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2011)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01 【点击率】8708次

流动人口概况】 2011年,中山市外来常住人口153.59万人,登记在册出租屋8.43万户、75.64万间。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包容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重点做好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积分制管理、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获2010年度中山市行政效能创新工作一等奖。

出租屋管理】 2011年,中山市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出租屋内违反计划生育嫌疑信息3737条,确定属实的1678条;违反治安嫌疑信息2848条,确定属实的1226条;安全隐患嫌疑信息5667条,确定属实的1187条。全市出租屋有效租赁证和备案回执8.13万张,办证率97.13%。在全市24个镇区推广银行联网扣税或刷卡机刷卡缴纳出租屋税款工作,21个镇区实现联网扣税,代征出租屋住宅税4259.24万元,税收覆盖率89.28%。全市创建“安全文明出租屋”3.24万户,占出租屋总户数的38.65%。评选出租屋安全文明小区101个,有3.99万户出租屋参加安居保险,占出租屋总户数的46.02%。

流动人口服务】 2011年,中山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专职和兼职综合协管员3206人,其中专职1960人。先后投入20万元培训全市约300名业务骨干,人均年培训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板芙镇、港口镇、南头镇、阜沙镇、石岐区、坦洲镇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获评中山市“文明窗口”单位。小榄镇、南头镇的窗口创建成为市级“青年文明号”,沙溪镇的窗口创建成为市级“巾帼文明岗”,东升镇窗口创建成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及“巾帼文明岗”。启动“新马路天使”流动人员文明交通志愿者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志愿者服务行动,发展流动人员交通、消防志愿者2700人。开展“文明进万家、爱心你我他”流动人员困难家庭帮扶服务行动,对1101户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在就业、子女入学、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等方面实施家庭帮扶及服务指导工作。加强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登记工作,有效随行卡持卡数12.7万张。开展2011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外来务工人员评选活动,表彰100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并准予入户中山。

2011年中山市外来常住人口和出租屋数据表

镇 区 外来常住人口数(人) 出租屋户数(户) 出租屋间数(间)
火炬开发区 155734 5066 53241
石岐区 30003 4501 21955
东 区 64599 5779 31020
西 区 52964 4925 12653
南 区 39143 1728 9028
五桂山 38209 660 6834
板芙镇 44879 1225 29172
大涌镇 42306 1019 18171
东凤镇 46879 3814 22153
东升镇 43702 4994 61863
阜沙镇 19730 1023 11675
港口镇 51496 2805 28413
古镇镇 71798 4703 50092
横栏镇 42411 1288 12888
黄圃镇 55853 2985 29860
民众镇 29516 1214 15811
南朗镇 64098 1692 21598
南头镇 81301 4175 34294
三角镇 60862 1334 15585
三乡镇 150982 4085 50144
沙溪镇 52778 3755 49613
神湾镇 13164 425 4768
坦洲镇 139193 4896 4863
小榄镇 144269 16173 160661
合 计 1535869 84264 756355

 

流动人口环境综合治理】 2011年,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协助公安部门强化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登记在出租屋内居住的外国人597人,其中无业人员95人。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出动综合协管员3.72万人次,检查出租屋5.83万间次,反馈信息1.13万条,其中有效信息8791条。协助落实计划生育措施4751例。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474个工作组,出动工作人员3.16万人次,排查出租屋7.85万户,发现隐患出租屋1.25万户,发出整改通知书1.07万份,实施停水、停电、禁止出租等强制措施的出租屋95户。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出动协管员2.02万人次,检查重点场所3.99万个次,反馈的嫌疑信息805条,查证属实379条,协助捣毁窝点146个次,协助查获传销人员795人次,解救群众65人次。

流动人员积分制】 2011年,全市安排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指标3000个,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指标6000个,受理1.08万人次流动人员积分入学入户申请。2486名流动人员获得入户资格,4892名流动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资格,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数比上年增长16.22%,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人数增长13.29%。启动2012年度积分制受理工作,允许每名在中山市工作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取消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险的限制,允许用人单位派驻中山分支机构人员申请积分入户,将本省外市颁发的职业证书的工种范围拓展到广东省日常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探索将住房保障纳入积分制权益享受范围。

居住证管理】 2011年,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在信息系统中开发推广居住证受理模块,改变居住证办理公安信息系统、流动人口信息系统2次受理的问题,成为全省第一个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中制发居住证的地级市,并开通居住证办理情况网上查询功能。在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体系中,调整居住证分值,由每办理一年居住证得2分提高为3分,最高分限由20分提高为30分。至2011年12月底,共办理居住证146.7万张,有效居住证73.93万张。

(尹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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