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量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295次

 

一、计量检定
  1988年起,实施强制检定(下简称“强检”),第一批强检的计量器具25项48种。至1990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5项、32种、1.7万台(件)。1993年,强检500台出租小汽车计费器,核发国家统一的计费器合格证。1998年,检查医院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及管理情况。2000年,各镇(区)实行水表、电表安装前强制检定。2002年,中山市衡器检定修理站检定全市20个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3510件和公平秤118台。2001—2005年,共检验仪器设备30万台(件)。

二、计量监督管理
  1980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普查6个公社的商业、供销社和粮所下属企业的衡器。1988年,会同市物价局在商贸系统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商店评比活动。至1989年,全市评出物价计量信得过商店18家。1991年后,加强商贸计量执法,包括液化石油气、加油站、各农贸市场衡器及定量包装商品商贸计量的监督。1994年,建立对全市制造互感器、弹簧度盘秤等企业定期监督抽查的制度。2002年,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1985年起,开展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至1989年,全市计量定级企业79家。1991年,计量工作直接为33家企业取得经济效益1847万元。1992年,停止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

  1987年,全市有17家企业获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1989年,市技监局接收烟墩办事处烟墩衡器修配厂,成立中山市衡器检定修理站,负责全市木杆秤生产和台案秤的购销、检定、改制及修理。1990年,依法改制工业和医用计量器具535台(件)。1995年后,每年考核生产和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并核发许可证书。同时,实行许可证的年审和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的复核换证。

  1995年后,指导企业建立计量管理体系,为企业建立计量标准提供计量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至2002年,全市有31家公正称重站经计量认证合格。2003年,全市所有加油站全部完成计量保证体系的确认。2005年,市建设质量检测中心、市农业产品检验中心及市卫生防疫中心完成计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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