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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9》 【成文日期】2018-12-31 【点击率】730次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概况】 2018年,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推进新时代全市人社事业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市人社局内设19个机关科室,下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技师学院、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及1个直属行政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人社局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就业创业】 2018年,中山市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97人,促进创业95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零就业家庭”动态实现归零。市人社局制定《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就业创业资金管理,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进粤港澳湾区创新创业合作,推动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累计进驻港澳创新团队24个。联合香港广东青年总会、澳门工商联会、澳门中山青年商会、澳门中山青年协会等社团,在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举办2018年“中山人才节”——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推动中山与港澳创新创业项目互相促进融合。4月13日,在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举行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交流座谈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局、澳门青年联合会、澳门青年企业家代表等47人参会,并到中山市美居产业园参观交流。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帮助困难人员就业497人,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18人。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24场,提供各类就业岗位3.1万个,达成就业意向7105人。全市有见习基地159个,新增见习基地6家,发布见习岗位信息1092个,成功对接141人。强化毕业生实名制跟踪服务,2018届中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8.13%,市内5所高校2018届毕业生平均就业意向率为95.62%。开展“三春”(指“春运期间组织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春风行动”“南粤春暖”)系列活动,举办公益性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184场,解决用工缺口近4万人。新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合作平台1个,与120所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完成劳动力技能晋升补贴培训1.05万人次,完成职业技能竞赛9场。制定实施《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发布《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2018版)》,组织紧缺工种技能鉴定6310人,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242人。
【社会保险体系】 2018年,中山市五大险种参保963.25万人次,其中职工养老保险218.9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3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77.26万人,工伤保险154.71万人,失业保险152.66万人,生育保险154.37万人。年底,社保基金历年累计结余566.07亿元。 市人社局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配合开展广东省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中山市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系统菜单及流程。至年底,全市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贫困人员905名。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完成全市872个机关事业单位和5.33万名人员的参保登记和征收工作;全市共670个单位1.48万名退休人员运用省机保系统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上线发放率96.68%。加强异地就医提质增量工作,34家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中山市困境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扩大特殊病种范围,将小儿脑性瘫痪、克罗恩病、房颤(抗凝治疗)、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4种病种纳入特殊病种范围,其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均为8000元。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城镇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待遇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平均增加111.3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48元。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计发标准调整至72.79万元,比上年增加5.56万元,增幅8.27%。调整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待遇。建立“前台一站受理,后台专业审核”综合柜员服务模式。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印发《社会保险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编制《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经办风险管理文件汇编》。完善“互联网+社保”,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和网上服务大厅各上线新功能6项。配合市财政局上划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12.5亿元,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资金45亿元。
【技能人才培养】 2018年,中山市统筹安排1166.5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专业集群建设补贴、现代学徒制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等,培养技能人才2.27万人。审核发放2017—2018学年春季免学费1.22万人次共2361.9万元,国家助学金246人次共24.6万元,核发民办技工学校生均经费754人次共215.5万元。市技师学院学生获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水处理、信息网络布线和糖艺/西点3个项目广东省第一名,信息网络布线、糖艺/西点2个项目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市技师学院被指定为糖艺/西点的全国集训基地,以及4个项目的省集训基地,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并成为全省首批申请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的4所学校之一。启航技工学校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为省重点技工学校。
【人才队伍建设】 2018年,中山市制定人才“18条”的配套政策,实施《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启动资金评审办法》《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中山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8家、广东省博士工作站16家,新进站博士后15人。留学人员创业员园(含分园)引进入园项目20个,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9人,其中博士19人。新认定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2家。在2018年“中山人才节”期间,举办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中山行活动,15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到中山市与48家企事业单位就110项技术难题进行对接洽谈,引进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5名。举办2018年“智汇中山”人才洽谈交流会,进场招聘企事业单位218家,提供各类职位1659个,人才需求5150人,吸引入场应聘求职者2万人,达成意向1636人。组织198家次重点企业外出参加校园招聘会;新增高校合作平台1个。承办2018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领航赛第一赛区初赛,筛选出33个项目进入复赛。审核发放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市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1855.68万元。职业技能鉴定3.6万人次,获职业资格证书2.3万人。组织9家企业(协会)开展14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评价418人,评出高级工373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组织市饮食业商会,向广东省人社厅申报开发“中山脆肉鲩烹饪”“石岐乳鸽”“小榄炸鱼球”“中山金吒”“中山茶果之叶仔”等中山粤菜师傅“广府风味烹饪”和 “广式点心制作”地方特色的模块试题,并通过省专家组审核。
【人事管理】 2018年,中山市加强公务员雇员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公务员考录工作,全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19人,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专项招录28人。举办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4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2期;举办全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3200人。完善机关雇员管理制度,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修订《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修订完善机关雇员劳动合同,于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范本。全年招聘雇员121人。强化事业单位管理,发布253家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764个。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7560人。开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调研,制定《中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全年全市1512人申报高级职称,2685人申报中级职称,2769人申报初级职称。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印发《中山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收入分配,增设离退休人员慰问金项目。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实施细则》。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管理,开发启用统发工资数据管理系统,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清理。推动落实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做好患病住院干部慰问、干部遗属慰问和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审批及核准工作,全年慰问患病住院干部230人次、干部遗属9人。安置军转干部89人,其中计划安置84人、自主择业5人。安置随军家属34人,其中货币安置31人,发放货币补贴393.33万元,计划安置3人。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待遇,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登记审核。按时发放企业退休及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各项生活困难补贴及社保补贴,全年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军转干部76人,制定《中山市下岗失业、退休企业军转干部重大疾病和住院治疗补贴标准》。
【劳动关系协调】 2018年,中山市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严控劳资纠纷风险。立案查处案件529件,其中查处集体欠薪案件142件,分别比上年下降22%、15%;处置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18件,涉及劳动者1593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5%和上升38%。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省市共建火炬开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劳动合同签订预警系统,编写《劳动合同知多D》宣传资料。加强工资宏观管理,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成市属企业负责人2017年度薪酬核定。开展劳动关系精准指导,为市企业联合会、明阳集团、大信集团等举办各类用工管理知识讲座。走进松德、华盛、顶固等20家上市或待上市、拟上市、重点企业、商(协)会,开展面对面座谈上门指导。指导企业科学制定搬迁、停产或关闭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开展2018年劳资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处置劳资纠纷及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工作。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4619家,涉及劳动者26.9万人,查处集体欠薪案件48件,为266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850万元。加大建设领域治欠保支(指治理欠薪保障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相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开展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两网化”(即网络化、网格化)建设管理,推行移动端网上办案。印发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失信企业由执行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38家,其中欠薪企业27家。开展医保基金部分结算项目专项核查,立案37件,协查26件,追回被骗取医保基金161万元。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461件,调解成功7336件,涉及金额2.31亿元,调解成功率86.7%。推行专职仲裁员对镇区仲裁业务分片管理制度,落实仲裁员工作包干到人责任制;全面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制定《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廉洁办案规定》《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回避制度》等文件。全年立案受理仲裁案件5993件,结案6053件,分别增长16.91%和15.85%,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100%,其中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135件,增长19.47%。全年接收信访事项7567件,信访事项办结率100%。
【“法治人社”建设】 2018年,市人社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制定落实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办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自查。开展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并建议废止由市人社局实施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组织举办全市人社系统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深化落实“放管服”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代理办、同城办”改革。按省、市统一安排,纳入中山市政务服务“五办”改革事项共97项,网上政务服务全部切换至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社保卡全流程网上办卡,历年累计制卡535万张,累计持卡480万人次。72项社保窗口业务实现“一窗通办”,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只认一个窗”服务目标。完成年度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定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人社部门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编制并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发布重大行政决策2项。组织开展“深调研”,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中山人社”政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54万人,全年阅读总量超过750万人次,评为“中山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政务微信公众号”“中山十大政务类新媒体先锋”。
【中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2018年,中山市推进中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制定《中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1+1+N”的空间布局,即以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核心,重点建设翠亨新区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带动全市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社会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为港澳青年在中山创新创业提供环境最优、成本最低、要素最齐的硬件支撑。至年底,全市建成市、镇两级创业孵化基地36个,其中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个、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1个,累计为2907名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投入运营2年,累计入孵165个团队;在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二楼专门设立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区,入驻香港创业团队6个,澳门创业团队16个,海外留学归国创业团队4个。港澳人员可以进入留创园创业,享受留学创业人员同等待遇,享受职称评定同等待遇。
【中山市“粤菜师傅”工程】 2018年,市人社局制定《中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采取职业培训和学制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市技师学院与中山海港城、中山温泉宾馆、中山国际酒店、中山雅居乐长江酒店等多家企业开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学生毕业即就业;参与开发省级“粤菜师傅”培训教材,主要负责《粤菜师傅风味系列——广式烧腊制作工艺》的编写。年内,市人社局组织三乡理工学校3名教师和市技师学院2名学生参加在汕头市举办的广东首届粤菜师傅技能大赛;组织6人参加在珠海市举办的首届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提升粤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发掘、培养一批粤菜名厨。创新“粤菜师傅+旅游”“粤菜师傅+文化”等模式,提升中山饮食文化影响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组织市饮食业商会进行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向广东省人社厅申报开发“石岐乳鸽”等八个菜品、“中山金吒”等八个点心项目,并通过省专家组审核。
【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开放40周年】 改革开放40年,中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紧随时代发展步伐,进行探索,在筑牢民生底线中增进人民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将就业创业服务送到“家门口”。中山持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支持创新创业。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就业均等化服务,打破城乡和户籍的身份界限,实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市、镇、村(社区)、居民小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2014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实施“十百千万”创业工程,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和更高质量就业。至2018年,建成市、镇两级创业孵化基地36个,为2907名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带动就业1.28万人。搭建各类供需对接平台,通过建设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对全市2400家定点企业进行用工监测分析、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等举措,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就业创业。2014—2018年中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21万人,扶持创业4.85万人,中山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下,就业格局持续优化。 推动养老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在全省率先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山市逐年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和建立制度公平、多层面覆盖、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构建涵盖养老、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的五大险种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至2018年6月,全市社会保险参保997万人次,其中参加养老保险27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7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5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4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53万人;社保基金历年累计结余533.99亿元。 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和城乡一体化。2004年起,中山市开始探索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2005年1月,中山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至2009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2011年起,迅速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过渡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推进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参保政策统一、经办服务统一;至此,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中山基本建立,基本实现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达到“老有所养”目标。 实现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2006年7月1日,中山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启动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将所有未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居民纳入参保范围。2010年,将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整合成一个险种,划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个层次,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医保制度框架,彻底解决多险种制度下参保人险种转换衔接不畅和基金管理等问题。2010年起,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开始实施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付费制度。经过8年的改革探索,形成以“总额控制、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病种限额(定额)付费”为辅的复合式付费机制。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中山市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将中山市列为全国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重点联系城市。2017年11月,中山市按病种分值付费经验在广东省进行全面推广。 社会保险待遇逐步提升。至2018年,中山连续14年按照国家、省的部署为退休人员调升基本养老金,退休企业职工月平均待遇2479元。此外,中山持续调整医保政策,提高医保待遇,建立医保缴费和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扩大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特定病种增至17种,特殊病种增至25种,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最高统筹限额为34.68万元,基本加补充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最高统筹限额为90.17万元。推动社保服务便利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备案结算流程愈加便利。中山作为全国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市”,推进“电子社保”服务建设,实施社保自助服务设施进社区工程,不断优化服务,中山市民在家中或家门口就能办理社保业务。 搭建立体人才体系,“不拘一格”引才育才。2010年,中山市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2014年,设立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品牌活动——中山人才节;2015年,在全省率先《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制定《中山市事业单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创新企事业人才评价方式,不唯学历、不唯职称,采取体现业绩能力、社会认可的系列指标,引导社会对人才进行综合评价,为实用型人才打开人才认定的绿色通道,不拘一格汇聚人才力量。2017年,制定的“人才新政18条”新政策从构建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角度,提出强化党管人才、实施“中山英才计划”和“中山优才工程”等举措。围绕新政,市人社局相继制定细化配套政策,引才育才体系持续完善。至2018年9月,认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1026人,受理人才入户申请1.03万人。 坚持以事业留人,搭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平台。2004年,中山创建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2013年升级为国家级留创园。至2018年11月,该平台累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190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494人。自1999年起,推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博士后人才。至2018年,全市建成51个博士后工作平台,16个省级博士工作站,先后有162名博士后进入平台从事研究工作。2014年,市人社局制定《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至2018年,共认定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7个、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15个。2017年6月5日起,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当年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1268人次;新引进学士以上外国人153人,其中硕士以上外国高层次人才40人。 多形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2016—2018年,市财政投入经费1700万元,建设职业院校专业集群6个、重点专业特色专业10个,培养更多适应中山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紧缺适用高技能人才。全市有技工院校3所,其中技师学院1所、民办技工学校2所;拥有教职工900多人,在校学生1.9万人,80%生源为中山本地,20%为中山外来子弟,学生毕业后有90%以上在中山就业。至2018年6月底,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约40.33万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经验获全国推广。改革开放以来,中山经济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专业镇”的产业发展模式,催生出发达的民营经济和庞大的企业员工队伍,对劳动关系工作提出新要求。中山持续加强综合治理,创新构建劳动关系协调“八项机制”,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八项机制”涵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强化组织领导、劳动执法、薪资分配、企业内部民主管理、职工发展、人文关怀和矛盾化解等方面,成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范例工作体系。在2011年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上,中山作为全国地级市唯一经验交流发言单位介绍经验。围绕劳动关系协调“八项机制”,中山市2013—2018年持续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在全省首创劳动合同签订预警系统,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社会公布和风险预警制度,推动镇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完善市镇村企业四级调解机构建设。2017年12月,火炬开发区启动创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和谐劳动关系“火炬模式”。全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5%,社会保险覆盖率98%,企业工会组建有效覆盖率85%,劳动关系和谐指数逐年提升,劳资纠纷率逐年下降。 ·资料链接· “八项机制”:即坚实的转型升级保障机制、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公正严明的劳动执法机制、公平合理的薪资分配机制、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共同成长的职工发展机制、充满温馨的人文关怀机制、关口前移的矛盾化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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