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9年,按照“抓基层、促转型、重落实”的总体要求,推进市场准入规范化、市场监管科学化、消费维权网络化、工作平台信息化、工商队伍专业化建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评为全国工商 行政管理系统商标工作先进 集体。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整合登记窗口资源,按照“一个窗口许可”的要求,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等六项登记权限收回市局。推进工商窗口服务转型升级,整合行政许可事宜,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一局多点”登记管理模式,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由市局受理审核登记。开展“我负责,您满意”服务活动,制定登记注册工作流程和服务流程规范,统一全市登记工作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办理时限、解释口径。推出注册资本零首期、登记管理零收费、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制度,放宽经营场所要求,延长企业出资期限,扩大股权出资范围,减少资格(资质)类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缩短办照时间,免费提供企业登记公告服务等10项服务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办理注册资本零首期登记3户,核发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执照6份,办理“住改商”(将住宅改为商业功能,使其适宜作为经营场所)登记775户,允许104户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统一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专设窗口登记的在3个工作日内。全年通过专设登记窗口,为社会特殊群体办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39户。至2009年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3504户(含分支机构600户)、内资企业4973户、私营企业28172户、个体工商户149736户(其中港澳个体户2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各类经济户口总量186391户,比上年增加14030户,增长8.14%。
【商标管理】 以创建驰名商标为重点,注重与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加强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培育和指导工作。4月下旬,中山的“樱雪”燃具、“建华”管桩、“健将”内衣、“百得”燃具、“柏高”地板等5个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增至17个。引导和支持服务业实施商标战略,培育服务业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下半年推荐“雅居乐”等商标申请驰名商标,“壹加壹”、“益华百货”等商标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2010年3月,全市有31个商标通过公示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38个原广东省著名商标通过延续认定,全市拥有广东省著名商标增至199个。建立商标代理市场监管机制,对全市31家商标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整顿,注销或吊销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8家,责令7家企业停止违规经营商标中介业务。对商标侵权案件多发行业、区域开展专项整治,部署保护“红牛”、“娃哈哈”、“联塑”等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01宗,罚款499.81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200515件、侵权商品225340件,移送假冒商标案件5宗。
【广告管理】 加强节前广告监管工作,重点监管主要路段、商业区等中心地段的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医疗、药品、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规范互联网、手机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全年立案查处广告案件78宗,罚款59.12万元。
【市场监管】 强化商品交易市场安全监管,开展全市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整治。2009年底,全市未办理市场登记证、未能提供建筑验收合格证明、未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的市场分别比年初减少3个、11个和8个。落实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全市273个商品交易市场分为A类市场44个、B类169个、C类45个、D类15个。组织开展3次农资专项整治、2次“限塑”专项执法行动、3次肉类市场专项整治、1次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查处并没收不合格化肥2.04万公斤、不合格农药258瓶、不合格塑料袋385万个、死猪肉83.5公斤、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私宰猪100公斤、注水牛肉500公斤、“硼砂猪肉”30多公斤、不合格禽类及其产品137公斤,责令43个禽类经营市场进行整改。
【合同监管】 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59家,其中91家企业被省工商局公示为“2008年度全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简化动产抵押登记审查手续,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99宗,担保主债权金额总数94.31亿万元。加强拍卖活动监管工作,全年现场监督拍卖活动124次,办理拍卖登记备案业务涉及委托合同807份,委托合同总金额49.05亿元,成交合同金额48.97亿元。
【食品流通许可】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流通许可职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局和各分局注册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受理申请,全年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569份。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执法工作,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督促食品经营户全面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全年监测抽查调味品、饮料、桶装饮用水等8项商品351批次,教育和处罚制售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23个,查处食品案件1715宗。
【保护消费者权益】 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举办“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中国消费者报》、《南方日报》和中山广播电视台等10多家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合作,在中山电视台播出《维权在线》节目48期,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等报刊设6个专栏报道维权新闻100多篇次。开展商品质量安全调查和对比测试,发布《谨防选用染发剂产品》、《小心“水产干货”中添加甲醛》等消费警示,被《中国消费者报》及省港澳媒体刊登和转载。改变被动坐等受理的工作模式,与投诉热点企业建立互动机制。2009年,全市共建立基层消费投诉联络站225个,全年受理各类咨询、申诉、举报、投诉5.59万宗,其中申诉1207宗、投诉1548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6万元。市消委会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2007~2009年度优秀工作二等奖”,是广东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 单位。
【工商行政执法】 全面推行使用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理顺执法架构,规范办案文书制作,实施执法人员问责制,初步建立查办审三分离和主办人制并行的执法办案机制。协调成立全市综合整治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组织开展3次全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统一行动,立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7392宗,罚款2533.01万元,其中查处取缔非法网吧747户,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及专用设备5465台。组织开展清查不合格取暖器电热毯、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假冒“家电下乡”产品等打假行动和春节期间联合专项打假行动,组织开展查处“傍名牌”(指将著名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的行为)、整治老年保健医疗器械市场、打击虚假宣传和欺骗性有奖销售、查处商业贿赂等9个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全年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32宗、保健医疗器械案8宗、“傍名牌”案12宗、商业贿赂案13宗、虚假宣传案93宗、侵害消费者权益案95宗。由市政法委牵头,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9名执法人员,成立全市打击传销执法工作组。先后组织开展“3·21”、“6·18”、“9·24”等3次全市统一行动,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传百日行动”,举办全市打击传销公开宣判处理大会暨万人签名拒绝传销活动。2009年,全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665人次,清查场所8143个次,取缔传销窝点97个,查获传销人员1177人次,解救被骗群众67人,破获“众力源”和“世界通”两宗重大传销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反盗版天天行动”,集中整治低俗音像制品,查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8个专项行动,查获成品油3.2吨,各种违法违禁文化出版物7709件。2009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结各类案件9565宗,罚款入库4444万元,分别比上年减少24%和32%。(陈伟鹏)
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李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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