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2001)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2 【成文日期】2001-12-02 【点击率】2197次


【简况】 2001年7月,市劳动局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合并组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月,全市劳动职业安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移交市经贸局,市老龄委办公室工作移交市民政局。机构改革后,辖事业单位5个、劳动保障所24个,全系统人员编制424人。至年末,全市社会劳动者总计124.28万人,比上年增长1.5%;其中城镇在岗职工14.23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44.62万人,乡镇劳动力65.2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低于年初提出2.5%的控制目标和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3.53亿元,增长12.4%,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287元,增长14.9%,略高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年末,开通全市社保专线网络。全市连续8年实现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再就业工程】 5月,以理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为重点,进一步解决转制企业中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及发放问题,稳定转制企业职工队伍。做好下岗职工向失业职工过渡时期优惠政策的衔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失业职工享受下岗职工优惠政策”的要求,着重研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过渡的有关政策,推动基本生活保障金与失业保险并轨,完善和落实中山市有关优惠政策,促进再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倡导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年内全市无新增下岗职工,上年结转的下岗职工158人,于9月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的目标。至此,全市3年企业转制改革共分流安置下岗职工1.6万人,再就业工程完成了历史性阶段任务。


【社会保险】 全面实施《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中山市被定为全省试点市而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市级统筹制度。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种实行综合费率征收,综合费率由21.5%下调为18%,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大幅度增加,初步建立地税征缴、银行分录、社保运作、工商配合、财政监督的管理体系。截至12月底止,全市总参保人数达200多万人次,其中参加养老保险50.6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0.68万人,参加医疗保险54.8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0.63万人,参加女工生育保险4.61万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61%、96.1%和338.6%。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平均达98.8%,达到省、市政府的要求。
  分别于1月和7月调整企业退休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全市养老金人均水平提高至595元,增幅达2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推进医疗保险改革。1月,实施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救助金制度。11月,市政府制定《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从12月1日起,全市强制实施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纳入综合费率征缴。医保范围覆盖至非公有制企业及其员工。在全市范围启动医保改革,基本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救济金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医疗保险基础管理,严格约定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费用指标的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加大追缴企业欠费的力度,至12月底,共追回欠缴社会保险费2103万元。强化稽查工作,规范退保行为,有效地防止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劳动力市场建设与管理】 以加快建设劳动力市场网络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为主要目标,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和管理职能。扩大各镇区职业介绍网络覆盖面,开拓非公有制和第三产业就业渠道,在小榄镇的4个居委会中建立社区就业服务试点,继而转入规范运作。整顿职业介绍机构,规范职业介绍行为,通过强化管理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年末,全市有职业介绍机构55家,提供就业岗位1.7万个,各类人员求职登记3.3万人,成功推荐就业约7200人。调查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情况,于9月定火炬开发区为试点,提出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的意见,全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约5万人。开展对口就业扶贫工作,全年共为广西河池、百色以及省内连南、丰顺、大埔、陆河等对口扶贫地区提供就业信息近500条,就业岗位1100多个。加强对外来劳动力的有序流动管理,至年末,在中山就业的外来员工约70多万人,比上年增加25%;在中山就业的境外人员1599人,增加45%。以澳门劳务输出为重点,拓宽对外劳务输出规模,至年末,全市在外履约劳工672人。


【企业职工工资管理】 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完善以工资指导线制度为中心的新型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各类企业和职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企业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将原58个工种(岗位)增扩至90多个,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劳动力供给、需求及价格信息体系。全年审批职工退休3173人,审核离、准离岗退养3390人。审核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272家,全部换发了工资手册。


【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01年,全市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42万人,其中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670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24万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8600多人。加强管理职业技能社会力量办学,经审核合格的职业技能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增至127家。整治电脑培训点,取缔非法经营网吧14家。市技工学校与北京邮电大学、中山泰康信息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优势互补,共同组建教学网络研发示范基地。4月,市技工学校被评为省一类技工学校,于11月开始创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至年末,市技工学校在校学生1367人,创历史人数之最。


【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 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力度,采取措施,实行“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发生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改进镇区仲裁派出庭工作,发挥镇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全市调解劳动争议5712件,结案率98%;立案仲裁385件,结案率88%。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3.4万人,涉案经济标的7395.7万元。平息和处理突发事件,处理3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群体突发事件171件。以日常巡视监察为主,开展劳动行政执法大检查等专项监察检查活动,全年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708家(次),其中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767件,为7.17万名工人追回工资等待遇537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2.6万人。开展劳动年审工作,审验用人单位8000多家。依法开展工伤事故、职业病的认定和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工伤医疗终结鉴定和评定残废等级人数1735人。依法清理劳动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10份,修订文件25份,落实审批、核准、备案制度29个。依法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理,全年参与审理行政复议案2件和行政诉讼案7件。(邓 捷) 


附:2001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副局长名单

原劳动局局长:林炳伦

原劳动局副局长:钟景星 黄国材

原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陈付松

原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郑均潮 廖涧安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付松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均潮 钟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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