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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574次 | |||||||||||||||||||||||||||||||||||||||||||||||||||||||||||||
1990年成立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经理部更名为广东省烟草公司中山市公司;1991年广东省烟草公司中山市公司从市糖烟酒总公司分出;1993年市烟草专卖局与广东省烟草公司中山市公司合署办公,政企合一;同年,中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上划归省管理。当年,市烟草专卖局设立黄圃、横门、小榄3个专卖管理站,至1998年共设有城区、小榄、三乡、三角、南朗、港口、大涌7个专卖管理站,基本完成覆盖全市的专卖管理网络布局。 根据全省烟草商业系统体制改革要求,1998年12月,广东省烟草公司中山市公司更名为中山市金叶贸易公司(2000年资产整体划拨给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改制为有限公司),并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共同出资于1999年1月成立广东烟草中山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市烟草公司”)。市烟草公司承接金叶贸易公司原烟草经营业务,成为中山卷烟批发专营企业。至2000年,共设有城区第一、第二、小榄、三乡、大涌(2002年迁至沙溪)、三角、南朗、港口等卷烟批发部8个。2000年,广东省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中山市支队成立,2004年成立机动稽查大队,至2005年末,下设5个稽查大队,有专卖稽查队员42名。 二、烟草经营与管理 第一阶段为1979—1989年。市场上外烟走私猖獗。 第二阶段为1990—1998年。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普法宣传,组织咨询服务、集中销毁假冒卷烟等活动。1991年起,逢周一(1992年起改为周二)集中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993年在全市首次大规模换发新证1426个,换证率86%;1995年完善审批程序,实行随到随办;1997年,市烟草专卖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告,要求经营卷烟商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据统计,1997年3月至1998年3月,共办理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630个,为历年最高。在这一时期,全面开展对假冒、走私、非法渠道购进卷烟的打击工作。自1992年起,国家逐渐放开卷烟批零价格,实行计划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双轨制。计划货源大幅度调减,市场调节比例加大,市公司在继续争取本省货源的同时,开拓外省烟、进口烟经营,突破过去无外省烟及进口烟经营的局面。1997年,国内烟草市场持续疲软,卷烟价格持续走低,经营重点重新向省产烟转移,工作重点从争货源向扩市场转移。1991年,中山烟草公司仅有位于城区的门店4家,通过自设、联营、委批等建网形式,到1996年,该公司建立下伸网点19个(其中自设点2个,联营点9个,委批点8个),固定供应客户3000个,公司市场占有率达80%,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卷烟批发网络。1997年起,中山烟草销售网络建设逐步规范,通过取消委批和代批、收编联营网点、自设网点等方式,实现销售网络的“以我为主,归我管理,由我调控”。至1998年,该公司共设城区、小榄、三乡、大涌、南朗、三角、港口7个下伸网点,对全市入网特约零售点实行送货上门。 1991—1998年广东省烟草公司中山市公司卷烟销售表
第三阶段为1999—2005年。市烟草专卖局共查处违法卷烟案件4109宗,查获违法卷烟10510件,上缴财政收入567.11万元;全市共捣毁卷烟制假窝点12个,查获制假烟机28台,26名制假分子被依法判刑。1999—2005年,市烟草公司共销售卷烟32.47亿元,实现税利4.23亿元。 2005年9月,位于西区西河东路的市烟草公司新办公大楼和物流中心投入使用。至年末,市烟草公司营销部下设客户、物流、结算3个中心,1个城区营销分部、3个乡镇营销分部,入网零售户5332户,实现“电话订货、网上配货、电子结算、现代物流”的现代流通网络模式。 1999—2005年广东烟草中山市有限责任公司卷烟销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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