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底,引入珠海、深圳有偿出让土地的经验,制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1989年,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出让西河小区土地1宗0.27公顷。1990年9月,贯彻《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同年试行出让土地9宗171.1亩。1992年改革土地使用权制度;1月28日,首次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会,成功推出使用权为70年的3幅地块。首个地块位于孙文学院东侧(山坡地),拟作别墅用地,面积40.6公顷,比底价高出28.7%;第二个地块位于安栏路岐江河畔东侧的商住用地,面积5672平方米,比底价高出111.8%;第三个地块位于富华道富华新村西侧的商住地,面积9842平方米,比底价高出116.8%;5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加强城乡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规定,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用地计划管理,由市政府严格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二、三级土地市场,批准开发坦洲金斗湾、翠亨村、城区彩虹村等规划小区。1992年全市出让土地432宗1189.5公顷,转让土地133宗285.8公顷。1995年6月,规范管理私人住宅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全市出让土地287宗471.6公顷,其中新征地出让194宗402.8公顷,占征地总数79%;行政划拨土地转让、补办出让手续93宗68.8公顷。1996年采用租赁和更名确权的方式消化盘活各镇(区)房地产存量土地,使用已出让但仍闲置的土地落实建设项目,全年出让用地562宗402公顷,办理转让593宗179公顷,合计占当年存量土地总量1240公顷的47%。1998年,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出让行为,批准补办出让用地333宗644.3公顷,办理土地转让2081宗573.5公顷。1999年12月,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的通知》规定,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招标、拍卖,同年拍卖房地产82宗。2000年,成立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隶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全年招标拍卖37宗168.8公顷。至2005年累计招标拍卖328宗82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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