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种植业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719次


  1978年前,农业在全县经济结构中占绝对主导地位,以粮食生产为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飞速发展。调整农作物布局和生产结构,在确保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将部分低产田改种甘蔗、挖塘养鱼,发展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粮食生产与经济作物种植的比例从1978年的7:3调至1982年的6:4,农业效益显著提高。

  1991年水稻总产达52.55万吨,亩产854公斤,全市农业总产值达20.72亿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682元。1992年起,中山发展“三高”农业,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水果、蔬菜、花木等产业。1995年起,农村推行股份制改革,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连片集中,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90年代中后期,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行产业化经营,极大提高中山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农产品的商品化。至2000年,全市水稻单造面积调减至29.6万亩,粮食面积与多种经济作物面积的比例调整为3:7,基本形成效益型农业新格局。

  2001—2005,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共投入10亿多元用于“农村五项工程”建设。全面免征农业税,农民进一步减负增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4万人。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加快,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9%,形成小榄、古镇花木,三角、黄圃冬瓜、粉葛,民众围垦香蕉,神湾菠萝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规模化区域特色产品生产基地。200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52.91亿元,占全市社会生产总值的5.97%。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全市水稻机耕率达99.1%,机割率80%以上;有农产品加工企业512家,年加工总额23.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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