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中山港务监督局是广东省港务监督(船舶检验)局的派出机构,实行由省港务监督(船舶检验)局主管、中山市交通局兼管的双重领导体制,是中山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代表政府统一行使航务行政监督和法定技术检验管理职权,履行维护国家主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环境保护、航海保障、船舶检验5大职能。该局始建于1984年9月,经交通部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港务监督,为科级建制,1989年升格为副处级,1995年1月1日升为正处级。1992年1月22日,增设广东省中山港务监督局机构名称。1995年4月7日,增设广东省船舶检验局中山检验处机构名称。现同时以3个机构名称对外办公。下设中山港、石岐、小榄、黄圃4个监督站和中山港引航站以及渡头、古镇、小榄港、横琴、民众、横门、中糖、南头、坦洲9个签证站。全局事业编制为85人。
【口岸监管工作】 港务监督局作为口岸各检查检验单位对船舶实施联合检查的组长和召集者,7年来对进出中山口岸的船舶进行严格监管。除在各站点进行签证把关外,每天均派出监督船艇和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管,维护国家主权和港口安全秩序。节假日客货运繁忙期,全力加强现场服务,确保口岸货畅其流,人便于行。中山港港务监督站连续多年被评为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窗口。中山港口岸开放以来,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作,从未出现过大事故。1987年至1996年,中山港口岸香港线客运吞吐量从54万人次增加至88.8万人次,连续10年位列全省各港口之冠。外贸客运集装箱吞吐量从1992年的6.6万TEU上升到1997年的32.3万TEU,位列全国港口箱运量第8位。
1994年起,在联检单位中率先改革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制度,一般情况下不再登轮检查,班轮可办理定期签证,使船舶进出中山口岸更方便,加快了船舶、货物、旅客的流通,提高了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的效益。自1995年大铲岛中途检查站撤销后,全局积极贯彻《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口岸查验,促进口岸发展,保障口岸运输安全。1997年小榄港货运口岸正式开通使用,港务监督局及时派员进驻现场工作。1997年共检查航行港澳航线船舶1.8万艘次,办理香港籍船舶进出口手续134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要求,从1996年1月开始,全市对船长5米的船舶按照新的登记办法进行登记,统一使用交通部安全监督局编制的船舶登记管理系统计算机程序。
1991~1997年中山市在册船舶数
年份 |
船舶数量
|
总吨
(万吨)
|
净吨
(万吨)
|
功率
(万千瓦)
|
客位
|
1991
|
3843
|
13.4
|
7.3
|
8.3
|
4426
|
1992
|
4049
|
15.3
|
7.7
|
9.8
|
4349
|
1993
|
4388
|
23.4
|
12.3
|
19.4
|
4227
|
1994
|
4519
|
25.2
|
13.7
|
22.6
|
4647
|
1995
|
6480
|
30.7
|
16.2
|
21.8
|
4861
|
1996
|
997
|
9.9
|
5.5
|
7.7
|
2136
|
1997
|
1575
|
14.7
|
8.2
|
11.5
|
1457
|
1991~1997年船舶进出口签证情况列表
年份 |
船舶艘数
|
总吨位
(万吨)
|
实际载货量
(万吨)
|
实际载客量
(万人)
|
1991
|
58238
|
626.5
|
232.5
|
96.0
|
1992
|
52964
|
831.4
|
224.0
|
102.0
|
1993
|
53763
|
867.1
|
342.3
|
110.3
|
1994
|
52875
|
907.2
|
303.4
|
109.4
|
1995
|
53975
|
881.5
|
363.9
|
99.2
|
1996
|
69091
|
1729.2
|
571.1
|
108.9
|
1997
|
62466
|
1852.5
|
572.4
|
104.9
|
【安全监督工作】 严格船舶检查。重点打击、取缔“三无”船舶,每年都与交通、航道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检查,有力地遏制了船舶违章行为,有效地进行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宣传,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机会。1997年,共现场检查船舶9000艘次,纠正违章船舶3922艘次,警告处罚违章船舶1828艘次,吊扣证书17本,收缴假船员证书72本,滞留船舶25艘次。
加强横水渡管理。1996年,为全市载客12人及以上的乡镇渡船免费进行稳性计算与复查;1997年,对辖区内78个渡口、93艘渡船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渡口,向当地政府提出整改意见或实行关闭,对无牌证的渡船、渡工重新进行检验、培训。经过整改,全年基本无事故发生。
严格危货管理。贯彻《广东省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品船舶、码头的管理,严格申报制度,坚持现场监管,严格把关。1997年,共监管危险品船舶3130艘次,监管危货164.95万吨,其中油类152.6万吨,液化石油气8万吨,散装液态化学品1.83万吨,包装危货2.52万吨;共实施监装监卸201艘次、4.2万吨危险品;比1990年的监管危险品船483艘次,监管危货2.17万吨,监装监卸16艘次、0.1万吨危险品,分别上升了84.57%、98.69%、92.38%、97.72%。
高质量引航服务。引航人员在航道复杂、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努力探索航道变化规律,充分利用可用水深,敢于引领大型或特殊类型船舶,多年来实现安全引航无事故,并多次创下中山市引航史之最。1988年10月16日,成功引领原巴拿马籍的17万吨级超级油轮“塔维斯托克”号,是历史上进入中山的吨位最大、船长最长、船宽最宽、总高最高、主机功率最大的船舶。1993年6月10日,安全引领满载5000吨柴油的南京港籍“大庆414”号油轮进港靠泊,这是至今进入中山市单船载货量最大的船舶。1997年,共引航271艘次,其中液化石油气船182艘次,油船79艘次,万吨级废旧钢船2艘,其他船8艘次,比1990年引航40艘次,上升了85.24%。
依法处理海事。针对当前肇事逃跑的普遍现象,全局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反应速度和连续作战能力,做到及时取证、调解细致、依法处理。1997年,小榄水道发生“12·22”船舶肇事逃逸案,中山港务监督局在接报后25分钟内赶到案发现场,办案人员火速远赴汕头,与当地港务监督局联手,抓获肇事船舶,查明事故事实,56小时内破案,9天内结案。此案的迅速侦破,得到省港监局的通报表扬,并为港监系统查处船舶肇事案件作出榜样。
1991~1997年船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统计表
年份 |
事故宗数
|
沉船艘数
|
死亡人数
|
经济损失
(万元)
|
1991
|
26
|
5
|
7
|
34.1
|
1992
|
6
|
1
|
9
|
25.4
|
1993
|
11
|
8
|
7
|
188.1
|
1994
|
10
|
4
|
4
|
167.7
|
1995
|
3
|
2
|
2
|
35.5
|
1996
|
3
|
3
|
6
|
32
|
1997
|
7
|
3
|
3
|
63
|
【船舶检验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本”宗旨,贯彻“一检,二帮,三把关”原则,对船舶进行技术检验,使船舶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船舶检验工作多次受到省船检处的表扬,在全省甚至省外同行中都有较高的知名度。1992年起,开始应用计算机处理船舶计算、船舶统计工作,走在全省各地船检处(所)的前列;同年,接受省船检处的委托,为全省船检人员船舶稳性培训班编写教材并负责授课。船检人员还自行开发出多种专业应用软件,大大提高了船检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完善了港口管理的统计工作;1996年编制的20米以下航行内河B级航区船舶的稳性计算程序,使乡镇船舶及小型船舶的稳性计算得到科学保证;1997年编制的船用B型螺旋桨计算机设计程序,使适用船舶减低了振动,提高了航速,减少了油耗。近年来,全局不断以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充实船舶检验队伍,至1997年船检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7.5%,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达62.2%,使船检工作具备了软硬件两方面的优势,其中自行开发的“船舶进出港签证收费程序”等专业应用软件被列为向全省港监系统推广的科技项目。1997年,共检验船舶191艘,其中香港籍船舶64艘。并第一次颁给19艘本港籍船舶《内河船舶装运危险品货物适装证书》。
【船员管理工作】 对技术船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签发船员职务证书及有关证件,切实把好船员技术素质关。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坚持“开拓思想,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船员考试发证标准,积极推进船员素质教育,促使全市船员具备相应等级的技术技能。1997年,针对使用假船员证书增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整顿,没收了一批假证,处罚了持假证人员,有力打击了使用假证行为。1993年自行开发船员管理档案计算机程序,1997年又自行开发船员适任证书打印程序,在全省港监系统中率先实现电脑化操作打印船员档案和适任证书。1997年,全局共举办各类船员培训班48期,培训(轮训)船员1877人次;全市现有在册持证船员6198人,其中内河船员6151人,海船船员47人,比1990年在册船员数9996人下降了38%。
【参与综合治理岐江河】 全局在水上安全管理、水环境保护、航海保障等方面积极配合市政府实施城市环境建设和综合治理岐江河的工程。1995年撤销岐江河上5艘餐饮船,消除了餐饮船对安全和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还岐江河干净整洁的原貌。1997年作为岐江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成员,在工程的招标、审图、组织、监管等各个阶段参与决策。在整治期间,石岐港务监督站每天派出监督人员和监督船艇进驻施工现场,全力以赴狠抓工程现场的水上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船舶、人员的安全和水路运输的畅顺。
【为整治横门出海航道出谋献策】 针对中山港作为开放口岸,但出海航道通过能力低、港口受航道制约和一直未能实现对外国籍船开放的情况,1989年9月至今,中山港务监督局一直参与整治横门出海航道及建设中山港新港区工程的研究、策划与实施工作。1996年,《横门出海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工程项目纳入省“九五”交通建设规划。项目的标准按通航3000吨级海轮、5000吨级江海轮要求,航道浚深-7.0米,宽120米,整治航道46公里,投资概算1.8亿元,由市、省和交通部各出资1/3,将于1998年初实施。
【贯彻“三年打基础”战略】 根据省港务监督局“三年打基础”的战略思想,全局从1995年至1997年用3年时间进行基础建设工作。1995年,进行了体制调整,领导关系由省市双重领导、以市为主转变为省市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理顺各级关系,使港务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1996年,完成各级班子建设,组建局党组,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开拓进取、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队伍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技术结构和整体素质都有了较大提高。1997年,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业务建设上来,安全监督、船员管理、船舶检验等各项业务都有新突破,维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态势的稳定。
【加强法制建设】 1997年,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知识的培训教育,在贯彻实施“三法一例”工作中,全体执法人员领取了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为响应依法治市的号召,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制订了《中山港务监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山港务监督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和交通行政执法规定,组织学习、实施1997年生效的《广东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同时加快中山市辖区水域立法进度,草拟了《中山港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规则》及《中山港船舶停泊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服务承诺】 1997年,制定了12项水上交通安全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了全局各项对外业务的最短办理时间、服务规定、服务程序等。若承办人员违反承诺规定,顾客可按公布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另外,还制定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服务9项标准和文明服务用语等一系列制度,成立了加强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活动的领导组,多次召开服务对象意见征询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及办事制度,聘请了船舶单位、运输单位的义务监督员,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为船舶、船主、船员提供标准、优质、高效的服务。1997年,中山港港务监督站分别被省港务监督局、市口岸办、市交通局定为创建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伍曦宇)
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伍宏业(1991起,兼党组书记、监督长、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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