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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1》 【成文日期】2010-12-06 【点击率】1848次 | |||
【概况】 2010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为目标,开展“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和“三品一械”市场秩序。年末,全市有餐饮企业1.4万家,药品生产企业28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29家,药品零售企业267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0家,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9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7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56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54家。全市医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107.5亿元,比上年增长32.8%。 【食品安全监管】 2010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中山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中山市镇区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豆腐制品、“地沟油”、双壳贝类监管,组织开展春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印发《中山市清查受三聚氰胺污染的乳及乳制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全市清查行动,清查受三聚氰胺污染的乳粉销毁情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把乳粉及含乳制品进货查验关,落实索证登记制度,加强乳粉监督抽检,消除安全隐患。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组织监管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和现场咨询活动向群众开展宣传,向食品企业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3000多份。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对全市397家餐饮企业的19类食品原(辅)料、成品和消毒餐具,以及344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晓度、100家餐饮企业的硬件设施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因子进行调查,掌握餐饮食品安全状况和高风险因子。 【餐饮服务监管】 2010年10月1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承接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许可职能。10月25日,发放中山市首张《餐饮服务许可证》。至年末,接受餐饮服务咨询2370人次,受理各类型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305份,审核发证1140份。受理群众投诉80宗,处理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4宗,处罚违法经营单位37户。加强餐饮经营单位日常巡查,检查经营单位的人员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及索证、台账的建立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检查、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检查、无证经营餐饮店专项整治等,检查近200家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监测工作,抽检餐饮具2.2万份,食品原料500份,涵盖全市各镇区的大、中、小三类餐饮经营单位,为确定市餐饮监管的重点单位类型、重点食品类别、重点监管项目和指标提供依据。开展旅游景点沿线餐饮服务食品抽验工作,抽验全市100家大中型餐饮企业的500份餐饮具和40份食品原料。开展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对国际灯饰博览会、全省老年人运动会等20多次重大活动进行餐饮安全监督。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2010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生产环节,分级监管药品生产企业,每月驻厂监督注射剂生产企业。对13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跟踪检查,开展105个国家基本药品品种生产工艺和处方审核。强化“麻、精、特”药品监管,检查生产或使用特殊药品的企业20家次。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基本情况、2010版《中国药典》实施情况、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使用情况等调研。在药品流通环节,加强流通企业管理,对897家药店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对1370家零售药店进行日常检查,对29家批发企业实现每半年检查一次,对102家不符合要求的药店实行限期整改,并撤销20张GSP证书。对64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审批。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打击企业销售数据造假或在“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网络系统”上报虚假数据等行为,监测电视、报刊广告1050次,移送市工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9宗。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二类产品生产企业等专项检查。在执法打假方面,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广州、深圳等市联合开展珠三角七市药监稽查联合打假专项行动。开展中药材(饮片)、医药市场、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行为、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购销渠道管理,整治流通环节中经营假劣药品和挂靠经营药品、“走票”(指无证经营者使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060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18宗,协查各类事宜158宗,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5宗,涉案金额29万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2010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及城区各大型商场化妆品专柜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7家次,检查覆盖率100%。化妆品生产企业60家次,在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对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作出行政警告处罚。保健食品监督性抽检23批,化妆品监督性抽检33批,化妆品评价性抽检150批,保健食品国家安全评估抽检21批,化妆品国家安全评估抽检53批。制订《中山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动态分级监管制度》,推进化妆品生产企业诚信建设。开展保健食品宣传广告监测,移交工商部门查处涉嫌违法广告4宗。 【药品检验】 2010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评价性药品品种代抽样工作,开展药品检验1150批次,合格率93.4%。化妆品评价性检验200批次,合格率98.5%,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辖区涉药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企业委托检验业务467批,发出洁净厂房检测报告书36份。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颁布后,举办全市药检技术培训班,承办广东省第一期新版药典轮训班,邀请国家药典委员会、省药检所等单位专家授课,近40家涉药单位500多人次参加培训。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2010年,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力度,扩大上报单位的覆盖面,做好上报案例的质量分析。全市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单位40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73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单位21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34例,按每百万人口报表数排名,分别位于全省第一名和第四名。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现场核查,有序推进全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卢 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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