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1991-199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6 【点击率】1926次

 
【简况】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确立了以保护水环境为重点,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的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工作的方针。7年来,积极开展各项环保工作,有效地控制了环境污染发展的势头,使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较好的水平,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准备了必要的条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大气二级标准;作为饮用水源地的西江河中山段、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横门水道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Ⅱ类至Ⅲ类标准,达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有所下降。
 

 

中山市1991年~199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情况表 
 
类别
指标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991年指标值
1992年指标值
1993年指标值
1994年指标值
1995年指标值
1996年指标值
1997年指标值
1
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
毫克/立方米
0.13
0.24
0.11
0.09
0.17
0.15
0.14
2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
毫克/立方米
0.03
0.03
0.044
0.06
0.05
0.06
0.03
3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95
94.3
94.4
94.0
96.6
97.1
98.1
4
城市地面水COD平均值
毫克/升
5.2
5.3
6.9
6.1
5.8
6.4
6.0
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58.8
58.0
61.7
55.3
55.9
55.6
54.9
6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A)
73.1
72.5
71.4
73.8
71.2
71.7
70.9
7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65.7
99.9
100
100
100
100
100
8
民用型煤普及率
%
82.0
70.8
80
58.2
62.8
69.1
 
9
工业尾气达标率
%
76.6
64.1
71.3
92.5
92.9
93.9
 
10
万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
140.7
104
18.3
15.1
17.6
12.9
39.81
11
工业废水处理率
%
57.1
65
66
75.6
81.1
97.6
88.0
12
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65.0
86.6
84.1
88.0
90.2
81.9
63.8
13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63.4
57.1
94.3
66.7
72.9
81.6
81.75
14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
%
74.8
81.0
99.5
100
100
100
99.1
15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0
0
0
0
41.1
40.2
72.66
16
汽车尾气达标率
%
88.3
75.4
85.9
80.0
80.0
87.0
76.0
环境
建设
17
城市气化率
%
85.0
95.2
97.6
90.2
89.2
89.7
100
18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0
0
0
0
0
0
25.05
1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9.6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1.46
31.83
35.04
35.18
35.5
35.96


注:1.1991年不考核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标。

  2.1997年不考核民用型煤普及率、工业尾气达标率2个指标。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现状调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新的污染源的产生。1997年,共受理报审建设项目622宗,比1990年的259宗增长了2.4倍,其中同意立项614宗比1990年的259宗增长了2.37倍,因污染严重或选址不当等原因不同意立项的有8宗。同意立项的614宗建设项目总投资19.73亿元,比1990年的6.43亿元增长了2倍,其中“三资”企业60宗,总投资11.5亿元;有较大污染的工业项目12宗,总投资1.7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36万元,占有污染项目总投资的4.9%。此外,全年检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项目11宗,合格率100%。

  

1991~1997年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情况表 
 
年份
受理建设项目(宗)
同意立项项目(宗)
同意立项项目总投资(亿元)
同意立项项目环保投资(万元)
不同意立项项目(宗)
1991
398
398
11.08
3669
0
1992
632
632
32.17
6792
0
1993
968
957
45.71
7310
11
1994
956
956
34.67
67145
0
1995
1172
1171
40.12
24099
1
1996
872
866
60.34
3601
6
1997
622
614
19.73
530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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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督管理】 多年来,全市开展经常性的现场执法检查,及时教育、处理和纠正违法行为,贯彻实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同步增长。1997年,处罚环保违法企业9家,罚款总额为12万元;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有4家。按期完成了乡镇工业污染源、乡镇企业污染源、“九五”工业污染源、中山沿海地区污染源等多项调查任务,共调查了工业企业2824家,第三产业企业5075家,沿海水道1条,沿海混排河口5个,沿海市政下水道1条,全面摸清了全市污染源的现状。对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制衣洗水、电路板厂、发电厂、化工厂和排污量较大的建材及食品行业中92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1997年底,全市已实施总量控制、持证排污的单位共218个,经审查,允许排放各类污染物总量为5924.769吨。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1990年开始参加全省地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6年考核总分名列全省前5名,其中1995年考核总分跃居全省第一名。进入“九五”时期,国家重新制定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工作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由于对新指标体系不适应,在1996年“城考”中有6项指标未计分,致使中山市“城考”总分从1995年的全省第一名降至第七名。1997年,市政府以中府[1997]88号文批转了市环委会关于下达“九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任务的意见,对1996年的“城考”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并部署了1997年的“城考”工作,突出解决环境综合整治的薄弱环节;加快了日处理10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市政府批准了整治岐江河第一期第一阶段工程的施工方案;划定了268平方公里的翠亨--长江风景名胜区。1997年,“城考”总分为83.15分,比上年69.65分增加了13.5分。


1991~1997年中山市“城考”总分及位列全省名次表 

 
年 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考核总分
71.5
74.0
77.2
79.1
89.7
69.65
83.15
位列名次
第三名
第四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一名
第七名
第三名


【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 1997年1月15日召开全市第五次环保工作会议,把本届市政府的任期环保目标落到实处,简国森代市长与24个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定了辖区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镇政府在“九五”期间要抓好“五个一”工程,即:要有一个环境保护规划;要有一批污染治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村、镇企业;要有一个占城镇建成区覆盖率达100%的烟尘控制区,基本消除“黑龙”污染;要有一个环境噪声达标区;要有一个高质量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或焚化炉。
 

【排污申报登记】 1997年下半年,健全了市一级排污申报登记组织机构,成立市排污申报登记领导小组和1个技术组及8个工作组,制定了全市全面推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环保系统100多人参加的排污申报登记培训班,分别对各镇区、各部门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各镇区亦先后分期分批对企业填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已发出登记表近1万份。至1997年末,该项目工作已进入审表阶段。


【排污收费】 1991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局[1991]环监字第262号文和广东省环保局粤环[1991]第150号有关排污费征收方面的政策和标准,依法全面、足额对辖区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征收超标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额逐年增加。1997年,市环保局环境监理所征收排污费的企业共有6300家,比1990年的183家增加了33.4倍,其中,由市监理所直接征收的有324家,其余是由市监理所委托各镇区环保所征收的,全市实收超标排污费1113.49万元,比1990年的214.19万元增长了4倍,与1996年基本持平,全额上缴市财政局。全市有29个镇区对本辖区内的污染企业开征了排污费,镇区全年实际上缴排污费462.80万元。在排污费使用方面,在市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有3宗共806万元;豁免治理资金贷款2宗共25万元;企业治理污染贷款1宗5万元。

 
 

1991~1997年市环境监理所征收超标排污费情况表 
 
年 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征收企业数(家)
408
1084
1300
1435
1720
6504
6300
实收金额(万元)
371.74
544.26
635.44
685.34
872.27
1143.62
11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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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 7年来,为了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全市的经济建设服务,市环境监测站与市环科所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并落实了岗位责任,使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监测任务。1997年完成河流地面水、大气、降水、降尘、噪声常规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5282个;完成对市内300多家污染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共获监测数据2100个;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纠纷仲裁监测30余次;对11家企业治污工程竣工验收提供监测数据,为排污收费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开展了机动车尾气监测试点工作,建立了3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对全市100多台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3次监测,共获得数据900多个。市监测站和市环科所与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合作开展了10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已完成项目的有长江高尔夫球场、大涌镇洗水城和中山利业石矿场,仍在进行的有老虎坑垃圾填埋场、黄圃垃圾焚烧厂、三角高平化工区、中山华伟安颖制衣有限公司、小榄福兴炼油厂、中山火炬开发区外资企业联聚(中山)工业有限公司等7个建设项目。完成了新建项目东凤同发线路板厂、东凤蓝天化工有限公司、中山市肉联加工厂、中山市丽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坦洲烤鳗场5个本底调查和小榄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工作。完成了各季环境质量季报、《1997年环境监测年鉴》、《1996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污染源调查技术报告的编报工作。完成了中山市大气优化布点研究工作,并通过了上级部门的验收。开展了对氟化物、砷、总铬等3个新项目的监测工作。

 

1991~1997年开展环评与本底调查情况表

 

年 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环境影响评价数
1
3
1
2
1
4
7
本底调查数
5
6
8
3
5
18
6


【水环境资源保护】 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目标,在中山市行政管辖的地表水流域范围内,重点划分与城镇生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比较密切的江河、水库等水环境功能区。共划分出4类水环境功能区。一类功能区范围包括:西江河中山河段(古镇六坊水闸至大涌镇全禄水厂下游3公里)、小榄水道(马宁水道至大南尾)、鸡鸦水道(容桂水道至大南尾)、长江水库,二类功能区范围包括:横门水道、磨刀门水道、洪奇沥、容桂水道,三类功能区是拱北河,四类功能区是岐江河。对上述功能区实施严格的水质保护措施,如狠抓老污染源治理和新建项目落实“三同时”,抓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1997年,共有4家企业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总投资额为1798万元。查处了一批水污染违法案件,对东升镇新成电镀厂、南头正兴纺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处以罚款处理,罚款总额为12万元;对板芙五金表面处理厂等4家企业责令停产整顿。确定了岐江河综合整治工程Ⅰ期首阶段工程,中山三桥至员峰桥近9公里以内的河面扩宽、河床疏挖、岸堤浆砌挡土墙及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加固工程的设计方案和资金预算,为工程招投标作好了准备。完成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中嘉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1997年,西江河中山段,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Ⅱ类标准,横门水道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岐江河水质为类标准。

 
【环境噪声管理】 为了提高城区声环境质量,1996年,建成东区9.63平方公里的环境噪声达标区。1997年,又规划并建设了中区和北区部分辖区共9.45平方公里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73%。同时,为了配合《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实施,从1997年3月1日起,在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禁鸣取得良好效果,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有下降。1997年,中山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0.9分贝,分别比1990年下降了3.2分贝和1.8分贝。
 

【环境信访工作】 健全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群众办实事上来,及时、妥善处理大量群众要求解决的环境纠纷,减少了越级上访的行为,维护了社会安定,被市政府授予1997年信访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共245宗,其中来信共236宗,来访9次共15人,当年已全部结案,处理率为100%;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内容,属于水污染的占32宗,反映废气污染的占116宗,反映噪声污染的占84宗,固体废物污染的7宗,其他内容的2宗,提建议的4宗。

 
【环境宣传】 逐年增加环保宣传经费,通过报刊、电台宣传与知识竞赛、征文、讲座、环保大行动等形式,先后开展了贯彻市五次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山城区禁鸣喇叭、只有一个地球、环保执法大检查等一系列环保专题宣传活动。围绕“6·5”世界环保日和“为了地球上的生命”这个主题,组织了大型文艺晚会和各类座谈会。全市有包括市人大主任在内的5位市级领导和60%以上的机关干部、2000多名群众参加了环保知识竞赛。1997年,在各类杂志、电台等发表环保宣传文章达100篇以上;中山市三乡镇博爱中学初三学生谢霞梅的《生日树》获中南六省中学生环保征文比赛一等奖。1997年全年投入环保宣传经费近30万元,比上年翻了两番。 (余剑华)


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钟耀棠(1990.10~1995.3)

    谭仲华(1995.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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