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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418次 | |||
1979年,全县各公社水利管理所(含水利会、水利委员会、水电管理所,下同)的编制人员配备7—13人。1980年1月,县政府将全县水利工作管理人员505人,全部转为国家职工。1987年10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26个镇、区(除横门镇外)水利管理所共118名编制人员指标。 水利与电力机构分设后,1988年1月,市水利局由正科级升格为正处级建制,同年8月改称中山市水利管理总站,1989年1月复称中山市水利电力局。1990年5月按省要求改称为中山市水利局。 1997年12月,市水利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人员编制61人,其中公务员职位55个,工勤人员编制6名。1998年6月,53名机关工作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2000年3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镇、区水利管理所建制为股级,各大联围为副科级;各镇、区水利管理所编制70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200人,工程管理人员500人。 2001年8月随中山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市水利局设9个职能科室,人员编制47人。 2002年,市水利局设有的市政府挂靠机构、局直属和派出机构增至14个,分别是:挂靠机构中山市三防(防风、防汛、防旱)办公室,局直属机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市长江水库工程管理处、市中珠排洪渠工程管理处、市小水电管理总站、市金钟水库工程管理处,局派出机构中珠联围工程管理处、张家边联围工程管理处、民三联围工程管理处、五乡联围工程管理处、文明围工程管理处。 2005年,市水利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与监察室合署办公)、科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规划科、工程管理科、基本建设科、水保农水科等9个职能科室,机关工作人员63人,其中公务员56人,工勤人员7人。全市水利系统包括镇(区)水利所干部、职工共979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731人,集体所有制职工248人。全市25镇(区)水利管理所(含大南联围工程管理所)总人数663人,含编制内人员415人、编制外人员248人。中山市三防办公室仍为挂靠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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