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201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12-31 【点击率】763次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况】 2017年,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中山检验检疫局”)下设中山港、小榄、坦洲、石岐、三乡、黄圃港、古镇、神湾8个办事处,设中山港、神湾港、小榄港、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和黄圃港5个口岸。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9.91万批次,货值28.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2.2%和10.5%。出境业务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其次是进料加工;入境业务以进料加工为主,其次是一般贸易。中山出口的主要市场有美国、欧盟等国家。全年监管进出口商品货值2500万元,受理报检出入境货物19万批,货值80亿美元,分别增长19.5%和31.9%。检出不合格货物2821批次,货值2.3亿美元,分别下降17.4%和32.0%。检疫查验出入境人员133.9万人次,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各水运口岸排第一名。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2万份,增长13.6%,签证金额40亿美元。实施行政处罚73件,罚金70.3万元。实验室检测样品4万份,项目16.2万个,增长26.8%。中山检验检疫局驻中山六路二号。

 

【卫生检疫】 2017年,中山检验检疫局查验出入境人员133.9人次,比上年增长8.84%;查验船舶2.03万艘次,增长2.68%;汽车10.4万辆,下降7.11%;集装箱65.2万标箱,增长0.26%。通过体温监测、视频监控、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手段对出入境人员检疫查验,发现传染病症状者702例。

 

【动植物检疫】 2017年,中山检验检疫局从进境货物及其包装中,截获有害生物及查获违规情况7054批,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16批,一般性有害生物5757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80批,查获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不合格、携带禁止进境物等违规情况1101批。检疫性有害生物栗双线窄吉丁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首次截获;一般性有害生物卡州骇天牛、双角地衣长蠹为全国首次截获,且在国内无分布,检疫意义重大;一般性有害生物橡木小锥象、长棘柱长小蠹为广东口岸首次截获。

 

【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 2017年,中山口岸出境检验检疫货物中,业务量占比前2位的是玩具和家具。入境检验检疫货物中,业务量占比前2位的是钢铁及其制品、乳制品。中山检验检疫局通过召开宣传贯彻会、通报不合格案例等措施,帮扶、指导中山出口企业提高质量管控水平和质量体系建设。强化进口废物原料、机电产品、旧工程机械、成套设备的检验监管,防止夹带废机电和废旧物品等入境。加强输往非洲产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分行业召开企业座谈会,协助企业解决对外贸易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年度目录外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检出不合格商品20批次。对21次高风险进口汽车缺陷召回通报进行现场跟踪调查,处理进口汽车质量投诉8件。

 

【进出口食品与化妆品管理】 2017年,中山口岸检验监管进出口深加工食品、化妆品1.54万批6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和4.1%。其中,进口食品、化妆品2437批2.35亿美元,增长20.0%和25.8%;出口食品、化妆品1.3万批3.64亿美元,分别增长0.2%和下降6.3%。进口食品主要以乳制品、红酒及糕点饼干等为主,出口主要为化妆品及调味品等。

 

【检验检疫案件查处】 2017年,中山检验检疫局实施行政处罚73件,其中一般程序31件,简易程序42件,首次在旅客携带物中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鳞片,并移交海关缉私部门查处;首次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将2件买卖使用假证书案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检务和产地证管理】 2017年,中山检验检疫局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2万份,比上年增长13.6%,签证金额40亿美元。减免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费等。全面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工作,至年底,“单一窗口”平台报检覆盖率50%以上。

 

【出口产品质量认证认可】 2017年,中山检验检疫局辖区有出口食品备案企业102家,新增备案企业3家,注销出口备案企业5家。推动内外销商品同线、同标和同质企业上线数量15家,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企业数量24家。至年底,获HACCP认证出口食品企业24家,涉及认证机构4家。

 

【科技兴检】 2017年,中山检验检疫局主持完成2项关于食品中有害成分检测的科研项目获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三等奖;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获中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中山市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参与完成的2个项目分别获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二、三等奖。年内,在中山检验检疫局6楼建成国门安全科普场馆,并于11月13日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考核成为广东检验检疫辖区首家质检科普基地。

 

【中山市出口灯饰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国家验收】 2017年11月30日,中山市出口灯饰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组验收,成为中山市首个国家级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也是全国首个出口灯饰类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中山市政府推动示范区质量共治,汇编《中山市出口灯饰质量安全示范区惠企政策汇编》98条,涵盖出国参展补贴、创新券、创新体系建设、国际认证和检测、品牌建设、自主知识产权、通关便利化等内容,为入区企业提供服务。市、镇两级财政给予入区企业检测认证补贴,并纳入预算。在示范区的带动下,全年中山灯饰出口量比上年增长33.9%,出口退运和通报下降45%。首批50家进入示范区企业中获评为“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3家,全国6家灯饰企业上榜,其中广东省3家,全部在中山。

(吴 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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