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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793次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概况】 2014年,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为主线,推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培养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市人社局机关驻中山三路26号,下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技师学院、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就业创业】 2014年,中山市新增就业5.6万人,劳动力技能培训1.8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6%。8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由市财政每年足额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小额贷款贴息、青年创业资金、场地租金补贴、创业项目资助、创业项目推介、创业集市活动、创业教育和培训,以及自主创业、企业家引领创业、孵化基地投资、创业孵化服务、创业导师鼓励等支出,确立“十百千万”创业目标,即到2016年基本形成支持劳动者创业的政策体系、培训教育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新增10个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组建100人创业导师团指导创业,扶持1000名有创业愿望人员入园创业(孵化),3万人接受创业教育和培训,市场主体比2013年增加2.4万家,创业带动就业9万人;到2020年,政府激励创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支持创业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活力进一步激发,建成50个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创业导师团成员达200人,扶持5000名有创业愿望人员入园创业(孵化),10万人接受创业教育和培训,市场主体比2013年增加6万家,创业带动就业23万人。市人社局制定创业项目征集管理办法、创业导师认定管理办法、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4个配套政策。2014年全市累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12个,孵化创业团队980个。推进全民创业,劳动者成功创业6756人。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累计扶持自主创业团队480个。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孵化基地成功获批准成为“省市共建”基地,进驻入孵团队33个。中山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考核位列全省第二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加强实名制就业跟踪,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4场,提供就业岗位4.3万个,实现毕业生就业率97.94%。举办市内公益性招聘会和市外现场招聘会230场,参会企业7000多家,达成就业意向6万人。开拓技能人才引进渠道,新建湖南株洲技校合作平台和中山驻潮州劳务工作站。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2014年,中山市有社区(村)就业服务基地187个,帮扶6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实现就近就业。新建横栏镇二级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全市镇区二级人力资源市场全覆盖。火炬开发区六和社区、西区彩虹社区、民众镇民众社区3个社区获评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全市有126个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32个村创建充分就业村,实现市、镇、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网络化、标准化和全覆盖。
【技工教育】 2014,中山市落实技工学生资助政策,审核发放2012—2014学年度免学费6719.7万元,国家助学金271.7万元。组织评选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市技工院校示范(重点)专业等,举办中山市首届技工院校计算机应用、酒店管理、幼师教育和汽车维修专业技能大赛。中山市技师学院通过国家级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验收,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颁发“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院长郭敏雄获第三届中山市“名校长”称号;郭杰钊、谢坤2名学生再次入选国家集训队,备战2015年在巴西举行的第43届世界机电一体化技能大赛。中山市技师学院全年招生3776人,毕业生1664人,就业率98%;培训8624人次,开展技能鉴定2.64万人次;2014年设9个系35个专业,在校生1.3万人。
【人事管理】 2014年,中山市招考公务员职位219个,录用公务员227人。公务员面试计分核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全程计算机系统化,降低核算错误率和人为参与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推进公务员绩效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中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直机关公务员的纪律作风、岗位职责、奖励惩罚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完成《推进中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开展镇区编制管理和人员队伍建设课题研究。制定《公务员信用守则》,建立公务员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考试巡查机制,组建监督评委库,在库评委190人。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核准308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全年事业单位共提供岗位1686个,聘用816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调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入编工作。加强雇员招聘备案,审核备案部门(单位)雇员招聘方案31个,完成招聘227人,办理备案138人;加强雇员合同备案管理,完成机关雇员合同备案1267人。全年安置军转干部36人、随军家属45人;帮助军转干部解困,提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待遇每人每月300元。
【人才队伍建设】 2014年,中山市培养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全市培养各类人才3.76万人,引进人才1.16万人。3月27日,中山市举办首届“中山人才节”校企人才合作座谈会,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10所高校,石岐区、火炬开发区等10个镇区和大洋电机、东菱威力等10家知名企业就人才合作方式进行交流、洽谈,并举行校企签约仪式,达成高技术合作项目2个,新增高端人才载体8家,增加高校、技师院校人才培养引进平台10个,引进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家。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山四海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中山市休闲服装工程研究开发中心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21人,全市在站博士后37人。广东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升级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引进中山市盖源包装有限公司、中山市聚昌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安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海恒顺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留创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47人。完善技术技能人才积分制入户申报,确定试点企业25家、50人获得积分制入户加分资格。强化对高层次人才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认定、子女入学、购房补助申请、政府特殊津贴申请等服务2393人次,发放紧缺适用人才购房补助和市政府特殊津贴资金828.66万元。全年办理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入户969人,认定企业高层次人才23人;开展企业高层次人才评价,大洋电机和华艺灯饰2家试点企业52人获高级工证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自主参训补贴政策,建立陈正民红木雕刻、王献章腌腊制品加工和杨文忠茶艺师3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增鉴定工种36个和职业技能鉴定所3个,4.15万人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2.98万人获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 2014年,中山市处理30人以上群体性劳动关系事件53宗、欠薪案件342宗,比上年分别下降65.8%、38.71%;接收信访事项1.17万批、1.44万人次,分别下降32.61%和36.28%,办结率100%;劳动仲裁立案5237宗,结案5333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推进第一批8个镇区(火炬开发区、石岐区、小榄镇、南区、民众镇、黄圃镇、南头镇、坦洲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镇区创建工程市级验收和第二批8个镇区(东区、西区、南朗镇、阜沙镇、港口镇、三乡镇、神湾镇、五桂山)创建工程。全市参加创建工程的企业占企业总量66%。劳动合同签订率93.57%。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指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架构和劳动监察业务全面网络化)建设,全市巡查用人单位1.85万家,网上巡查企业4970家。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全员足额参加社保。新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22个,新增调解员661名。全年调处劳动争议案件1.34万宗,调解成功率88.60%,其中村级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处7066宗,占全市劳动争议调处案件总数52.74%。推进镇区仲裁机构效能建设,完善仲裁案件处理机制,开通网上仲裁预立案、预约调解、案件进度查询,设立仲裁院社工服务站。全年立案受理劳动仲裁5087宗,结案4803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04%。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14年,市人社局完成雇员统发工资数据采集系统项目验收,实现全市雇员工资统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核编定岗后绩效工资,开展规范津贴自查自纠工作。公布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联合市总工会等部门,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比例80.05%,劳动合同签订率93.57%。
【养老保险】 2014年,中山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19.74万人,参保单位14.4万个;全市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75.79万人,参保村集体1430个,退养19.85万人(指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农村人口领取养老金)。3月1日,中山市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1500元调升至1960元,各社区、村等“农转城”(指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1100元。全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30元。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缴费年限津贴,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4元,从2013年10月起发放。在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养老金960元;同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按原标准继续发放专项津贴。全年全市有27.44万人受惠,其中企业退休人员7.92人,月均领取养老金2289元;“农转城”退养人员19.52人,月均领取养老金1049元。
【失业保险】 2014年,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1048元。中山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151.08万人,全年全市有2.58万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 2014年,中山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152.81万人。调整因工死亡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赔偿工亡补助金增加至53.91万元,比上年增加10%;非法用工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赔偿金和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80.86万元。调整部分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89.43元。全年认定工伤案件1.91万宗,劳动鉴定4250人,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支出2.66亿元。
【医疗保险】 2014年,中山市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124.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59.91万人,参加补充医疗保险32.99万人,参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5.87万人。7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确定大病医疗保障范围和支付办法,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享受更多医疗保障,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9.18%,全年支付大病医保待遇608万元。扩大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将H7N9禽流感、艾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制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总类由551种扩大至1029种。将义务教育阶段的非本市户籍积分入学学生,纳入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全年参保学生1432人。 2014年,中山市享受生育医疗待遇2.19万人次,总医疗费用1.15亿元,统筹支付6577万元。
【社保管理和基金监督】 2014年,中山市累计持有社会保障卡393万张,持卡率95%。社保基金累计结余230.99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86.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6.7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8.4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4.39亿元。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多向联网即时结算,珠中江三市互认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17家。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应用,实现参保证明网上自助打印和属地自助打印等功能。启动省内转移平台办理社保转移接续业务,调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申报模式。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经办服务管理及工伤两费使用专项检查,建立社保基金常态化检查机制。完善社会保险费三方对账机制,加强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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