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水利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374次


  中山水利建设事业经历了50年代防洪复堤,60年代综合治理,90年代防洪达标,再到21世纪防灾减灾的发展进程。治水理念也从人顺应水、人征服水向人水和谐转变。改革开放后,中山水利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水利工作掀起以工程管理为重点和开展改革的新高潮,同时也迎来依法治水的新时期,从根本上扭转过去“重建轻管”的现象。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抓住除险加固及维修配套;水利管理着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管理细则。中山水利先后开展堤围加固达标、水库除险整治、中顺大围加固、外排泵站建设、水利工程防洪达标建设、水利工程防灾减灾建设等系列工程,提高中山市防洪安全标准、生态环境质量及水资源调控水平,有效增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能力。这些工程项目在抗击2004年10月历史罕见咸潮中发挥作用,保证农业灌溉用水,缓解因咸潮影响供水的紧张局面;在抗击2005年6月百年一遇特大洪水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市水利工程无溃决、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000年中山水利系统全面实施机构改革,全市24个镇(区)水利管理单位统称为水利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人员经费由市、镇(区)两级财政负担,待遇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水平;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水行政事务和水利工程管理,承担镇(区)“三防”(防汛、防旱、防风)日常工作;行政上以镇(区)为主,业务上接受市水利局指导。中山市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受到水利部、省水利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好评。

  中山市推进水利走向市场,坚持“水利为社会”的方针,实行多渠道筹资。广泛吸引民资、金融资本和各类社会资金建设水利。1988—2005年全市镇(区)及群众自筹水利建设资金17.88亿元,占全市总投入56.1%。2005年,全省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现场会在中山召开,欧广源、李容根等省领导对中山市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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