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统计服务与监督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5 【点击率】526次


一、统计资料整理
  1984年创办《中山统计资料》,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各专业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1988—1994年,每年编制《广东省中山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主要以统计数据为主,内容包括国民经济综合、农业、工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财贸、旅游、劳动工资、文教卫生及主要物质消耗等。

  1994年,整理汇编《中山市1978—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反映新中国建立4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15年来中山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就。

(一)统计年鉴
  1996年7月,编辑出版首部《中山统计年鉴(1995年)》,该部年鉴综合反映1995年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并上溯辑录主要年份及“八五”时期的主要统计资料。之后至2005年,每年编印出版《中山统计年鉴》。

(二)统计公报
  1988年3月28日,首次发布《1987年中山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之后至2005年,市统计局每年均向社会发布上一年度的全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中山统计月报
  2001年9月—2005年,每月编制《中山统计月报》,内容包括经济运行简况、主要指标统计图、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工业产销、主要行业生产、工业经济效益、主要行业效益、消费投资、外经旅游、财政金融、人民生活与物价、各镇(区)税收总额、各镇(区)工业主要指标、各镇(区)投资主要指标、各镇(区)外经外贸、各镇(区)各项存贷款等情况。

二、统计分析报告
(一)进度分析
  1989年起,每年年终在各专业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后,组织专业统计人员撰写专题性或综合性的年度统计分析。专题性年度统计分析包含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居民生活等国民经济各领域。

  在各专业完成月度、季度报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后,针对报表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撰写月度(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存在问题,预测今后发展的变化趋势。2003—2005年,增加统计短评,评析社会经济运行特点,通过《中山统计简讯》或“中山统计”网站对外发布。

(二)专题分析
  1996年,撰写《迈开大步,再创辉煌——“八五”中山经济建设成就》等统计分析文章。2001年,撰写《关于在中山市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思考》、《关于加强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等统计分析文章和《2000年中山市农村居民收入问卷调查分析》等报告。

  2003年,《中山市农业现代化研究》和《中山市农村城镇化建设现状及加快发展方向》的统计分析文章被国家农调总队及省农调队《广东农村调查专刊》采用,《三大因素制约中山农民家庭增长》被评为2003年第三季全市党委系统优秀信息,《农民钱包又鼓了》和《全市农业总产值前三季度增长4%》2篇统计分析在《中山日报》全文登载,《五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述》被市政府全文采用。

  2004年,上报信息被省统计局采用59条,被国家统计局采用13条。《当前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热点问题》、《中山市建设农村全面小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两篇信息被广东省委办公厅采用。在2004年广东省统计局举办的全省第五次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中,市统计局的《透视中山市工业化历程 探索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山市农业现代化水平研究》两篇论文获课题论文类三等奖。

  2005年,上报信息被省统计局采用37条,被国家统计局采用4条,为社会公众提供上门咨询服务300多次,通过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中山电台、中山画报等新闻媒体不定期发布统计资讯。为中山市参加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和投资环境50强城市提供图片和文字资料,并代表市政府参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授匾仪式。为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编印《中山市文化产业投资指南》和组写中山文化产业分析文章。

三、统计台账制度
  1987年起,利用5年时间,整顿和健全全市工业、商业、建筑业的统计基础,要求统计基层单位建立统计台账,对统计原始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至1992年,共有78家企业建立统计台账、会计台账,健全统计原始资料管理制度,并通过市规范化小组的验收。1992年,对全市乡镇进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各镇(区)、各管理区开展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整顿,健全统计台账、会计台账和其他统计制度,至1994年底,完成镇(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1999年起,中山市建立国有和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核算工业统计指标分企业报送制度,健全统计机构,对私营、个体工业落实相应归口的统计部门,建立健全工业统计台账制度。同时,各村委会也相继建立农业统计台账制度,完善统计台账。2003年,中山市统计局抽查16个镇(区)80家企业和32个村(居)委会的统计台账设立和记录情况,有96%的被检查单位建立统计台账,台账历史记录完整。

四、政务信息化
  2001年1月1日,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划归市统计局管理,更名为中山市信息统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市党政信息网络统一平台。

  2002年1月16日,“中国·中山(政府之窗)”开通投入使用,网站设置中山概况、投资指南、政策法规、旅游指南、政府采购、便民服务等栏目。2003年11月18日,全面改版,增加政府政报、财政公开、行政决策、实事工程、政务论坛等8个栏目。

  2003年5月1日,公文网上流转系统正式启用。同年6月30日,中山内网暨中山市政府专网网站开通,网站设置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信息公布、工作动态、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行政决策、统计资料、视频点播、内部邮箱等11栏目。同年9月,中山市党政信息网络统一平台工程(外部网项目)、中山市党政信息网络统一平台工程(内部网项目)、中山市党政信息统一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山市政府专网网站及外网整改软件项目、广东省中山市政府办公大楼网络设备和信息点增加等5个党政信息平台项目建成。2005年1月,市信息统计中心划归市经济贸易局管理。

五、统计执法
(一)统计普法
  1996年市政府成立中山市“三五”统计普法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中山市“三五”统计普法工作的开展。1996—2000年,中山市24个镇(区)每年都利用7—15天时间,在当地的有线电视广播中进行统计法规教育宣传,还利用专栏、标语等进行宣传。同时,印发《统计法规实用手册》1000本、《统计执法手册》500本、《统计法规手册》1万册、《统计法实施细则》1.5万本,制定《中山市统计管理办法》并印发1.5万本。组织培训学习200场(次),参加培训学习5000人次。1999年中山市组织500人参加全国统计普法统一考试。

  1999—2002年,全市举办统计法律学习讨论会262次,共2万人参加,印发《普法资料》3万册,举办普法培训班70期,4900人参加。有1450人参加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张贴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标语3700条(幅),通过报纸杂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18次,发表宣传文章22篇,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93次,累计2000分钟。

(二)统计执法检查
  1998年1月,中山市统计局开始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成立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小组,负责对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1999年9月6日,中山市颁布第一份关于统计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山市统计管理办法》,对统计机构设置、调查审批管理、统计单位登记、资料管理发布、统计检查与违法责任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健全统计管理体制。

  1998—2000年,全市每年开展以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的统计执法大检查。2001年,成立由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法制局组成的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各镇(区)、各部门也相应成立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进行执法大检查,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促进健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工作。2002年,市统计局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到统计调查对象中,宣传《统计法》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对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共检查39个基层统计单位,对5个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2003年,开展多项统计执法检查,主要有持证上岗、统计台账设立情况专项检查、全员统计执法检查,发出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随机抽出16个镇(区)80家基层统计单位和32个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对工作好的给予表扬,对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于下半年复查。同年4月,市统计局44名统计执法人员经培训,全部考试通过,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各镇(区)统计办公室的80名工作人员经培训,考试通过,获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2004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年,市统计局从8月起持续进行1个月的统计执法大检查。2005年,对40多家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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