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9》 【成文日期】2018-12-31 【点击率】787次 | |||
【统计概况】 2018年,中山市统计局(简称“市统计局”)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投资、人口和劳动力、劳动工资、科技等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和调查任务。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和单位清查工作。市统计局驻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
【统计法制建设】 2018年,市统计局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基础数据统计报送要求,修订《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采取“双随机”(即在监管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重点检查和日常督查的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年统计执法检查企业430家,发现违法行为40宗,立案查处24件,罚款6.5万元。落实国家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要求,年内上报、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1条,并定期将在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相关信息交换到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建立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清理全市违反统计法及给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造成不当压力和不良影响的文件和行为。
【中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 2018年,中山市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建市、镇、村经济普查机构。市、镇编制2018年经济普査经费并拨付到位。选聘普査指导员和普查员近4000名,并分业务、逐级培训。各成员单位配合经费保障、方案改进、动员宣传等工作,在清查阶段提供比对资料,助力清査核实改错工作。市统计局选取东凤镇伯公社区开展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演练经济普查各项业务流程。至年底,完成271个普查区、2163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和绘图。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9月底,进行“地毯式”清查,完成市级清查数据验收上报。
【统计数据分析监测】 2018年,市统计局按照产业划分标准,对第一、二、三产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建立经济监测预警机制。围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供给侧改革、提质增效等热点、焦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跟踪监测,通过对分镇区、分行业数据与上年同期、与上月数据的审核,开展数据评估监测,按季度发布各镇区节能指标预警晴雨表等重点领域数据分析。加大数据分析研究力度,形成《中山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中山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分析》《中山市固定资产及投资分析》《中山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中山能源消费情况分析》等统计分析报告92份。《中山市经济增长质量与动力研究》和《中山市高技术制造业发展研究》两篇统计分析,分别获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一、二等奖。
【“四下”企业调査】 2018年,市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整优化统计局和统计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承接原来由国家调查队实施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简称“‘四下’企业抽样调查”)。执行《中山市“四下”抽样调查工作方案》,与中山调查队成立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的交接,开展“四下”抽样调查统计。完成各专业历史数据、方法制度、企业纸质报表、调查样本名录、企业填报人员信息等资料承接。
【中山统计事业改革开放40周年】 改革开放40年,中山市统计事业与中山市经济社会共发展,在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统计生产方式变革 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实施统计“四大工程”(主要是指建立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调查单位名录库,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一套表制度,建立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等四项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重要工作),中山市深化统计改革,重点建设统一完备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套表制度、统一完善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安全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实现统计报表无纸化,数据采集电子化,传输处理网络化,业务流程规范化。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建立统计工作规范制度,按照统计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数据的上报流程。加强对数据质量全面控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控制体系,明确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职责并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 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 2001年起,编印《中山统计月报》,形成《中山统计概要》14部、《统计年鉴》18部、《统计简报》近1000期、《数海扬帆》1部、《中山统计》2期、《中山市优秀统计文章选集》等系列统计信息产品及成果;定期通过中山统计信息内外网、中山统计微信平台向社会发布数据。推行网络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咨询。围绕中心工作,分析研究并开展数据监测,撰写大批高质量统计分析文章,主动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统计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统计,2015年制定《关于规范中山市统计执法检查流程的通知》、2018年制定《中山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规范统计执法工作。加强对违法案件的通报、查处、曝光,通过共享公示失信黑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力度惩戒统计违法行为。 围绕“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普查调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市主流媒体、交通干道LED显示屏、公交站BRT点电子滚动屏加强普法宣传;制作统计法制宣传动漫,诙谐直观宣传《统计法》;以进高等教育学校讲授公开课、做客中山网、在线为网友答疑解惑、互动交流等多形式打造统计宣传与服务的新形象。 统计普查调查技术创新 改革开放期间,开展农业普查3次、经济普查4次、人口普查4次,查清全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规模、布局、结构、效益情况以及人口的总量、结构和素质等情况。开展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查清全市R&D人员、经费、项目(课题)情况和研究开发机构等情况。在普查中广泛应用遥感测量技术、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和联网直报系统,确保各类统计普查更客观、准确、及时、高效。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2015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区统计队伍建设的通知》,各镇区根据本镇区人口总量和经济总量的增长情况,在镇区机关编制总额内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在编专职统计人员,统计队伍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开始建立“四上”企业统计员轮训机制,由统计局业务骨干培训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建立统计台账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每年举办统计年报和半年报培训班,分专业对镇区统计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编印《统计工作手册》《GDP核算基础指标管理手册》《统计报表差错解答》等统计工作实务知识单行本分派到镇区,作为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和掌握统计知识、对经济运行监测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指导和参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