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1998年市规划局认真抓好队伍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及改进窗口服务工作,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了城市规划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在规划项目编制工作中,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该成果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压缩了城市用地规模,调整了城市结构与形态,划定了城市开发范围,调整了城市干道功能,提出旧城区改造的措施等,为全市今后的城市规划工作提供了指导原则与方向。另一项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孙文西路文化旅游步行街二期工程规划设计工作进展顺利;该工程已于5月动工,西起大庙下,东至市百货公司大楼,全长350米,将增设大庙下、中山公园2个小广场和中恳广场、汇源里、三元庙等3个停车场,并开辟宽15米、长300米连通南基路与悦来路的泰安路等。其他规划项目如沙岗墟公园、博爱路与外环路至高速公路路段的会审与招投标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批后监督管理方面,积极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整治各种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做好村镇规划工作,为村镇建设与经济建设作出贡献。在规范性文件的拟制方面,颁布了《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1998年中山市城市规划工作取得的成绩受到各方面的肯定,孙文西路文化旅游步行街规划获国家建设部优秀设计二等奖、东盛花园获国家小康住宅示范小区规划设计优秀奖,中山市工程地质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省级技术鉴定,市城建档案馆通过了省级评审并晋升为省一级档案馆。
【批后监督管理】 1998年共处理各种违法建设案件442宗,其中主要整治的有岐江河两岸违章建筑、高压供电线路走廊下的违章建筑等。在批后监督管理中,注意运用法制手段,查处各种违章建筑,如在与市区南下麻洲街11号李某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取得胜诉,查处了这一违法建设钉子户,保证了规划的实施,维护了规划的权威与法律的尊严。
【村镇规划】 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村镇规划、规划报建和规划验收工作。完成了中江高速公路、三角高平化工基地、五桂山中山威斯达电器公司、《孙中山传》拍摄基地、村镇放心肉屠宰场等一批重点规划项目的选址、选线工作。在各镇(含南区)推行了村镇规划报建专办员制度,使各镇的规划项目报建更加规范,提高了村镇规划报建的办事效率。
【中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 该项目由市规划局与市规划设计院承担,1997年10月开始进行中心城区现状调查工作,1998年5月形成阶段性成果,1998年9月12日通过专家评议会的评议。
这次规划调整的规划期限是1998年~2010年,主要内容有:①明确了保护环境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指导原则。②进行了土地综合规划,明确将中心城区土地划分为农田保护用地、自然生态用地、远期发展备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等4大类。划定了城市规划区与城区周边生态敏感区,严格将城市控制在规划区发展。非城市建设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转换,必须经市人大批准。③确定了城市发展阶段与规模。第一阶段城市建设用地为79.07平方公里;第二阶段城市建设用地发展到100.4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必须集中紧凑逐步发展,2003年以前,市政府不对第二阶段的城市发展用地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④确立了组团式布局的城市结构形态。城区分石岐组团与中山港组团,中间以广珠高速公路及其两侧的烟筒山、五马峰等13平方公里用地为组团分隔用地。⑤城市中心确定为3个中心区。兴中道地区确定为全市政治、文化中心,也兼商贸、金融中心;富华道商业中心,确定为全市副中心,仍保持全市商贸中心地位;中山港康乐大道中心,确定为全市副中心,是中山港行政、文化、商贸中心。⑥该规划还对城市干道网体系、旧城区规划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这次规划调整是自1992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对前期工作几十项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电脑一张图”工作的总结与提高。它实现“滚动规划”的新形式;使城市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化,促进了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有效引导政府的市政设施建设;实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密切结合,突出了规划管理法制化;全面运用计算机技术,充实完善了城市规划信息库的建设,实现了城市规划信息定量化分析。这次规划调整在规划指导思想上、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及成果形式上、计算机技术的运用等方面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1998年12月22日市政府颁发了《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中府〔1998〕130号)。
该规定由市规划局草拟,是在1993年市政府颁发的《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山市的实际,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讨论与修改而制订的。制订工作于1997年7月份开始,历时18个月。该规定共9章133条,对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定、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城市市政及公用工程的规划管理、临时建(构)筑物的规划管理、中心城区规划区的旧城区改造及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
《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与《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相比较,有以下特点:①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了城市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预测城市发展,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节约用地。②严格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法规,《管理规定》有关违反城市规划予以行政处罚的条款,更加规范。③《管理规定》的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新增加的内容有:公路管理控制区和不准建筑区的规定,户外广告、招牌、宣传栏(牌)、雕塑、小品、室外装修的规定,各镇建设项目一类建设项目和二类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规定等。
【中山市工程地质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作为中山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于1997年1月由中山市工程勘察院和中山市地理信息中心研制开发,1998年6月投入试运行,1998年12月22日通过省级技术鉴定。该系统是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工程理论结合中山市工程勘察工作和管理特点而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开发的。它以计算机网络为支持,以现有的勘察业务为信息源,实现与市规划局各部门联网运行,能够解决勘察管理过程中信息的输入、设计、贮存、查询、更新、统计、输出及实现整理自动化,可以较好地为工程地质管理和规划管理服务。该系统在国内率先将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应用于城市建设工程地质领域,并且在该领域的系统集成与实际应用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课题研究】 1998年8月7日,中山市科委组织国内著名专家主持通过《暴雨洪水对中山城市建设影响及减灾对策研究》课题鉴定。该课题于1994年6月由市政府批准立项,由中国天灾预测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气象局、中山大学大气科学系等4个单位共同承担,历时4年。该成果为中山市防洪(涝)减灾提供了决策依据,而且对沿西江、北江及珠江三角洲等其他城市防洪减灾亦有较大的参考推广价值。
【东盛花园规划】 位于中山市市区北部,西邻东明花园,南临北区办事处办公大楼,规划用地面积20.91公顷,总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2,建筑密度25.6%,绿地率322%,住宅2788套,可居住人口9200人,于1996年开始建设,一期工程于1998年年初投入使用。小区以国家2000年小康型城市示范小区的规划要求进行设计,配套有小学、幼儿园、泳池、网球场、书店、洗衣店及农贸市场等。住宅室内设计功能分区明确,用回廊、家具、装饰物等设计了厨卫、主人生活和起居空间。厨框、厕所、电气设备均按国家设施配套标准设计,专门设计冷气机主机安放位置、冷气排水系统。
小区规划上把颇具岭南特色的符号里和围引入设计,形成中山住宅的新型“街坊”,使中山传统的建筑环境文化在新区建设中得延伸、续存和创新,提高了中山市住宅建设的文化品味和历史内涵。用组团形式把小区划分为若干部分,配置了小树林及中心广场等作为住宅活动空间,二楼平台花园绿化与游乐设施相结合,为老人、儿童提供了活动场所,扩大了邻里交往的亲近感,每幢单体入口处均设酒店式的住宅大堂,力求营造公共与私人空间的过渡空间,为居住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场所,增加了小区的安全性和融洽性。小区在1998年全国第九次小康住宅科技产业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评选中获优秀奖。(龚文中)
附:1998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叶富强(1998.1~1998.9)
副局长:梁能志(1998.9开始主持全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