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础建设】 1999年,统计部门以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工作中心,以落实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工作重点,实施并加强了对国民经济核心指标 GDP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通过加强科室衔接和落实责任,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和保证数据质量。4~9月,组织了2期共888名产品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和镇区统计人员参加的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班,使他们基本掌握统计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工作实务等知识,及格率达到98%以上。针对基层统计机构力量薄弱的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各镇区在编制内设置一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综合统计员。
【统计法制建设】 加大依法治统计的力度,发挥法律对统计工作的保障作用。8月中旬召开统计法治座谈会,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计划委员会、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委宣传部及部分传媒等有关部门一起探索全市依法治统计的可行办法。9月份,发布《中山市统计管理办法》(中府[1999]105号文)。10月份,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张贴标语和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传媒全方位地开展统计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此外,9~10月份还开展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新一轮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统计法律监督,保障统计法律的贯彻执行。
【统计自动化建设】 对常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机录入、整理、汇总等初步处理。聘请省级计算机工程专家协同市统计局进行科学论证和设计,完成了全市统计信息系统的建设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审议。继续举办工业统计计算机培训班,帮助基层单位在统计业务中应用计算机技术和数据通讯技术。
【统计服务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调整和充实统计服务内容,为经济建设服务。为配合实施中山市“工业立市”战略中有关扶持发展的政策,拟定评定强优企业的标准。围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扭亏增盈问题,追踪掌握其经营效益状况,反映和分析其改革的成果及存在问题。拓宽统计业务范围,完成省统计局布置的商品交易市场快速调查、企业景气问卷调查、现代企业跟踪调查、房屋及其占用土地情况抽样调查,还为研究全市的下岗失业状况、消费潜力、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等问题,增加了城镇居民失业下岗抽样调查、农村居民消费意向抽样调查等多项社会及经济热点问题调查,并撰写了调查报告。全年共撰写供各级领导参考的各种经济分析材料100多篇。
【《中山市统计管理办法》】 是全市第一份关于统计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市统计局草拟,并经市政府法制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及部门通过听取意见、讨论和修改而形成,于9月6日以中府[1999]105号文发布。该文件对统计机构设置、调查审批管理、统计单位登记、资料管理发布、统计检查与违法责任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健全了中山市统计管理体制。(欧昶梨)
附:1999年主要领导名单:
副局长:吴和泉(主持全面工作,1999.6止)
局长:黄荣生(1999.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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