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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5 【点击率】560次 | |||
1989年和1991年,市政府继续集资兴建松苑小区和竹苑小区,重点解决住房困难户和侨房腾退户的住房问题。至1993年底,市政府划拨购房补贴款1.18亿元,按“三三四”办法补贴出售住房给这两部分居民,解决中山城区住房困难户和侨房落实政策腾退户5639户,先后解决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和8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住房。随后,市政府向东明花园、东盛花园、嘉惠苑等多个住宅小区开发商购买房屋,仍以补贴价方式出售给住房困难户。1987—1997年,全市建设并安置住房解困7288套(户),建筑面积63.42万平方米。中山市1993年被评为全国住房解困先进单位。 二、住房解困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致力为“双困户”居民减轻经济负担和排忧解难:在2002年被安排入住永怡花园的162户城区居民中,有142户经济较为困难的居民住户,选择租住廉租房,每月每平方米优惠租金1元,按3.19元/平方米计缴,并优惠计收物业管理费。市政府以19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永怡花园新房,在解困住房标准面积内以均价1468元/平方米让利出售给解困住户;以调低或减免房租的方式,帮助“双困户”入住解困住房。至2003年底,3年为“双困户”解决住房困难的计划全部实现。 2003年,市城区公房管理所通过查处非法转租、转借、空置公房行为,依法回收调剂、改造城区公房237套(户),安排给低保户家庭入住,同时减免、缓调、减租特困家庭的租金。同年,回收公房182间(户),其中查处转租、转借、转让公房20间(户),正常回收公房改造搬迁162间(户),为解困家庭提供福利型租金的公有住房房源。 从2004年开始,市政府解决新出现的特困家庭住房问题。建设悦来南解危解困住宅小区,同年底竣工,小区占地35.6亩,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建23幢430套住房,其中城区C级公房解危安置230套(户),特困户住房安排200套(户)。2005年,中山市制定《落实十项民心工程解决城区特困户住宅困难实施方案》,共调查核实城镇7000多户低保家庭的住房情况,将东港湾住宅小区、居安苑小区、城区公房等共300多套住房作廉租房,安排给符合解困条件的299户困难家庭入住。 1987年至2005年,市政府先后投入近13亿元,安置住房困难户、双困户、低保户、特困户、无房户、拥挤户共达8000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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