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资源利用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6 【点击率】468次


一、生产生活用水
  中山市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采取不同措施对水资源进行储存利用。至2005年全市建成“蓄、引、提”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工程体系。

  中山市蓄水工程在传统意义上为蓄水灌溉、蓄水调洪,1972年启用长江水库向城区供水,开启蓄水工程新功能。1999年初,南朗镇大面积受旱,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严重缺水,市水利局和南朗镇铺设地下钢管1200米,从长江水库引水到南朗镇,进行调水抗旱咸,日供水量3万立方米,灌溉南朗镇11个村8000亩农田,成功实现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2005年初,投资8000万元建成以长江水库为源水、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确保咸潮期间城区的安全用水。以优化配置水资源为原则,2000年修建南镇水库和铁炉山水库。南镇水库缓解神湾镇和三乡镇咸潮期间的用水难问题,当南镇水厂因咸潮影响不能从西江取水时,南镇水库就以“偷淡”方式补充淡水,日供水量达8万立方米,解决神湾镇和三乡镇的工业和生活用水。铁炉山水库位于市境最南端的坦洲镇,是受咸潮影响最严重的地方,水库建成后,日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1050亩,新增供水人口5820人。

  为让边远农村使用上干净自来水,市水利局于1992年在神湾镇建造日供水能力8万吨的南镇水厂,于1993年在三角镇建造日供水能力3万吨的新涌口水厂、在横栏镇建造日供水能力6万吨的稔益水厂。

  至2000年,全市建有30家供水企业、31家水厂,日供水能力达186万立方米。但是,由于水厂开发过多过滥、规模小且各自为政、布局分散,造成水源监控和管理困难,2005年市政府组织对全市水厂进行优化整合,规划保留12家水厂,将11家水厂作为备用水厂,关闭8家规模小、水源地水质严重污染的小水厂。

  全市用水量随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而大量增加,2001—2005年平均每年增幅约15%。用水构成随产业结构调整发生显著变化,工业用水在总用水量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2004年工业用水(包括火电)占总用水的比例达到47.5%,1996—2005年工业用水年均增长17.7%,2001—2005年年平均增长超过20%。而农业用水总体呈下降趋势,由1980年占总用水量的96.69%下降到2004年的36.9%,但农业仍是用水大户。农业年用水量主要取决于当年降雨量的大小。农田灌溉用水实现有效灌溉率100%,高于全国平均52%的水平。生活用水迅速增长,由1980年占总用水量的3%上升到2004年的15.6%。2005年,全市地表水总供水量15.404亿立方米,其中蓄水工程供水量占3.0%,引水工程供水量占32.8%,提水工程供水量占64.2%。在各类用水中,农业年灌溉用水量5.5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0.5%;工业年用水量1225万立方米,占1.9%;城镇生活年用水量4565万立方米,占7.4%。

  中山市地下水资源由于透水系数低,不宜作大规模开采。在自来水未普及之前,居民生活用水多取用地下浅层淡水。90年代后,随着自来水普及,仅剩少数工业企业仍使用取水井。此外有小部分矿泉水被开采作饮用水,也有开采地热资源为服务业供水。2005年,全市开发地下水的企业18家,其中开发地热温泉3家,全年批准取水量共53.19万立方米。

二、水能发电
  中山市中南部的板芙、大涌、南区、张家边、南朗、三乡、神湾、坦洲等镇(区),分布有五桂山山脉、竹篙岭山脉、凤凰山山脉,山区总面积337.7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约19%;山脉最高峰为五桂山主峰,海拔531米。山区中有北台溪、小隐涌、白石涌、茅湾涌、兰溪河等,河溪共长87.2公里,集雨面积共324平方公里,最大天然落差田寮水库260米。由于河溪普遍短小,暴涨暴退,水力资源开发潜力不大,理论蕴藏量3.68万千瓦,可开发量0.98万千瓦,年可发电量1200万千瓦时。70年代初,为缓解能源紧缺,同时为推动山区造林绿化,在政府“一个公社建一座电站、一个林场”的以电养林政策推动下,用两年多时间开发建设山区小水电50座,总装机容量6105千瓦,并全部并入国家电网,最高年发电量达1000万千瓦时。但由于电站均属水库电站,即以水库蓄水发电,而大多数水库集雨面积小,库容不大,电站靠雨水发电局限性很大;有些较大的水库如长江水库、逸仙水库等,其主要任务是防洪、供水,灌溉,有些水库的部分功能被转化为乡镇供水,发电处于次要地位,电站发电不能正常运行;因此,大多数电站效率低、效益小,被不断调整缩减。

  1994年,小水电统一由市水利局主管,市政府发文提高小水电电价,将每千瓦时提高到0.55元(与火力发电厂电价持平)。这些举措使小水电缩减速度变缓。2005年初,全市仍保留15家小水电站,装机19台容量3354千瓦,年平均发电量383万千瓦时。但由于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市经贸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消防局、市三防办、市小水电总站、中山供电局等单位组成检查小组进行电力安全检查,同年10月20日市政府批转《关于小水电站安全整改及关停的意见》,废停8家电站,保留长坑三级、横窝口上下级站、田竂水库、曾哥潭、长龙坑、平山湖、长江水库等7家电站(厂),装机11台容量2095千瓦,年均发电量240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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