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动物防疫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5 【点击率】731次


一、机构
  1986年9月,中山市兽医检疫站更名为中山市兽医防疫检疫站。全市有兽医技术人员222人,其中兽医师9人,助理兽医师14人,技术员24人。1996年1月,成立中山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1993—1999年,市、镇(区)和畜牧兽医站共投入资金388万元,对全市24个镇(区)畜牧兽医站的基础设施进行更新配套,建成新站址16间,面积5106平方米,增添动物疫病诊断、检验设备64台(套)。2000—2002年,投入240.5万元,全面完成市动物防疫网络建设,重建市兽医防疫检疫站检验室,为市防检站和东凤、板芙、民众、三角、坦洲5个兽医站增添检验设备。2001年,机构改革,市兽医防疫检疫站和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各自成为独立机构,隶属市农业局管理。

二、疫病防控与监督
(一)诊断
  80年代,中山畜禽饲养业发展迅速,畜禽的流动频繁,外地畜禽大量进入中山,动物疫病复杂。实行室内诊断与现场剖析相结合、县诊断室与公社诊断点相结合,扩大动物疫病诊断面。1981年,设立4个公社诊断点,全年共诊断畜禽病例226例。

  1989年,由市兽医防疫检疫站组织开展诊断、咨询、查访、监测、防治五结合的动物疫病诊断工作,设立三乡、坦洲、环城、坦背、东凤等5个畜禽疫情监测点。当年先后发现鸡马立克病、鸡甘保罗病、小鸭巴氏杆菌病(浆膜炎)和雏鸭病毒性肝炎4种新病,共诊断病例791宗。到1991年诊断病例达1287宗。随后几年,每年诊断病例均在1000例以上。2005年,诊断病例达1628宗。

(二)防控
  1978年前,中山出现过的畜禽传染病有数十种之多。1978年起,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除一年两次全面进行防疫注射外,各乡镇还建立每月或双月补针、圩场出售猪苗注射三针的防疫制度。至1983年,逐步建立和完善任务分片包干到组到人的防疫制度,使畜禽的主要传染病“二瘟”(猪瘟、鸡瘟)、“三病”(口蹄疫、链球菌病,狂犬病)得到有效控制。1985年,控制住猪瘟、鸡瘟、口蹄疫及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

  畜禽流通渠道增加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新的畜禽疫病相继传入中山,至1990年新发生的病种有猪细小病毒病、猪乙型脑炎、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番鸭花肝病、番鸭细小病毒病、鸭传染性浆膜炎等8种。

  1991—1993年,实施“兽医工作新台阶计划”,主要目标是降低畜禽死亡率。通过采取常年防疫注射、消毒、检疫等综合防控手段,到1993年,生猪死亡率由1990年的1.2%降至0.35%,家禽死亡率由12%降至3.1%。

  1999年12月,启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对动物疫病防治实行区域化管理,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防治措施,用3年时间,有效控制15种重点动物疫病。2000年,中山市消灭布鲁氏菌病、住肉孢子虫病。达到控制标准的动物疫病有23种:狂犬病、猪瘟、口蹄疫、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乙型脑炎、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猪伪狂犬病、猪囊尾蚴病、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鸡球虫病、鸡白痢、禽霍乱、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姜片吸虫病、葡萄杆菌病、大肠杆菌病。至2002年,猪、禽和大牲畜因病死亡率分别达到控制在1%、6%、0.2%以下的目标要求。

  2003年底,周边国家和地区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并出现人感染死亡。2004年春,多个省份乃至中山相邻地区也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中山迅速制定并实施《中山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当年组织发放禽流感疫苗404.15万毫升,禽流感总体免疫率为87.5%,其中种禽场,规模禽场免疫率达100%。市政府出台《中山市畜禽养殖场管理规范》,结合实际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准入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耕牛防疫 1982年冬至1983年春,五桂山、南朗、三乡公社先后发生耕牛锥虫病,其中三乡公社发生974例,五桂山、南朗发生895例,经及时用药,全部治愈。

  生猪防疫 70年代后期,猪瘟、猪丹毒、猪出血性败血病三大传染病在中山极少流行,而以链球菌病发生较多。1979年6—7月,全县大多数公社出现猪链球菌病大流行,为历史所罕见。经采取紧急措施,疫情较快得到控制。以后加强对母猪和仔猪的基础免疫,该病再没有出现流行。1990年后,中山出现猪细小病毒病、猪乙型脑炎和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3种新病,及时加强防控,使这3种病症仅呈散发状态。1994年,中山消灭布鲁氏菌病。90年代起,中山把对养猪业危害最大的口蹄疫、猪瘟作为重点防疫对象,坚持防疫注射和把好检疫关口,每年防疫注射都在50万头次以上。2000年,注射猪口蹄防疫疫苗53.9万头次,注射率96.3%;猪瘟防疫疫苗54.7万头次,注射率97.7%。2003年起对已注射口蹄疫疫苗的生猪实行带耳标的制度。2005年开始对生猪口蹄疫苗免疫由普通疫苗改用浓缩苗,实行免费注射,注射率达100%,有效地防止疫病的发生与扩散。

  家禽防疫 70年代末,家禽防疫以预防鸡瘟、禽出败和鸭瘟为主。1979年全县注射鸡瘟疫苗132.8万只次,禽出败28万多只次,鸭瘟6.64万只次。由于坚持每年预防注射,到1984年,上述对家禽危害较大的主要疫病大为减少。1980年,在引进的美国AA鸡中发现马立克氏病,以后成为群养鸡的主要病害之一。1987年4月,沙溪镇好景农场4000多只鸡发生此病,死亡1400多只。1982年,在群鸡中出现鸡法氏囊病,1985年局部流行,1988年全市大流行。1989年11月,15个镇(区)相继发生雏鸭病毒性肝炎病,死亡雏鸭17万只。2000年春,三乡、横栏、小榄等镇发生雏鸭传染性浆膜炎,死亡雏鸭1.08万只。对家禽出现的多种新病害,采取预防注射、改善饲养卫生条件和控制好禽只饲养密度等措施,提高预防和控制疫病的能力。2003年底至2004年春,针对多个省份及相邻地区出现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市政府及时组织资金及疫苗进行紧急免疫,并实行疫苗全部免费提供,使全市家禽免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场、场不漏禽、禽不漏针”,有效地控制该病的暴发。其后,对全市养禽户免费提供H5N1疫苗。至2005年,中山未再发现群体性家禽死亡事件。

  狂犬病防控 1980年有11个公社、34个村先后出现狂犬病,犬伤1500多人,48人发病,全部死亡。县政府立即组织畜牧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派员成立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狂犬病工作预防的重点是对犬类进行免疫预防注射。10月,引进兰州生物药厂的犬用狂犬疫苗,在环城区(今南区)土瓜岭村进行家犬免疫试点,取得经验后即在全县铺开,共注射家犬1万多只。中山的预防狂犬病工作由此开始。

  1981年,实施对犬类强制免疫,疫点彻底灭犬,当年注射家犬1.10万只,占养犬数的84.5%,犬伤人数减至350人,狂犬病死亡人数下降至3人。1982年后每年注射率均在90%以上,收到显著效果。1982—1988年,全县、市死于狂犬病的共14人。1988年6月,省政府在中山召开预防狂犬病现场会,推广中山市加强犬类管理、预防狂犬病的经验。1991年5月,市政府对犬类管理重新作出规定,明确划分禁养区和准养区,城区禁止养犬。1991—1999年全市发生狂犬病死亡病例8例,其中有6年无死亡病例,1997—1999年连续3年无狂犬病例。中山狂犬病防控1993年获省农业科技推广成果二等奖。

  2000年7—8月,沙溪镇龙头环村和东区老富头村先后发生狂犬病例,2人死亡,全市立即突击预防注射犬只5.18万只,占存栏数的96.1%,疫点捕杀家犬535只,阻止狂犬病的扩散。2003年和2005年市府办分别下发《中山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预防控制狂犬病的通知》,对犬类饲养实行严格限制、从严管理,进一步控制狂犬病的发生。

1981—2005年中山县、市狂犬病防疫情况表

表8-2-6
年 份 存栏数
(只)
注射数
(只)
注射率
(%)
犬伤人数
(人)
死亡人数
(人)
1981 13005 10989 84.5 350 3
1982 16549 14629 88.4 873 4
1983 18055 16609 92.0 1270 4
1984 21968 21089 96 1729 5
1985 23333 21234 91 1610 0
1986 24864 24048 96.7 1980 0
1987 27544 25879 94.0 2275 1
1988 32579 30776 94.5 5325 0
1989 33914 32252 95.1 5488 1
1990 33583 31888 95 8286 1
1991 38418 34960 91.0 10132 2
1992 30061 28560 95 7744 0
1993 31954 30433 95.24 9722 0
1994 30821 28109 91.2 9589 0
1995 69479 67650 97.4 10373 5
1996 40084 38120 95.1 10437 1
1997 39128 37436 95.7 11283 0
1998 33066 32175 97.3 11044 0
1999 43775 41630 95.1 10409 0
2000 53905 51779 96.1 11783 3
2001 52254 50279 96.22 12707 2
2002 65086 62450 95.95 13710 0
2003 62043 55538 89.52 14466 0
2004 59532 52848 88.77 11206 1
2005 71241 67180 94.3 15996 3

三、动物检疫
  中山动物检疫主要是进行生猪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县、市兽医防疫检疫站负责石岐城区的检疫,镇(区)的检疫由当地兽医站负责。1983年前,全县年检疫生猪约3万头,“三鸟”40万只左右。1983年后,检疫畜禽数量大幅增加,每年受检生猪约30万头,“三鸟”约50万只。1990年,全市检疫员从1984年的62人增至152人(其中市15人,镇、区137人),做到每个屠场、大型畜禽场和种苗场都配有检疫员,并加强和规范对屠场、市场和畜禽产品调运的检疫。同年共检疫生猪40万头、家禽930万只、肉品4.62万吨,检出病畜127头、病禽1476只、染病肉品3.75吨。1998年1月,开始实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工作的重点逐渐转向畜禽产地检疫,从源头上减少动物疫病的扩散,对规模较大的畜禽饲养场实行到场、到户检疫。市兽医防疫检疫站对大型出口畜禽场派员驻点进行产地检疫,派驻的单位有广东省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白石猪场、白石鸡场、白石鸽场、中山市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港口民主家禽出口良种场等5个,年检生猪8万多头、肉鸡115万只、鸡苗1200万只、乳鸽128万只。2003年,开展对“三鸟”批发市场的检疫。2005年,检疫生猪189.2万头、家禽1730万只,检出染病生猪906头、家禽1.16万只、染病动物产品14.2吨。

四、动物防疫监督
  1985年实施国家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后,市畜牧局兽医科开展动物防疫监督工作。1988年,派员参加省畜牧局举办的兽医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班。1990年1月,农业部发布《中国兽医卫生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职责和监督程序、行政处理与处罚标准,使兽医卫生监督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并逐步规范,监督面也从屠场、市场扩大到饲养场和种畜禽场。1996年1月,设立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编制5人,为独立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1997年,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先后对石岐城区、古镇、三乡、神湾等13个镇(区)的市场、屠场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共查处违规行为38起。从1998年起,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与全市18个符合条件的兽医站签订《动物防疫监督委托责任书》,明确兽医站动物防疫监督的区域和范围、权限和法律责任,全市动物防疫监督队伍增至86人。

  1998—200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案件15宗。并通过执法,规范畜禽饲养场和屠场、畜禽加工场、市场的动物防疫程序,提高防疫水平,减少疫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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