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盐业专卖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510次


一、管理机构
  1954年成立江门盐业公司石岐供应站,销区包括中山、珠海两县全部及顺德、江门、南海、番禺部分地区,年销售量4万吨。1983年5月,石岐供应站从石岐凤鸣路迁往小榄沙口,改称广东省江门盐业公司中山供应站。1985年1月,中山供应站划归广东省盐业运销公司直接管理,更名为广东省盐业运销公司中山分公司;7月,中山分公司划归珠海盐业公司,更名为广东省珠海盐业公司中山分公司。1989年9月,成立广东省中山盐业公司,为副处级机构,直属省盐业公司。1993年5月更名为广东省中山盐业总公司,6月增挂广东省中山盐务局牌子。1998年11月,改挂广东省中山食盐专卖局牌子。2004年1月,广东省在机构改革中,将市、县盐业公司改为经济实体。2005年7月,中山食盐专卖局盐政执法权移交给市经贸局盐管办公室,市盐业公司配合盐管办公室巡查访销。

二、食盐经营与管理
  1985年以前,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中山供应的食盐均是单一粗盐品种,少数地区指定供应碘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1985年,中山食盐供应推广精细化、小包装化,当年销售小包装盐2720吨。1986年8月,增加精熟盐、日优盐、日细盐、粗生盐小包装供应。城区供应以熟盐为主,乡镇以日优盐为主,农村地区以日细盐为主。1996年5月,实施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中山盐业总公司实行申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制度,杜绝无证生产加工;实行食盐准运证制度,实行《食盐批发许可证》和准许经营店制度,监控食盐的产、运、销专营和质量。

  1996—2000年,盐的销售量不稳定,每年只完成承包利润,未能完成销售计划。2001年起,销量逐年增加,年年超额完成任务。2005年。原盐购进66040吨,销售65432吨,实现利润784万元。

  中山食盐专卖局依据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管理盐政。

  1994年后,加大执法力度。1996—2005年,共查案2229宗,结案2017宗,查获作案团伙8个,拘留逮捕23人,查获各类盐产品6510.10吨。尤其是2005年5月24日在市公安局、小榄公安分局、小榄打假办和小榄联丰治保会协助下,成功捣毁陈××、赵××开设的地下假盐加工窝点,现场查获假盐成品和半成品13吨、运输车辆2辆,刑事拘留8人,其中5人被公诉并判刑,这是中山盐业史上第一例因制售假盐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山依照国家“食盐全面加碘”的要求,做好消除和预防碘缺乏病工作。

  1996年投资130万元,购买碘盐加工设备,实现批量生产。1998年购买1部台1.5吨/时的全自动加碘包装机投入生产。2004年,配套完善加碘盐供应,建立集碘盐加工、检测、仓储、运输及信息化管理为一体的碘盐配送中心,引进3套全自动生产线,满足市场需要。2005年1月,中山盐业加工顺利通过ISO9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碘盐产品合格率达100%。

  从1994年起,在每年的5月15日与市卫生局等部门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2000年4月,经由省卫生、盐业、教育、技监、工商5个部门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确认中山市达到国家颁布的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标准。经省、市卫生部门抽查,中山历年供应的食用碘盐合格率、覆盖率均稳定在98%以上。

1990—2005年中山盐业总公司经营表
 

表11-4-3
年 份 原盐购进(吨) 原盐销售(吨) 其中销售小包装盐(吨) 年实现利润(万元)
1990 30600 28779 12048 356
1991 30983 30457 13525 363
1992 31014 30148 13670 360
1993 30109 29830 15826 363
1994 32325 26425 15116 200
1995 19283 25462 12587 135
1996 24706 25297 13536 297
1997 19180 23357 15133 317
1998 28942 24752 17221 430
1999 19520 20142 13315 210
2000 19900 20794 12553 230
2001 28620 29000 14000 400
2002 23630 31500 16150 600
2003 37372 33000 15000 420
2004 54282 53188 15725 540
2005 66040 65432 17387 7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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