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676次


一、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1972年,原中山县水产蚕桑局改为中山县水产局,1984年3月改设为中山市水产管理总站,1986年增挂中山市水产局牌子;于1989年1月撤管理总站,设市水产局,1996年6月改称中山市海洋与水产局。2001年,改称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2005年,内设办公室(兼挂政策法规科)、资源环境及海域管理科、渔业科、科技教育科共4个科室,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下辖广东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山市中心站、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2个单位。

二、省渔政海监机构
  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中山支队 1981年设立广东省水产局中山渔政管理站,配渔政检察员10人。渔政管理站1988年9月升格为省水产局中山渔政管理中心站,行政隶属市水产管理总站管理。1992年6月19日渔政管理中心站改名为中山渔政管理中心,1995年1月20日改名为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中山支队。1996年6月市水产局改称市海洋与水产局,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中山支队行政隶属其管理。2001年,市海洋与水产局改称市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中山支队行政隶属市海洋与渔业局,业务隶属省渔政处。2002年4月与广东省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总队中山支队合并,组成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

  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 1981年,广东省水产局将中山县水产局渔船监督站设立为广东省中山县渔港监督站,1983年9月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岐渔港监督站,1989年7月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渔港监督站(科级),行使市一级渔港监督职能;1995年4月改为广东省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总队中山支队;2002年4月,与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中山支队合并,组建为副处级建制的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直属市海洋与渔业局,下设执法大队和横门、大涌口渔港监督站。渔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渔政监督、海洋监察、渔业船舶检验登记、渔船船员考核发证、渔港及其水域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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