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545次


一、管理机构
  中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1985年7月,成立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山商检处,科级建制,在编职工8人,办公地点租用安栏路171号。管理中山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督工作。1987年9月,迁址岐关西路外贸中心大院A座。1988年7月,升格为正处级建制,更名为中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设办公室、农检科、工检科、化检科。1989年12月,迁往中山二路方基涌大街4号。1999年11月,并入中山检验检疫局。

  中山动植物检疫局 1984年10月27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动植物检疫所中山分所,科级建制。编制20人。1988年3月29日,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动植物检疫所,升格为副处级建制,1991年9月12日,升格为正处级建制,设办公室、业务科、小榄办事处。编制29人。1992年4月23日,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动植物检疫局。设立办公室、旅检科、小榄办事处、货检科、石岐办事处。1999年11月,并入中山检验检疫局。

  中山卫生检疫局 1985年2月18日,成立中山卫生检疫站,隶属拱北卫生检疫所,科级建制,办公地点在中山港,编制25人,设旅检组,负责对出入境船舶、旅客、交通员工实施传染病监测、检疫查验、卫生监督、卫生处理。1989年7月,成立中山卫生检疫所,科级建制,设货检科、旅检科、办公室。1991年1月,进口食品的卫生监督检验工作从地方防疫站划归国境卫生检疫机构负责,增设食检科,对进口食品实施卫生监督检验,编制38人。1992年12月10日,成立中山卫生检疫局,隶属拱北卫生检疫局,副处级建制;设立办公室、货检处、检疫查验处(正科级)、监督检验处(食检处)、石岐车检场办事处、小榄车检场办事处。1993年3月10日,中山卫生检疫局隶属关系改为直属局,正处级。1999年11月,并入中山检验检疫局。

  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9年11月,进行“三检合一”改革,将原中山商检局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管职能,原中山动植检疫局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职能,原中山卫生检疫局的国境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职能统一,组建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中山检验检疫局),隶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处级建制,编制145名,办公地址设在中山市方基涌大街4号;下设机构22个,其中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纪检监察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动植物检验检疫科、化矿轻纺科、机电科、卫生检疫科、食品检验科、检务科;下属分支机构7个,其中副处级办事处4个:中山港办事处、小榄办事处、坦洲办事处、石岐办事处,科级检验检疫办公室3个:神湾检验检疫办公室、三乡检验检疫办公室、沙溪检验检疫办公室;直属单位4个: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山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广东公司中山分公司。2000年7月,设立古镇检验检疫办公室,科级建制。2001年6月,设立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管理体系评审中心中山办事处。2003年6月,撤销纪检监察科,职能划入人事政工科。2003年6月21日,该局办公地点迁至中山六路的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综合楼。同年8月,设立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撤销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广东公司中山分公司。2005年7月,设立认证监管科、产地证管理科。至2005年底,该局下设机构25个,在编干部、职工174人,其中行政编制135名,事业编制39名。

二、业务概况
  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 1985年,随着中山港的通航,商检部门正式履行检验监督,当年检验进出口商品746批,商品总值1022.7万美元。其中进口商品46批,总值600万美元;出口商品700批,总值422.7万美元;发现不合格产品76批,签发产地证书300份。检验的商品以农副产品和轻工产品为主。1987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全年检验进出口商品10107批,商品总值3064.37万美元,检验发现不合格商品763批,全年对外签发商检证书3000份。同年12月,开展普惠制签证100份。

  1989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正式实施,当年商品检验合计7712批次,货值9473万美元;1992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促进了商检业务快速发展。当年商品检验21316批次,货值2.94亿美元。

  1993年,执行《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关于禁止纺织品非法转口的规定》,对出口服装标识实施查验,有效防止纺织品非法转口,维护中国的对外信誉和经济利益。1994年12月,开设财产鉴定所,执行国家商检局、财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至1999年,共完成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1235批,发现低价高报409批,申报总值1.80亿美元,鉴定值1.53亿美元,降值2682.41万美元;发现高价低报171批,申报总值3205.59万美元,鉴定值3963.28万美元,升值757.69万美元,有效维护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1999年,落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凭证报验的有关制度,开展出口食品厂(库)注册、登记、出口质量许可证考核、ISO质量体系评审、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制定《中山市输港、澳新鲜蔬菜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企业进口自用原辅材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项检验业务必须遵循的内部操作规程。查处违反《商检法》案件4宗、违反UL使用规定的案件企业8家。当年商品检验42069批次,其中进口4335批次,出口37734批次,商品总值9.42亿美元。

  至1999年,中山共有21家机电类企业、29家电子类企业、102家服装企业、6家轻工企业、56家玩具类企业、18家包装企业获得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书;2家陶瓷出口生产企业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及“输美陶瓷质量认证”;79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卫生注册证书,其中包括4家通过国家商检局考核的向欧盟注册和向美国申请HACCP注册的企业;22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卫生登记证书;442家出口企业获得普惠制产地注册证书,23家出口企业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52家出口企业被评定为分类管理二类企业。

1985—1999年中山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统计表

  2000年初,开展出口小家电检验工作,加强对小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2001年,重点检验监管出口灯饰、玩具、小家电和进出口电池。实行《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制度,对可能含汞的锌锰干电池等产品,按规定一律抽封样送至广州有关部门检测。2002年,在全省系统内率先探索提前解除监管设备的检验、出具证书的模式,所出具的证书被选定为广东局统一标准模板。2002年10月起,贯彻执行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案)》(下简称新《商检法》)。2003年,对大宗出口的电风扇、灯饰、电饭锅等家电产品,实行“登记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型式试验+抽批检验”的新模式。调整出口鞋类的检验监管模式,推行“专项检测+过程监督检验”。对出口服装推行“指定项目检测+过程监督抽检+出口抽查”的检验新模式,在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中逐步推行“合格保证”。与中山市新纪元面粉厂等2家企业签订了HACCP认证合同,并在4月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总部(CQC)颁发的证书,这是CQC在广东省颁发的最早两张HACCP第三方认证证书。自2004年,开展原产地标记工作。从8月1日起,对产地证采取“集中审证,分散出证”的新模式。中山粤海装饰材料(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PACO柏高牌”强化木地板、中山固力保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力牌”门锁、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的“沙溪牌”凉茶、咀香园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咀香园牌”中山杏仁饼等四家企业的名牌产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严格审核,取得原产国标记注册证。

  2005年初,国内发生“苏丹红”事件。检验检疫部门采取“检验、监督、规范”三结合的措施,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及残留物质的监控、卫生项目的监测,确保出口食品中不使用苏丹红。全年检测样品100多个,重点抽查20多家酱料、糖果、饮料和肉类生产企业的产品,从出口雪糕中检出肠道致病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口岸查验,查获16批2871吨不合格进口废纸,作退运处理,1批600吨进口废纸作相应除害处理并监督回炉;对辖区内进口旧机电产品以旧充新造成不如实申报事实的8家违法企业实施处罚;建立起落实异地入境商品目的地检验的管理机制;率先在广东检验检疫系统建立报检员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印发《报检员注册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10月1日起,对辖区内报检员违反规定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出入境卫生检疫 1985年2月起,船舶检疫查验由中山边防检查站、中山海关、中山港监、中山卫检四个联检单位一起登轮查验、放行旅客,对出入境船舶实施卫生监督和传染病监测,对船上的货物、邮包实施卫生检疫。同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对来往香港的客轮定期实施消毒、杀虫、灭鼠的卫生处理;对旅客携带的废旧物品、衣物、废旧电器实施消毒处理;对餐厅的饮食从业人员实行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对餐厅进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签发。

  1986年12月2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对出入境旅客、交通员工、交通工具实施传染病监测。1988年3月,中山港开通货运业务,对出入境货船实施卫生监督和传染病监测,对船上的货物、集装箱实施卫生检疫。同时,随着“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进口废旧钢船日益增加。由于废旧钢船带有传染病病菌、昆虫、鼠类、蟑螂,中山依照《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对废旧钢船实施消、杀、灭的卫生处理,防止传染病传入。

  1991年,世界霍乱流行,中国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水灾,中山卫生检疫部门加强对来自霍乱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的卫生检疫查验。同年1月,中山口岸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中山市卫生防疫站转交中山卫生检疫站,对进口食品实施从口岸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

  1993年10月起,改进查验检疫方法:对来往香港的客轮实行电讯检疫,如无疫情则在放行旅客后办签证手续,并支持各货运口岸航行于港澳的船舶实行“直进直出”。1994年国际上出现二次大的霍乱和鼠疫流行,中山以副市长为组长成立鼠疫控制小组,对口岸的船舶、交通工具、人员加强卫生检疫查验。对出国团体、个人和口岸饮食服务行业人员1666人进行预防接种;对来往于港澳的48艘货船实施灭鼠处理。1995年,改进出入境检疫查验,对来往香港的客轮实行不登轮联检,先放客后办签证手续,对出入境人员采取重点抽查的方法,简化手续,防止传染病。1996年,卫生检疫从单纯的检疫查验转向疫情控制。结合全球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编印“疫情动态”,及时全面报告全球疫情变化。并从当年起,开展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审查、办理工作,进口食品的代理商均需对其代理的产品申领中文标签,仅使用外文标签的进口食品不允许上市销售。1997年7月起,全面使用激光防伪标签,强化对进口食品卫生的管理。1999年,中山第一次检疫查验出一例艾滋病带毒者,经确诊后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即日离境;并从6月开始,实行“六个一”的检疫查验模式,即一次报检、一次抽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签证放行,简化检验检疫放行手续。

  2001年9月,针对东南亚登革热疫情流行的情况,在中山港口岸和小榄港口岸开展伊蚊密度的调查和控制,初步掌握伊蚊在两个口岸的孳生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蚊虫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以下。2002年,针对国外发生的霍乱、埃波拉出血热等疫情,制定《卫生除害处理实施方案》,防止病原体、病媒昆虫、动物传染病、寄生虫、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人体健康的生物通过集装箱、货物及交通工具传入、传出。2003年初,在中山口岸全面开展非典型肺炎卫生检疫工作;从4月14日开始,由中山口岸入境的人员,必须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4月28日起,要求填写“出入境健康申报卡”。4月29日起,中山口岸启用红外线体温检测仪,为出入境旅客和交通员工强制测量体温;5月1日,在中山口岸旅检现场的通道上安装悬挂式自动扫描红外线体表温度检测仪,对所有出入境人员进行3秒钟体温检测;并于5月初印发《中山检验检疫局非典型肺炎卫生检疫工作规程》,制定“非典”防治工作规定和指引,建立“非典”疫情档案管理制度及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制度及物资保障制度。全年申报或现场检疫查验发现有可疑症状者88人,其中送医院观察26人。

 

 

2005年4月30日,全国首个“全球眼”卫生检疫视频监控系统在中山港客运口岸试验成功。

  2005年,开展霍乱疫源检索工作,对中山港段珠江水及来往港澳小型船舶饮用水进行采样监测。对口岸食品经营单位、往来港澳小型客轮等单位的蔬菜类食品进行农残检测。完善医学媒介生物实验室的配套,主要开展蝇、蚊、鼠和蜚蠊(蟑螂)的本底调查,共鉴定出有瓣蝇类共4科13属30种,鼠类2属2种,蚊类2属3种,蛮蠊类2科2属3种。

1991—1999年中山卫生检疫业务统计表

表12-3-9
年 份 检疫出入境船舶(艘次) 检疫出入境汽车(辆次) 检疫查验出入境人员(万人) 出入境集装箱 进口食品
检疫数
(标箱)
卫生处理数(标箱) 检验数
(万吨)
发现问题(吨)
1991 8314   69 86589 27568 0.81 0
1992 12157   72 98775 29782 0.92 0
1993 24214   75 113350 35500 0.94 0
1994 15056 38144 101 131482 61096 0.72 2.57
1995 2018 36130 83 20019 91245 0.96 9
1996 4518 35268 88 251234 115036 1.75 80
1997 4441 24976 82 273457 139399 1.72 2.3
1998 17680 25684 78 311857 118376 3.72 0.67
1999 24383 26623 71 382794 87627 7.6 0.002

  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 1985年2月中山港通航,中山开始执行对进出境旅客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检疫业务初期只是较单一的供港澳畜禽检疫和旅客携带物、邮寄物的检疫、船舶检疫。随着经济的发展,业务逐步发展到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加工、存放场所的检疫监管,技术服务以及进境木质包装和铺垫材料的检疫消毒等工作。

  1992年4月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适应形势的发展,中山依法开展注册登记和检疫合格证制度相结合的检疫监督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进出口养殖场进行疫情调查,简化验放方法,随报随检,减少货物在口岸滞留。1996年,首次在进境旅客携带水果中查获二类危险性害虫——桔小实蝇。中山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成立实蝇监测工作小组和出口动物及动物源食品残留物质监控领导小组,开展实蝇监测与残留监控;建立150个地中海实蝇诱捕点、80个桔小实蝇诱捕点、70个实瓜实蝇诱捕点和40个蛋白诱饵诱捕点,形成实蝇监测体网,确定6家养殖场为监控点,建立抽样企业残留监控档案,有效监测实蝇的传播。1999年,加大对木质包装的监管,严把熏蒸质量关,对出口至美国、加拿大及欧盟成员国等国家的货物的木质包装从检疫到熏蒸操作、解封散毒、监装出境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

  2003年,实施“2211”工程,并于11月2日首次实现对中山境内外贸企业的远程视频监控,中山市渔农产冷冻场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实施“2211”工程企业。监控的商品包括进口动物产品、供港澳的禽畜、出口水果及出口水产品四类商品。(“2211”工程是广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改革的新举措,是中国检验检疫实施“大通关”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两个认可”,建立“两个监控”,围绕“一个核心”,形成“一个网络”,简称“2211”)2004年,国内部分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供港澳活禽一度暂停。中山对10个禽类饲养注册场及注册场周围3公里范围养禽情况进行检查、摸底,启动视频对注册场生产情况进行监管,防止禽流感的入侵。在进出境旅客通道上增设应急检查台,加强对来自疫区旅客携带物品的查验。

  2005年,妥善应对红火蚁、孔雀石绿等突发事件。1月17日,农业部发布公告,将红火蚁列为中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中山成立红火蚁防控应急处理工作组,制定并启动《中山检验检疫局入侵红火蚁检疫应急预案》,做好各口岸、出口花卉苗木场、果园、木质包装处理厂、蔬菜基地的疫情普查,加大进出口货物的查验力度,4次在入境货物中截获入侵红火蚁。同年,经国内外媒体报道,发现国内有人在淡水鱼养殖过程中使用禁药孔雀石绿,致使鱼体内孔雀石绿超标。国外和香港都加强孔雀石绿的检测,出口淡水鱼价格下降并一度暂停出口。事件发生后,中山对辖区内淡水鱼、出口活鳗等水产养殖场开展全面大检查和整治活动,市政府拨出专项资金80多万元,添置用于“孔雀石绿”项目检测的“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设备。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山检验检疫局供港澳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规则(试行)》。

  依法把关、认真施检,先后检出危害较大的有害生物有:1987年在石岐水出公司进口的40吨腰果中查获赤拟谷盗的幼虫和成虫;1989年,从中山药材公司进口的白扁豆中查出禁止进境的一类危险性害虫——谷斑皮蠹;1990年,首次在旅检现场截留旅客携带的非洲芒果中发现禁止进境的一类危险性害虫——芒果果实象甲;1993年,从泰国进口的木方中截获禁止进境的二类危险性害虫——双钩异翅长蠹;1995年,从进境木材及木质包装箱中查获双钩异翅和大家白蚁;1999年,先后查获禁止进境的一类危险性害虫咖啡果小蠹1批次,大家白蚁及异尖线虫等二类危险性害虫30批次。2002—2005年,每年截获各类有害生物分别是130批次、2661批次、5424批次和5767批次。

1985—1999年中山动植物检疫业务统计表

表12-3-10
年 份 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 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疫
总批(次) 总重量(吨) 总批(次) 总重量(吨)
1985 2783 8429 11 70745
1986 1512 5128 136 3209
1990 3086 5470 2384 907
1991 6573 15920 518 31947
1992 11336 20661 9569 54717
1993 9162 29164 7118 114232
1994 11000 32915 6091 323688
1995 14299 34040 9329 255611
1996 4713 32473 5905 203091
1997 14268 40901 9589 174033
1998 18017 87284 15733 75588
1999 17136 90334 23305 477446

 

1999—2005年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表

表12-3-11
  年份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项目  
进出口检验检疫 批数 合计 82434 127433 201374 273320 327685 369922 431980
出口 66730 104754 155071 195300 233618 252822 301836
进口 15704 22679 46303 78020 94067 117100 130144
货值(万美元) 合计 119553 294881 413960 503977 673842 768989 964407
出口 85300 241696.3 315695 345700 464738 506587 626477
进口 34253 53184.5 98265 158277 209104 262402 337930
验出不合格货物 批数 合计 131 51 25 271 1178 1273 1419
出口   49 9 73 49 60 160
进口   2 16 198 1129 1213 1259
货值(万美元) 合计 212 189 129 102 4336 6117 7581
出口   188 7 45 93 116 258
进口   1 122 57 4243 6001 7323
普惠制产地签证(万美元) 份数 38356 41169 45642 54380 64767 70633 71139
金额 44469 49960.5 112497 122796 175559 153372 141876
一般产地签证(万美元) 份数 16330 12785 29582 28945 34892 41967 46175
金额 27218 25023.5 96942 127400 248232 184846 173000
检疫出入境船舶(艘) 24383 24130 25315 25564 24398 26318 28392
检疫出入境集装箱(标箱) 382794 528736 596391 665705 804712 968828 1074758
检疫出入境汽车(辆) 26623 59240 55793 55008 53611 52941 57050
出入境人员查验(人次) 707071 958824 820000 1000259 806393 1133634 1405955
检出有害生物(批) 153 57 96 130 2661 5224 5767
检出一类有害生物(批) 1     1 3 1 8
检出二类有害生物(批) 30 27   10 116 173 76
预防接种人员(人次)   5865 1246 267 321 216 108
健康检查(人次) 4211 3433 2687 3843 4501 4961 3994
艾滋病检测(人次) 4211 3433 2671 3843 4501 4961 3994
其中发现病例数(人次) 260 457 319 506 985 176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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