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抽样调查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4 【点击率】502次


一、1%人口抽样调查
  1987—2005年,中山市共开展3次1%人口抽样调查。

  1987年,首次开展,调查时点为1987年7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有人口增长、分布、文化素质和出生、死亡、户口迁移状况。以户为单位,逐户上门登记调查。

  1995年,第二次开展,调查时点为1995年10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与首次同。调查18个镇(区),54个小区,共3532户,调查人口14824人。1年内出生人口(即1994年10月1日至1995年9月30日)244人,死亡人口85人。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拟定的计算公式推算,1995年中山市人口出生率为16.58‰,死亡率5.77‰。同年底,完成调查资料手工汇总和微机数据处理。

  2005年,第三次开展,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样本规模5万人,在24个镇(区)中抽选100个村。调查内容设《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死亡人口调查表》共2份,包括63个调查项目,其中户记录20项,人记录35项、死亡表录8项。次年3月31日公布《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并于12月3日编辑出版《中山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分析汇编》。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结果,2005年11月1日零时,中山市常住人口243.22万人,其中男性123.22万人,占50.66%;女性120万人,占49.34%。

二、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1984年,成立中山县农村抽样调查队,1989年更名为中山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农村抽样调查工作,主要对农村住户、农产量抽样和乡村社会经济、畜牧业、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农产品价格、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村经济运行等10余项进行调查,其中大部分是国家和省的调查任务。

  2002年,配合国家和广东省统计局开展农村多目标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MPPS)调查技术试点研究工作。

  2003年,中山市组织实施市、镇、村3级的农村“MPPS”抽样调查,成为全省首个将该项调查网点延伸到市、镇(区)的地级市。

(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
  1984年起,建立中山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点,至2005年,布点进行7次调整。一般选择8—10个点,每点10户,共80—100户,人口在400—600人左右;2004年建点最多,为20个,200户,920人。2005年建点10个,200户,434人。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住户所在村基本情况,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农村居民居住情况,农村住户人口与就业情况,农业生产结构及技术应用情况,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支账,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账,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与总支出,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与支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主要农产品出售情况,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情况。

  调查样本户需要建立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每户建立实物账、现金账,由记账家庭逐笔登记每天的实物收支和现金收支发生数目。每个调查点选聘1人作为农村住户辅助调查员。1988—1992年的调查表为汇总分户表,1993—2005年,实行农户数据超级汇总,然后审核、综合、汇总上报广东省农调队。

(二)粮食产量抽样调查
  1983年起,承担国家粮食产量抽样调查任务,中山的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以水稻早晚造实割实测抽样调查为主。1983—2005年,调查样本点轮换4次。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通过实割实测的方法取得,在当造水稻开镰前10天,调查员到调查点实地对每块禾田进行逐一估产、排队、编制抽样框,然后按随机等距抽样方法确定实割实测的田块,在抽中地块中根据随机原则进行均匀放样,对样本进行实割实测、单独脱粒、晾晒、称重,取得样本数据,用于推算平均亩产及当造水稻的总产量。

(三)乡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乡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包括农村固定资产抽样调查、乡村劳动力及转移调查。1982年起,实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由乡镇统计员和村辅助调查员,根据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要求,定期对本调查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逐一登记,查清投资来源和投资去向。对跨年度的投资项目,通过查看上年的投资情况,避免重复计算。实地察看投资项目,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虚报、漏报。每个农经调查乡(镇)、村分别建立一本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台账,每个住户调查村建立一本农村住房投资台账和一本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台账。1982—2005年,农村固定资产抽样调查内容及样本点共调整5次。

三、城市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于1996年6月成立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城市住户调查。采取多阶段抽样方法选取调查住户,第一阶段抽选调查街道,第二阶段抽选调查居委会,第三阶段抽选调查住户。调查内容主要有城市居民家庭的成员、现金收支、消费支出、非现金(实物及服务)收入、住房、就业、主要耐用消费品等情况。

  城市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和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年初进行一次性调查。其他内容采用日记账方法。收入内容按家庭成员分别记账,消费支出以家庭为单位记账。记账周期为上月21日至下月20日。月底由调查员收集所有调查户的记账本,报中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进行审核、整理、编码,并录入计算机,以调查户数据直接汇总方式,定期生成全市综合资料。

四、贸易及餐饮业抽样调查
  80年代后,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中山的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发展快速,以多种经济成分开办,网点众多,经营方式灵活,原有的统计数据收集渠道难以覆盖,收集全面的统计资料比较困难。

  1993年,国家对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调查方式实行改革,进行抽样调查。调查对象是:从事批发贸易业活动,从业人数2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从事零售贸易业活动,从业人数6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从事餐饮业活动,从业人数4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餐饮业企业(单位)和个体户。调查内容包括:贸易业的销售数和零售额,餐饮业的营业收入和商品零售额,以及其他相关指标。具体指标有样本单位的标识、详细名称、营业地址、通讯号码、邮政编码、所属行业(批发商业、餐饮业)、登记注册类型、从业人员人数、批发零售商业主要经营类别(具体分17类)、餐饮业主要行业(具体分4类)、商品销售调查数据(销售额或营业总收入)。

  1994—1995年,按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区、镇(区)开展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1996—2005年,按等距抽样,以镇(区)的个体商户数量为标志值,由小到大,抽取10个镇(区)为一级样本,开展小型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的抽样调查。各镇(区)将抽样调查报表收回审核后上报市统计局进行综合汇总,对数据进行整理,分类评估,最后推算总数。

五、物价调查
  90年代初市场价格放开后,价格波动大。1995年2月6日至2005年12月,开展居民消费价格调查,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食品类、衣着类、家庭设施及用品类、医疗保健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居住类的服务项目共8大类256个商品。

  在平均价格于全市具一定代表性的商店、农贸市场、酒楼、服务行业中,选择4个调查点。每个调查点,各选择2家商店、2个农贸市场、2家酒楼、2个服务行业单位,主要调查工业消费品、农产品、餐饮、服务行业的价格情况。每月8日前,打印报告期与上年同月和本年上月相比的整套报表,呈送省统计局城市调查队。市统计局每月、每年撰写《物价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报告》,并上报省统计局。

  2001年起,建立调查网点82个,其中市场2个、商店27个、服务项目53个。调查内容按用途分为8大类,下设251个基本分类,664个代表规格品。

  2002年价格指数调查,分别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非食品价格指数、服务项目价格指数、扣除鲜菜鲜果总指数、消费价格指数,采价点与2001年相同。2003—2005年,在2002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套商品零售定基价格指数。

六、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的统计范围包括中山境内全部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单位。1997—1999年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均为试点。2000年执行省统计局重新修订的调查方案,调查时间:每年调查1次,1—9月和全年的调查并举进行,企业在填报1—9月实际生产经营数据的同时,填报全年预计数。调查方式:填报基层调查表2份,分别是《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样本单位调查表》和《个体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样本单位调查表》。2001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单位)抽样调查的方案与2000年一致,但调查时间变为填报1—11月数,由此推算全年数据。2002—2005年,中山市使用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调查数据,分季度和全年公布各镇(区)全社会工业总量。

七、其他调查
(一)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调查
  1983年起至2005年,中山县、市统计局每年进行1次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调查,调查时间是每年12月31日。1984—1996年,中山市选取当时企业规模属于大中型的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作为编制建筑业价格指数的单位,以其代表中山市建筑业价格指数上报省统计局。1999—2001年,分别选取建筑、安装、装修装饰等各种不同规模、类型和所有制的建筑企业作为编制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单位,各单位把本单位的价格指数上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综合编制中山市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上报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处。2002年取消该项上报任务。

(二)小城镇基本情况调查
  1985年9月起,对33个镇(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是1980年和1984年小城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人口、劳动者、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对外经济、文教卫生、公用事业、小城市与大、中城市的联系等10个方面。

(三)投入产出调查
  1987年起,每5年进行1次调查。中山市于1987年、1992年、1997年、2002年,分别进行4次企业实物投入产出调查,调查涉及工业、农业、餐饮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企业,指标包括实物投入和实物产出及其他价值量。2002年的投入产出调查,中山市被抽中的样本企业83个,其中特殊行业大型工业企业2个,非特殊行业大型工业企业75个,中小型工业企业6个。2003年5月完成调查任务,6月将投入产出表上报省统计局。

(四)企业景气调查
  1999年开始企业景气调查,根据企业家对本行业景气状况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预期,编制企业景气指数。调查范围是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调查对象是上述行业范围内的各法人企业及其负责人(厂长、总经理等)。调查时间分别为当年3、6、9、12月的13—15日,调查当年4个季度的景气情况。

  调查企业从1999年的50家增加到2003年的59家,样本的代表性主要是满足省级需要。在调查中,建立调查问卷审核制度和审核方法,严格审核,确保质量,依时完成任务,并于19日前,将调查情况,按省规定的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省企业调查队。

(五)2000年全社会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
  2000年中山市开展全国首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调查内容是R&D人力、财力资源的总量及其结构,政府资助R&D活动的资金规模及其结构,各类独立科研机构及政府、高校、企业设立的非独立科研机构的现状。中山市不设县,清查直接面对基层。调查235个单位,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95个,有科技活动的小型工业企业98个,农业、交通、医疗卫生、计算机应用、综合技术服务等非工业行业单位36个,科研院所4家,高等院校2所。全市R&D清查单位数约占全省清查单位总量的3.8%,与全市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的3.24%相当。调查结果是,科技活动人员总量居全省第11位,R&D经费总量排全省第6位,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居全省第5位。此次R&D清查工作的调查样本及其结果从数量和结构上代表中山市科技资源和科技活动的整体状况。

  根据R&D资源清查结果,市环保局编辑成《2000年中山市R&D清查年报资料》综合卷、全社会工业企业卷、大中型工业企业卷、高新区企业卷和民营科技企业卷等。在数据分类整理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撰写《2000年中山市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统计公报》、《中山科技资源概况》及《加大工业研发投入 提升外资企业竞争力》等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正确衡量科技投入状况,制定“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六)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1982—2005年,每年10月1日零时,在中山县、市境各镇(区)被抽中的村(居)民小组范围的全部对象开展1次人口变动调查。调查主要是按人填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与户主关系、婚姻状况、户口状况和性质、一年前常住地、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初婚年月、妇女生育和存活子女数、死亡、迁出、迁入等;按户填报本户住址、邮政编码、户别、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总人口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口、本户年内户口迁往外省的人口等。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用于汇总推算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指标数据,不代表和反映中山县、市情况。

(七)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调查
  1991—2005年,每年12月底,在中山市各镇(区),按人口的一定比例,按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划分的小区分别随机抽取部分调查小区,进行调查。发调查表由调查小区的各户填报,广东省抽取5%的调查表进行考核。核实计划生育年报表的“三率”,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和多孩率3项指标情况,若有差异,则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以此作为检查市、镇(区)年报人口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市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协助,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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