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概况】 2012年,中山市物价局(简称市物价局)将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发挥价格职能,把稳价惠民融入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具体实践,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全市价格总水平呈现回落态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升2.3%,低于全国、全省水平。推进蔬菜大棚、平价商店和冷藏设施三项建设,新建平价商店93家。启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1—5月,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794万元。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统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编制发布中山大涌红木家具指数,提升中山“价格话语权”。扩大价格认证服务覆盖面,在坦洲镇设立南部首家镇级价格认证机构。
【价格运行情况】 2012年,中山市价格总体运行情况与全国、全省一致,物价水平呈现回落态势。1-1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分别上升4.8%、4.1%、4.1%、4.0%、3.9%、3.6%、3.3%、3.1%、2.7%、2.5%、2.3%、2.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升2.3%,低于全省2.8%和全国2.6%的水平。从结构上看,中山市物价水平下行主要由食品类和能源类商品尤其是食品类商品价格涨幅的持续回落导致。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六升二降”,其中,食品、烟酒、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分别上升5.9%、2.6%、3.8%、1.8%、1.3%、1.3%;衣着、交通和通信分别下降0.9%、3.1%。
【稳定物价“三项建设”】 2012年,市委、市政府稳控物价,将平价商店等稳定物价的“三项建设”列入2012年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物价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和各镇区党委、政府,在全市新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93家,共建成各类型平价商店160家。中心城区以大润发、百佳、万佳等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为中心点,提高中心城区平价商店的首位度。至2012年底,各镇区均设有至少1家以上的综合型平价商店、平价粮油店和平价药店,全市形成覆盖城区、镇区、社区、工业园区“四位一体”的立体式平价商店网络。
全年,市物价局扶持建设蔬菜大棚基地6家、冷藏设施3家,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270万元,完成市菜篮子应急储备2700吨(其中冷冻猪肉2500吨、蔬菜200吨)。2012年4月中旬起,受北方低温和南方降水频密等因素影响,国内蔬菜生产和供应出现短期失衡,中山市蔬菜价格快速攀升。5月9日,30种主要蔬菜平均价格升至每500克3.64元的年内新高,市物价局启动本地供应应急保障机制,要求全市参与“三项建设”中的蔬菜大棚建设,将5—6月期间蔬菜生产基地生产的所有蔬菜产品全部供应本地市场,动员民众安康、大涌安健等6个蔬菜基地做好平价蔬菜紧急投放准备,日投放量达13吨;并要求全市平价商店5—6月份所销售的平价商品保持在5月初的价格水平以下。启动平价商店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巡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价格,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措施遏制市场涨价动机,引导市场蔬菜价格回落。6月初,30种主要蔬菜平均价格回落至2.95元/500克。利用智杰食品有限公司产销对接优势,在中心城区主要市场建设6家猪肉平价商店(专营区),打破猪肉零售中的价格默契潜规则,缓解生猪价格回落但猪肉零售价依然高企的状况。在猪肉平价商店的带动下,市场猪肉平均零售价下降约15%。
【药品平价商店】 2012年,广东省物价局把中山市与广州市、梅州市以及佛山市的禅城区和三水区作为省药品平价商店试点市,探索医药价格改革与稳价惠民工作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丰富平价商店的内涵与形式,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中山市确定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在省内率先建设试点药品平价商店。5月15日,全省首家药品平价商店在中山市石岐区中智大药房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湖滨店挂牌成立,随后全市建成药品平价商店27家,实现24个镇区全覆盖。至年底,27家药品平价商店试点平价药品月均销售额117.4万元,预计年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32万元。
【资源价格改革】 2012年7月1日起,市物价局运用价格杠杆推进资源类价格改革,调控水价和电价。将市供水有限公司的城区及7个镇区分公司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1.60元。调价后,城区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相应调整为每户每月23立方米以内用水价格1.60元/立方米,23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2.40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3.2元/立方米。全市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夏季用电量260千瓦时、非夏季200千瓦时以内适用第一档电价,仍为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三档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0.94元。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民生价费】 2012年,市物价局规范管理民生项目价费,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管理政策,先后8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含4次升价4次降价);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进行13次(含8次升价和6次降价)调整,2012年平均气价高于2011年水平,14.5公斤瓶装气价平均为每瓶117.57元。管道液化石油气城区居民用户平均每立方米20.09元,比上年年平均20.63元/立方米略有下浮。制定全市菜羊、菜牛机械化屠宰加工费标准分别为每头20元、95元。
【公租房租金】 2012年,市物价局创新性采用“圆心分值计租法”制定公租房租金,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租房可享受的租赁补贴标准,完善中山市住房保障制度。公租房计价按房屋状况划分不同层次,赋予每一个层次一定的分数;并考虑距政府办公地点某个地域范围和是否繁华路段2个因素进行相应修正,计算公式为:最终租金=基本租金×地域修正系数×路段修正系数。从2012年起,公租房物管费按政府统一建设的保障房、普通住宅小区内的公租房、各镇区的公租房三类收取。
【清费减负】 2012年,市物价局开展清费减负,取消一批涉民涉企收费项目。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7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等4类企业减免或缓征半年3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8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制定政策,使全市低收入群众在水价、电价、气价、电信资费、污水处理费、公共交通、有线电视收费以及劳动再就业等方面均享有价费减免优惠。
【召开听证会】 2012年11月30日,市物价局在前期调研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召开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提出城区与镇区拟实行同价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加快污水治理步伐。12月6日,召开降低中山市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听证会,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批复同意,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市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续期并执行新标准,各类车型年票收费标准分别下降30-180元不等。具体新标准如下:公共汽车、9座(含9座)以下私家小客车、微型客车年票标准为750元/辆;12座以下(含12座)客车、0.8吨以下(含0.8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出租的士年票标准为1455元/辆;13座以上(含13座)20座以下(含20座)客车、0.8吨以上至2吨以下(含2吨)货车年票标准为2535元/辆;21座以上(含21座)50 座以下(含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年票标准为3290元/辆;51座以上(含51座)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3970元/辆;15吨以上货车、各种集装箱车年票标准为5220元/辆。预计每年可减轻车主负担1690万元,减轻群众出行负担及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珠三角地区9市年车辆通行费票互通】 2012年,市物价局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提出的珠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建立珠三角地区统一、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的珠三角区域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实施方案(粤交明电〔2012〕130号)要求,从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珠三角地区9市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凡车辆号牌以“粤A、粤E、粤Y、粤X、粤H、粤C、粤J、粤T、粤S、粤L”开头的车辆,购买本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可互通往返广州、佛山、肇庆、珠海、江门、中山、深圳、东莞、惠州9市任何普通公路收费站和年票制次票收费站。
【临时价格补贴】 2012年,市物价局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调控物价、补贴民生的功能,启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1—5月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全市低收入群众实施价格补贴,每人每月补贴35元,全市3万名困难群众受惠,全年共补贴794万元。自2011年1月以来,市物价局已连续17个月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计2212.74万元。
【“三打两建”工作】 2012年,市物价局结合“三打两建”工作,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抓住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收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8项专项检查,通过以打促建、边打边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构建市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据统计,全年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6宗,实施经济制裁88.8万元,其中退还用户61.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77万元。市价格认证中心开设“三打两建”价格鉴定绿色通道,对涉及“三打两建”的案件提供“一站式”认证服务,加快办案效率。全年共完成涉案物价格鉴证4221宗,各种鉴定标的1.56万项,鉴证金额2.62亿元,其中涉及“三打两件”案物价格鉴证169宗,各种鉴定标的1377项,鉴证金额8500万元,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量刑依据。
【大涌红木家具价格指数】 2012年11月15日,大涌红木家具价格指数编制完成并对外试运行。大涌红木家具价格指数是从大涌镇500家红木家具生产商和销售商中选取具代表性、生产稳定、流通量大的企业代表,确定鸿发、红古轩、奇典居、太兴等20家知名企业作为价格指数的样品采集企业。样品分类首先以紫檀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木类等11种红木家具常见用材划分,再按卧房类、客厅类、餐厅类、书房类、办公类等5种功能设置小类,每项小类再选取2—5种代表品,合计采集样品383种。大涌红木家具价格指数是中山市继2010年编制的中山古镇灯饰价格指数后对外发布的第二个专业价格指数,提升大涌红木家具在国内外市场价格的影响力,为全市提升产业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发挥积极作用。
(林文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