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园林绿化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4 【点击率】563次


  改革开放后,重视城区园林绿化,尤其是在1987年开展新城区建设后,将城区各项建设与园林绿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1993年编制《中山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994—2010年)》,提高绿化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景观。1995年底,城区建成区绿地面积741.8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59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5.18%,分别比1980年增加20倍、1.9倍和2.55倍。1996年5月,中山市获建设部命名为全国园林城市。

  至2005年,城区建成区绿地面积1185.0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3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

一、环境绿化
  住宅小区绿化 随着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升级,小区内的园林景色更亮丽,既有岭南派园林风格,又有异国风貌的西式园林,为绿化、美化环境增添亮点。在旧城区和一些零散的住宅点实行“见缝插绿”式绿化,在道路两旁和街头小空地因地制宜种上各种绿化树木,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花坛、花基,种植各种造型花木,并尽量利用空间,垂直绿化。

  庭园绿化 改革开放后,机关、学校、宾馆、企业等单位规划建设时留有空间用于绿化建设,且各具特色。市委、市政府大院内的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建有开阔的大草坪,草坪上镶嵌大花坛,坛内种植色彩斑斓的花草,两翼种有大王椰、南洋杉、木棉、红花紫荆等观赏树木,院内道路两旁种树型美观的良种芒果。面积1800平方米的国际酒店四楼的天台花园,建有观景小榭、紫絮长廊、浓荫小径、塑竹亭、水池、浅滩、小桥、石景和知音亭等建筑小品,种植名花玉棠及佛肚竹等花木,水池内养殖盛开红、白、黄三色莲花的睡莲,具有浓郁南国水乡情调。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总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设有500平方米的水景喷泉,草坪、花架、垂柳、造型灌木丛、高木乔木与建筑小品相辉映,为该中心的艺术殿堂构筑绿色屏障。

  道路绿化 改革开放后,道路绿化以绿化新建道路为主,新建道路的路面较宽,种植一版两带、两版三带、三版四带、四版五带等多种形式的路树,种植品种以乔木为主,配套种植灌木、棕榈、草本植物和花卉,注重层次、生态和色彩搭配,达到绿化、美化效果。1993年建成的兴中道绿化,采用四版五带的形式,绿化覆盖率23.4%,为道路绿化提供样板。2004年博爱路改造工程,列绿化建设为重要内容,在道路中间设置3米宽绿化分隔带,在两侧主车道与辅道间设8米宽绿化分隔带,在绿化带种植的乔木与造型灌木、花草相搭配,刷新道路的景观。

  90年代起,引进大王椰、加拿利海枣、菩提榕、橡胶榕、海南红豆、异木棉、大花第伦桃、火焰木等高档树种,使城区的园林景色更多姿多彩。

二、公园建设
  改革开放前,城区内建有西山、月山、中山、逸仙湖4个公园。改革开放后,新建公园数量增多,规模扩大。至2005年,市城区建有大小公园17个,公园面积共205公顷,其中面积超10公顷的有5个:紫马岭公园、孙文纪念公园、岐江公园、城东绿廊和沙岗墟公园。此外,还新建华柏公园、兴中园、兴中广场、东明桥公园、北区街心公园、全球通公园、岐头文化公园等小型公园和街头小游园20个。

  紫马岭公园 位于东区紫马岭,北靠中山四路,南接博爱六路,面积87.6公顷,是一座兼具城市公园和生态园林功能的综合性公园。1992年7月动工兴建,1993年10月1日建成开放,总投资1.5亿元。1994年获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称号。公园北面正门入口正中是大型彩灯喷泉广场,喷泉两侧是图案式花坛,入口的对景是一座大型紫马奔腾玻璃钢雕塑和一座罗马式环形柱廊。园内设有密林区2个,休息游赏区12个,内有游乐场、嘤鸣谷(大型不锈钢鸟笼)等设施;植物造景区11个,保留原有林地20万平方米,改造林地25万平方米,建有摩崖石刻园、烧烤区等,另有水面面积4.57公顷。

  孙文纪念公园 位于城区南面的兴中道与城桂路连接处,占地35.82公顷,1994年6月动工兴建,分两期工程完成,1996年11月孙中山诞辰日全面竣工开放,是一个以纪念为主题、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公园。公园主要由两个平缓山坡改建而成,设4个入口,正门向北,分为革命纪念区和浏览综合区。前者为纪念孙中山为主。由正门入,穿过仿古花角牌坊拾级而上,有六柱盘龙华表矗立两旁。顶层是宽阔的平台,孙中山铜像屹立其中。区内设置“一山三园”:龙柏山,栽植2330株林相整齐的龙柏。在平台下的西北、东南、西南面分设松园、梅园和竹园。在纪念景区和浏览综合区间的开阔地,有造型特别的绿墙园门、保留种植的荔枝林、成林成景的油棕和大王椰、柱状的路树、如茵的草地、独立的石山与太湖石林等。公园西面浏览综合区设有“后来居上”、“香山”、“飞来石”、“一线天”、“水帘洞”、“迎阳石”、“观景阁”、“荷花池”和“民生”、“民主”、“民权”3座纪念亭台等主要景点。为突出“香山”景致,专门配置“杜鹃园”、“宝巾园”、“桂花园”、“白兰林”及栽植大片的红花楹、枫香、大叶紫薇、金桂、银桂等有色彩、具香味的植物,集美化、香化、彩化于一体。1999年被评为首批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单位。

  岐江公园 位于岐江河西岸,占地15.3公顷,分两期工程建设,总投资6000万元,2000年动工,2001年国庆节建成开放。公园原为粤中船厂旧址,厂区水面与岐江河联通。公园建设融合生态理念、现代环境意识、文化与人性,充分利用造船厂原有植被,保留部分原造船厂厂房、烟囱、钢架、水塔等构筑物及龙门架等设施设备。公园设计新颖独特,获2002年度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授予“景观设计荣誉设计奖”。

  城东绿廊 位于城区与火炬开发区之间,总面积14.4公顷,2001年建成。长廊以大草坪为主,在宽阔的草坪上间种孤植的大树;或双排沿纵深方向种植主枝干高大、形体简单的乔木,以重复的曲线营造动感。在功能上分设休闲广场、疏林草坪休闲区、密林草坪区、自然野趣区、森林草坪休闲区等。

  沙岗圩公园 位于城区东部起湾道中段东侧,总面积10公顷,1999年建成。公园分两部分,北侧设有园林景观和文艺演出场地;南侧种植高大的乔木,树下为摆摊设档场所,逢农历三、六、九日为“圩日”,场内摆设数百档日用百货、家具土产、农副产品、服装鞋帽、各类食品、花卉苗木、盆景根雕、观赏鱼鸟等。

三、古树名木
  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中心城区的古树名木开展3次较系统的普查,由市政府发文公布调查结果。

  1992年10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护城区古树名木的通知》,公布城区第一批百年以上古树名木名单,共有46株,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的有5株,200—300年的有10株。1998年11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护中山市城区第二批古树名木的通知》,公布第二批立档保护的古树名木共291株,其中树龄在800年以上的1株,600年以上1株,400年以上4株。2005年11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保护中山市城区第三批古树名木的通知》,公布第三批立档保护的古树名木有30株,其中三级古树29株、名木1株。

  对公布的建成区内的古树名木,落实保护责任制,设立维护专项资金,由园林管理部门登记、造册建档,挂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白蚁防治等保护措施,已建档的古树名木长势良好。2004年10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管理,使古树名木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管理
  石岐城区的园林管理处建于1958年10月,1984年更名为中山市园林管理处,组建公共绿地维护和公园管理的专业队伍。2002年6月起,原中山市园林管理处全面转制为国有企业,冠名中山市园林建设发展总公司。同年7月,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干分离原则,重新组建事业编制的中山市园林管理处,从过去直接组织参与园林绿化管养作业服务,转变为对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监督管理。在1996年成立中山市城区绿化委员会的基础上,2002年12月成立中山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协调小组,代表市政府协调城市园林绿化及创先评优工作。重组后的中山市园林建设发展总公司以合同形式受中山市园林管理处委托,具体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作业。各区办事处分别配置专职绿化人员,管养区属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各单位及住宅小区雇请专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管养其所属绿化带。

  2004年2月,改组中山市园林学会,成立中山市风景园林协会,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自律,促进园林企业间的交流协作。

  1992年4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城区绿化管理实施细则》,设置园林派出所和城市监察管理园林中队查处破坏绿化行为。1996年6月,市政府颁布《中山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2002年市建设局印发《中山市城区绿化管理办法》;2003年市建设局颁布《城市绿化收费标准》,同年8月,市政府颁布《中山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2004年和2005年,市政府分别颁布《中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中山市学校绿化建设规定》等。

  2000年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试行将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工作对外招标承包。2004年1月,将城东绿廊的园林绿化管养作为试点对外招标,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管养单位。同年8月,城南路的绿化管养工作也向外招标承包。

  2004年起,由政府开办的城区公园全部免费向市民和游人开放。

1992—2005年中山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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