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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579次 | |||
1983年12月,中山撤县设市,次年4月农林水办公室和县委农村工作部合并,成立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管农村工作并协调农口各单位工作。市农委设立场所管理科,原农业局主管的场、所划归市农委管理。经济作物局改称市蚕桑管理总站,糖办(含糖蔗股)并入农业局,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农业局(含中山市糖蔗生产指挥部)主管粮食、油料和糖蔗生产,内设机构除农业局原有外,增加糖蔗股(对外为糖办)。成立中山市农业机械总公司,保留市农机局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1984年12月,成立中山市水果花卉发展公司。 1986年7月,市蚕桑管理总站改称市经济作物管理总站。同年10月,中山市水果花卉发展公司撤销,成立中山市水果办公室,由市农委直接领导,实行联合办公,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农委、林业局、农业局指派专人。次年1月,中山市水果办公室独立,改称中山市水果生产管理办公室,科级建制。 1988年1月,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5月,市经济作物管理总站升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8月,中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改称为中山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隶属市政府;农业局改称为市农业管理总站(处级),直属单位有市种子公司、市农业服务公司和市农科所,以及直管的各镇(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1989年1月,市农业管理总站改为市农业局。同年4月,市糖办和市农业机械总公司(市农机局)升格为副处级,市糖办仍属农业局管理。 1992年1月,中山市蔗糖生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连同市农业局的糖蔗科从市农业局划出,归市农委管理。 2001年10月,原市农委、农业局、畜牧管理总站、经济作物管理总站、蔗糖办、水果办、农机总公司、围垦指挥部等8个单位合并,成立新的中山市农业局。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原市农机总公司承担的农业机械化行政管理职能,原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市扶贫领导小组、市农田保护区领导组、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市农业发展基金领导组、市牲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行政管理职能。新成立的市农业局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计划科(挂市农业区划办公室、市围垦指挥部办公室牌子)、经营管理科(挂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处、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牌子)、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挂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科(挂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老干服务科,编制94人。2003年,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归市卫生局。2005年,增设信访科,其他科室不变,编制73人,下属单位有: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市兽医防疫检疫站、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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