申报和获奖的优质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用于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培训企业产品检验人员等项工作。

  1989年,抽样检验市内生产的饲料,合格率仅为8.8%。1991年起,针对中山市特色经济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检验,整顿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产品检验合格率升为78.15%,比1987年提高23.15个百分点。1994年,市质检所共获得46类622种产品的检验资格,比1989年增加335种。1998年,重点产品检验合格率为81.7%,燃气热水器市定期检验合格率89.6%,比1997年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合格率高70个百分点。2000年,抽油烟机和消毒碗柜的检验合格率分别比1999年提高27个和23.3个百分点,古镇和东凤镇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分别比1999年提高27.3个和19.8个百分点。

  2001年7月1日,在中山市城区成立省灯具检测站。2002年,以古镇为试点,开展区域特色产品质量年活动,专项整顿灯具、锁具、腊味、燃气具、厨卫产品、饮料等产品质量,“一镇一品”的产品抽检合格率稳步上升,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产品质量提高。2003年,市质检所与计量所合并为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04年通过国家认监委国家实验室认可。2005年,省灯具站迁至古镇,建设黄圃食品检测站,设立古镇计量站,在城区、小榄、沙溪分别设立水表检定站。

二、市场商品质量抽查
  1985年,中山市质量监督部门执行《广东省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规定》,负责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1987年,由市标准计量局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委员会等单位组成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组,在城区开展首次市场商品质量抽查,以后每季度抽查1次。1988年后,市场商品质量抽查范围延伸至镇(区)。1989年,市政府任命工业产品、市场商品质量监督员21人,强化监督工作。1992年,重点监督食用植物油、水泥等商品。1997年,专项抽查旅游商品、黄金首饰、电线电缆、中秋月饼等商品。1998—2000年,抽查应节商品、水泥钢筋、珠宝玉石、纯净水、中秋月饼、车用油等商品质量。2001年,进行机构改革,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移交给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
  1989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等6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通知》。年底,市政府成立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技监局。1990年上半年,全市掀起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高潮,有856个单位经自查后,发现有问题商品15种,封存13批次,退货25批次,报废处理5批次。市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市技监局大范围检查全市的镇(区)市场,查出无证产品12种63批次。此后,每年坚持严格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加强证后监督工作。2002年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审查和证后监督工作。

  2005年9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开展中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产品质量监督的后处理
  1989年,市技监局针对产品存在的缺陷,向企业提出改进建议,使风扇等14个产品的质量得到提高。

  1992年1月,市内个别饮料企业的劣质产品事件被《中国消费者报》分别以《最好别喝》和《千万别喝》为题登载后,市技监局领导赴北京,说明“宝之乐”乳酸奶按现行的乳酸饮料标准检测应为合格产品,后《中国消费者报》作出更正,维护中山产品的声誉。


  2003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到游乐场检查游乐设施安全性能,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1995年起,实行产品质量后处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1997年起,市技监局对经国家监督检验、省级定期检验和本市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分期分批举办学习班,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对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及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的企业立案处罚、社会曝光,甚至建议吊销执照。2004年起,聘请专业人员为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上一篇: 第三节 计量 【关闭窗口】 下一篇: 第五节 查处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