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12-31 【点击率】586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概况】 2017年,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把握“队伍建设年”党建主题,完成“巩固提高年”各项目标任务。内设机关科室20个(含直属行政机构),下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技师学院、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12月28日,原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职能划入市人社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增加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统一采购、统一结算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办等职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增设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市人社局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就业创业】 2017年,中山市城镇新增就业6.11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883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08人,促进创业9515人,其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10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零就业家庭”动态实现归零。制定《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核定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扶持新业态就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政策。制定《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创新创业。推进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申报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入驻孵化团队101个。市人社局联合市农业局制定《广东中山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农业孵化基地交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管理。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487人、实现就业527人。审核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08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560万元、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497万元。强化毕业生实名制跟踪服务,2017届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7.82%,市内5所高校2017届毕业生平均就业意向率98.49%。组织开展“三春”系列活动(即“春运期间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春风行动”“南粤春暖”系列活动),举办“一企一岗·互救共赢”等公益性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314场,解决用工缺口4.4万人。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中山市调整实施紧缺适用技能人才晋升补贴政策试点方案》,完成技能晋升培训1.16万人次,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10场。组织紧缺工种技能鉴定8399人,4154人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保险体系】 2017年,中山市五大险种参保995.64万人次,其中职工养老保险276.2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66.98万人,工伤保险155.22万人,失业保险143.24万人,生育保险148.85万人。社保基金历年结余479.94亿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868个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数据迁移。年内发放443家企业稳定岗位补贴2605万元。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23家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首批将乳房良性肿瘤(传统手术)治疗等10个分值结算病种的日间手术医疗费用纳入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7月1日起,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缴费基数由2620元调整为2890元。中山市医保“总额控制下,病种分值结算”支付模式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推广使用。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同步调整城镇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待遇,退休人员每月平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12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发标准调整至67.23万元,比上年增加4.84万元,增幅为7.76%。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企业降低工伤保险缴费金额近2.5亿元。市人社局全年处理工伤案件1.62万件,办理劳动鉴定(确认)业务8733宗。完善社会保险服务,实现社保卡网上办卡,历年累计制卡506万张,累计持卡457万人;计提预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2037.63万元;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入户调查完成率100%;制定实施“两定机构”(指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2017年版);建立“前台一站受理,后台专业审核”综合柜员服务模式。加强社保基金监督,修订《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伤基金医疗费支出专项检查和基金安全评估,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案》,解决农保基金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市政府民生实事,完成社保自助服务设施进社区项目,278台自助打印终端投入使用。

 

【技工教育事业】 2017年,中山市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遴选出服装设计与工艺、印刷媒体技术、家具艺术设计、软件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5个职业(技工)院校重点或特色紧缺专业。全市技工院校招生4777人,毕业4969人。审核发放技工院校生均办学经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扶贫补助6281.67万元。市技师学院完成技能培训7366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609人,开展技能鉴定2.03万人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178项,891人次获奖,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67项73人次;获评“中国职协2017年度优秀科研单位”和“中国职协2017年度科研工作组织奖”。市技师学院糖艺/西点项目在入选国家集训队基础上,在校生陈浇琳入选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第二名;毕业生梁嘉伟获信息网络布线项目全国第一名,并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获金牌。

 

【人才队伍建设】 2017年,中山市新增培养引进各类人才5.7万人。搭建人才交流服务平台,举办2017年“中山人才节”“智慧中山”人才交流会和“创新创业企业与百名博士交流沙龙”系列活动,招聘企事业人才2542名,新增高校合作平台2个,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广东省服务窗口中山市分窗口揭牌。市人社局重点推进高层次人才承载平台建设,建成全国43个之一的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全市共有市镇两级创业孵化基地31个,博士后工作平台43个,市外高校合作平台118个,海外人才工作站(欧洲巴黎人才工作站及美国硅谷人才工作站)2个。规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拟订《中山市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发动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与大学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引进博士后13名。制定《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启动资金评审办法》,国家留创园引入30个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77名,其中博士50名。制定“人才新政18条”有关人才入户、资金补贴等方面配套细则,制定《中山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中山市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优化人才行政审批服务,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市人社局开设人才服务综合窗口8个,人才入户(调动)工作实现网上申报和全流程网上办理,人才入户、人才认定等业务审批时限压减20%以上,全年办理人才入户9626件。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年内新增4名专家获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定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120名,审核发放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特殊津贴1473.52万元,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人才入户实现全网上办理。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新增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4家。组织4.1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2.3万人获职业资格证书。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回头看”工作,确定中山市可鉴定职业(工种)25个。

 

【人事管理】 2017年,中山市加强公务员、雇员队伍建设,制定《中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职责分工》,组织修订《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录用公务员243人,招聘雇员299人。市人社局加强公务员职位管理,完善公务员选调政策,开展公务员分类改革摸底调查,组织全市80个单位更新公务员诚信系统信息。开展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按条件审批347人。完成公务员初任及科级任职培训班7期,培训465人;组织全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6期,参训3200人。强化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发布19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招聘1631人。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7370人,办理调动1737人。完善收入分配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制定《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奖励方案》。规范镇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工作,印发《关于镇区教育管理干部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石岐区、小榄镇3个镇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范围。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增设中山市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等评审委员会5个,获得高级职称754人、获得中级职称2177人、获得初级职称2885人。开展“两证合一”改革(即“外国人工作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证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一证),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工作,办理1268人次。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制定《中山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细则》《中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成员职责分工方案》,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待遇,全年安置军转干部69名,随军家属15名。

 

【劳动关系协调】 2017年,中山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劳动关系,劳资纠纷主要指标全面下降。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773件,其中查处集体欠薪案件165件,均比上年下降42%;处置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29件,涉及劳动者1352人,分别下降14%和24%。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省市共建的火炬开发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于12月启动。市人社局开展劳动关系精准指导服务,编写《中山市劳动关系工作手册》,修订10种企业常用管理文书,会同市邮政局组织开展23家快递企业用工管理调研,指导民众镇做好5家企业因搬迁引发的纠纷处置。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理集体欠薪案件57件,追回工资7977万元。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275家,向企业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22份,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423万元;督促283家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1家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案件4件,处罚8000万元;6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金额142万元。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工程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81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9件,涉及劳动者3069人,金额3416万元,其中公安机关立案75件,法院判决18件、判刑18人。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成751家企业、17.15万名职工人工成本和薪酬调查,编制2017年市职工工资指导价位和2016年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新增部分紧缺适用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调研,完成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工作。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选取2个镇区、42个(村)社区、45家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点建设,古镇镇、坦洲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被评为省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年内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5万件,调解成功9978件,涉及金额2.37亿元,调解成功率86.77%。完善仲裁集体案件处置、劳动仲裁与监察执法联动处置和小额案件速裁三大机制,制定《关于审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探索以行政调解置换仲裁调解书的集体争议处理新模式。全年立案仲裁5126件,结案5255件,分别减少20.53%和17.0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9%;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113件,下降57.68%。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接收信访事项6055件,增加115件,增幅为1.94%,信访事项办结率100%。

(闫华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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