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普查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506次


一、人口普查
  新中国成立后至2000年,中山县、市经历5次全国统一进行的人口普查,普查时点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的7月1日零时,2000年11月1日零时。5次人口普查均结合户口管理制度,以户为单位,逐人登记,对流动和无户籍人口组织力量调查登记。人口普查数据,第一、二次靠手工汇总完成,第三、四、五次以手工汇总与电子计算机录入汇总相结合完成。

  1982年7月1日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普查项目取消第二次普查的本人成分,增加户口登记状况、在业人口的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和子女存活数、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等,共填报19项。普查中山县境总人口为1022246人。

  1990年7月1日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普查项目除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生育和分布状况外,增加人口流动状况等内容,共填报21项。普查中山市境总人口为1237432人。

  2000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普查项目在上次的基础上,增加人的生活质量和住房项目等指标,按人填报的有26项,按户填报的有49项。普查中山市境总人口为2363322人。

二、工业普查
  1950—1995年,中山县、市进行过3次全国统一的工业普查。1995年后没有再进行工业普查。

  首次于1950年进行,调查国营、公私合营的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值、产品产量等指标。

  第二次于1985年进行,调查乡以上各种经济类型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全部经济指标(产、供、销、人、财、物)。普查结果编入《广东省佛山市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汇编》。

  第三次于1995年4月进行,至1996年10月结束。普查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普查内容增加“增加值、科技活动情况”等指标。普查统计,1995年末全市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共7963个,从业人员44.88万人;全市工业增加值40.68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7.4%;全部工业总产值(不变价)为370.46亿元。全市有1189个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和6574个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1997年1月发布《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结果公报》。同时,编辑出版《广东省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中山综合卷)》。

三、第三产业普查
  1993年9月,中山市进行第三产业普查,普查从事第三产业的所有单位,包括专门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中附属的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户。普查对象为1991年和1992年存在的第三产业单位,普查内容包括反映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的指标、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指标、第三产业实物资产的指标、第三产业重点行业业务活动的指标等。1995年10月普查结束。普查统计,1991年和1992年,中山市第三产业单位分别有4085个与5601个,其中企业单位3671个与4511个,事业、行政单位1014个与1090个;城乡从事第三产业个体户分别有29160户与36928户;第三产业年营业收入分别是81.65万元与128.74万元。1994年11月,出版《中山市首次第三产业普查资料》(电子计算机汇总)。

四、农业普查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点是199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是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农业普查办公室于1996年3月28日至4月30日,在中山市横栏镇和古镇镇开展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全国和各省(区)直辖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参加试点工作。

  中山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1996年进行农业普查。普查全市各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非农乡镇企业。普查内容包括农村住户、非农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乡镇企业、农用机械设备、耕地面积等7个方面情况。普查采用光电扫描录入技术。1998年2月,完成普查登记资料市一级电子计算机汇总与处理并上报,3月发布《中山市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快速汇总结果公报》,1999年10月出版《广东省第一次农业普查中山市资料汇编》。

五、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9月—2002年12月,中山市进行过2次全国统一的基本单位普查。

  首次于1996年9月起,至1998年1月结束。普查时点是1996年11月30日,普查内容有基本单位的行业分布、经济类型分布、规模和地区分布等情况。普查后,出版《中山市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汇总综合资料》。同时,建立市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包括市基本单位情况、各镇(区)基本单位情况和市各主管部门基本单位情况等3部分内容。

  第二次于2001年8月起,至2002年12月结束。普查时点是2001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及其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内容包括各类单位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状况和主要总量指标。2003年2月出版《广东省中山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综合资料汇编》。普查统计,2001年末,全市有各类法人单位12892个,其中企业法人11893个、事业法人319个、机关法人137个、社团法人146个、其他法人397个。全市有各类产业活动单位16542个(含法人单位),其中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14245个,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2297个。

六、经济普查
  中山市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从2004年5月开始,至2006年底结束。普查时点定在2004年12月31日。普查包括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范围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业以外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市统计局编印《中山市经济普查年鉴(2004)》,年鉴分综合卷、第二产业卷和第三产业卷共3卷。普查统计,2004年末,全市有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7051个,占全省法人单位总数3.93%,列居全省21个地级市第7位。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5451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874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78个,其他法人单位548个。全市产业活动单位20244个,其中第二产业10540个,第三产业9704个。全市个体经营户106626户,其中第二产业13912户,第三产业92714户。

2004年中山市法人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情况表

表15-2-1
行业 就业人员(人) 比重(%)
总计 1279280 100.00
农、林、牧、渔业 0 0.00
采矿业 797 0.06
制造业 1023868 80.0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665 0.29
建筑业 63238 4.9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84 0.8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758 0.45
批发和零售业 30640 2.40
住宿和餐饮业 19246 1.50
金融业 13632 1.07
房地产业 17734 1.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177 1.19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607 0.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19 0.2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920 0.23
教育 20781 1.6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9365 0.7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82 0.3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1267 2.44

  注:统计数据不包括个体经营户就业人员,农、林、牧、渔业未纳入普查。

 

2004年中山市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分布情况表

表15-2-2
行业 人数(人) 比重(%)
总计 398575 100.00
工业 175507 44.03
建筑业 1767 0.44
交通运输业 8163 2.05
批发和零售业 128708 32.29
住宿和餐饮业 39215 9.84
房地产业 94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87 0.4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3817 8.49
教育 5679 1.43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1045 0.2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893 0.73

  注:1.“工业”统计数据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统计数据包括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2004年中山市法人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表

表15-2-3
项 目 就业人员(人)总人数 女性 女性比重(%)
一、就业人员合计 1279280 659319 51.54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2897 731 25.2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46189 15110 32.71
  具有大专学历者 101661 40332 39.67
  具有高中学历者 410594 190804 46.47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717939 412342 57.43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88481 30138 34.06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7622 1696 22.25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30479 9422 30.91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50380 19020 37.75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45081 10888 24.15
  高级技师 2704 561 20.75
  技师 6863 1050 15.30
  高级工 10583 2249 21.25
  中级工 24931 7028 28.19

  注:统计数据不包括个体经营户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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