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201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9》 【成文日期】2018-12-31 【点击率】1078次

【国土资源概况】 2018年,据国土资源部认可的土地现状数据,中山市辖区总面积17.837万公顷(未含海域面积)。包括农用面积9.07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含可调整地类)4.90万公顷,园地面积0.45万公顷,林地面积2.86万公顷,草地面积13.19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含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等)0.86万公顷;建设用地面积6.92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6.40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37万公顷,水域及设施用地面积(含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0.16万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85万公顷,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含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1.58万公顷,其他草地面积0.17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0.10万公顷。

    2018年,中山市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奠定用地基础。年内,中山市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获2017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考核一等奖;2017年度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获省级考核排名第三,获优秀等次;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简称“市国土资源局”)获2018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宣传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一等奖。市国土资源局驻石岐区兴中道2号国土资源办公大楼。

 

【土地管理】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推行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中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全市闲置土地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全市闲置土地处置、土地规则利用与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出让方案、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承包土地用地收储方案、新征出让用地保障等重大事项实施集体决策,强化土地资源集中统筹管理和有效供给与保障;修订《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全年全市审批省管权限建设用地21宗,面积290公顷(折合土地面积4350亩);审核国务院权限建设用地2宗,面积147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205亩);市内审批城镇建设用地10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9.71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45.65亩)。优先保障深中通道和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交通项目,以及高端装备、健康医疗、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年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中山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209.9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3149亩),其中奖励指标86.9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304亩)、复垦用地指标12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845亩);省下达中山市2018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166.67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500亩),增加规划建设用地规模73.3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100亩),涉及调剂资金18亿元。

 

【耕地保护】 2018年,中山市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实施《中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明确各镇区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把耕地保护纳入镇区政府组织实际考核与离任审计内容,市长与各镇区行政一把手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镇区行政一把手与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村一把手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护,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完成1193.3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7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落实《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耕地保护责任单位实施经济补贴,调动农民种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2018年中山市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212元/年·亩,其他耕地补贴标准为106元/年·亩,市级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共下拨1.25亿元。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休闲农业产业发展,培育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秀美新业态。年内,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设施农用地项目1宗,项目总面积46.88公顷(折合土地面积703.2亩)。

 

【地籍管理】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完善的土地确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至年底,办理地籍业务5076宗。开展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完成处理或正处理权属争议22宗。地籍调查稳步推进,4月10日上线运行权籍调查管理系统,完成全市地形地籍测量,地形地籍测量786.04平方公里,权属调查约55万宗。10月,农村区域地籍调查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完成农村区域地籍调查,调查40万宗,占地216平方公里,房屋85.5万间,占地85.5平方公里。其中,东区、火炬开发区(围垦公司)、南朗镇、东升镇、东凤镇、小榄镇、神湾镇、五桂山、港口镇、南头镇、黄圃镇、三角镇共12个镇区的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成果通过验收。完成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18年9月起启用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017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编印总体方案、实施方案,落实市级经费2354万元(其中2018年到位资金800万元)。通过招标确定中山市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测绘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三调”作业单位;完成“三调”所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在东区、西区开展调查试生产工作,先行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

 

【不动产登记】 2018年,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线启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压缩工作时限,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一般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2.47万宗,抵押登记6.46万宗,抵押注销登记6.27万宗;商品房确权2256宗;查封登记(含解封)1.93万宗;缮不动产权证书3.92万宗,不动产登记证明7.65万宗,全年非税收入6356万元。打击不动产假证欺骗违法行为,为群众提供鉴别真伪房地产权证服务,全年查处房地产所有权证假证15宗、假证20本。全年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完成交易登记缮证24.2万宗,使用权证证书34.8万本;发证19.1万本,比上年增长24.8%。

 

【闲置土地处置与批后监管】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推动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倒逼产权人加快处置闲置土地。2014—2018年,全市完成处置闲置土地2227宗、面积5294公顷(折合土地面积7.94万亩)。其中,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1492宗、面积4111公顷(折合土地面积6.17万亩),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735宗、面积118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77万亩),累计征缴土地闲置费11.21亿元。2018年完成全市闲置土地处置316宗、面积927.9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39万亩),征缴土地闲置费2.31亿元;其中,处置自身原因闲置土地32宗,处置涉及土地面积47.71公顷(折合土地面积715.66亩),征收土地闲置费2.31亿元;处置政府原因闲置土地284宗,处置涉及土地面积880.20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32万亩),市国土资源局督促一批闲置土地动工,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督促动工开发871宗、面积2283.5公顷(折合土地面积3.43万亩)。专项整治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疑似闲置土地,全程监管土地报批、供应和供后各环节。全年全市在省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内疑似闲置土地47宗、面积76.85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152.75亩),经调查与认定,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各镇区办理非居住类闲置土地放行809宗、面积1657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49万亩),办理非居住类闲置土地处置业务177宗、面积416.47公顷(折合土地面积6247亩)。其中,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20宗、面积28.5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428亩),征缴土地闲置费6365万元;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157宗、面积387.87公顷(折合土地面积5818亩)。

 

【土地储备统筹】 2018年,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推进组团式发展,抓好重点区域、市级产业平台土地储备统筹,科学谋划土地出让,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完善办理用地手续1196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79万亩)。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965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45万亩),各镇区储备土地231公顷(折合土地面积3477亩)。完成收储重大产业平台用地460.9公顷(折合土地面积6913亩),保障大平台和优质建设项目用地;配合属地镇区开展石岐区总部经济区、东区总部经济区等项目建设用地的收储,签订存量建设用地收储协议38.6公顷(折合土地面积579亩);累计投入102亿元购买异地增减挂钩拆旧节余规模指标,拓宽产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试点项目供地前期工作,完成21公顷(折合土地面积315亩)市重点工程的公园群(金钟湖公园群)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前期工作。中山市作为广东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试点城市之一,市土地储备中心从2017年起通过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来筹集土地储备资金,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列入地方政府债务口径管理。向省政府申请土地债券资金49.67亿元,期限为5年。其中,2017年度发行债券21.77亿元,对应储备项目为岐江新城项目、民众园项目、黄圃园项目;2018年度发行27.9亿元,对应石岐区征地项目、东区征地项目等7个储备项目。至年底,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收涉及债券资金储备土地182.05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730.81亩),签订合同金额10.1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7.26亿元。

 

【征地拆迁】 2018年,中山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征管办”)将征地拆迁任务下达各镇区,纳入年度考核项目69个,年度交地任务894.1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34万亩),拆迁累计900宗。其中,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44个(国家和省重点项目4个,干线公路项目20个,市政道路项目18个,高速公路项目1个,其他项目1个),年度交地任务878.2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32万亩),拆迁任务517宗;电网工程项目25个,年度交地任务15.9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38.5亩),拆迁任务383宗。至年底,完成全市征地拆迁项目交地任务620.75公顷(折合土地面积9311.2亩),完成交地率69.4%;完成拆迁229宗,完成拆迁率25.5%。

 

【土地市场管理】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设置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落实省、市优先发展产业用地工业项目1宗,按项目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70%制定起始价公开出让;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业项目5宗,根据优惠政策按照低于评估价格出让,累计为企业节约用地成本2.02亿元。9月7日起,全市住宅类商住用地出让最高限制价格由原来6000元/平方米调整为8000元/平方米,超出楼面地价8000元/平方米后竞配建人才安置房。全年建设用地公开出让65宗,面积217.56公顷(折合土地面积3263.40亩),金额98.62亿元。其中,工业用地出让51宗,面积169.14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537.10亩),金额14.95亿元;商业用地成交1宗,面积0.4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6.45亩),金额2039.48万元;城镇住宅用地出让13宗,面积47.98公顷(折合土地面积719.70亩),金额83.46亿元。矿业权公开出让1宗,矿种为地热水,矿区面积1.66平方公里,金额281.44万元。

 

【审批服务】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审批服务办公室办理审批业务5246宗,其中办结地政函2212宗、预审544宗、临时用地17宗、集体土地流转36宗、地籍调查15宗、不动产登记2422宗;涉及收费1887宗,补缴地价款57.98亿元与违约金2243.70万元;发证2275宗。完成232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动态调整优化权责清单,承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放事项15项,用地审批工作时长缩减58.5%;按省要求,2017年底部署,2018年起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9项,实现住房证明事项全城通办;深入镇区、企业一线宣传贯彻支持中山市实体经济的各项用地扶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土地执法】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动态巡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为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结合日常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大棚房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治理、信访举报等,排查整治疑似线索498条(宗),移交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4条(宗),核查办结市扫黑办移交线索14条(宗)。专项整治“大棚房”,排查发现涉及非农业建设违法用地33宗,涉及耕地面积5.66公顷(折合土地面积84.94亩,其中基本农田32.7亩);完成整改6宗,耕地面积1.71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5.65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75亩);拆除建筑(构)物待复耕复绿15宗,耕地面积0.61公顷(折合土地面积9.15亩,其中基本农田1.95亩);执行整改12宗,耕地面积3.34公顷(折合土地面积50.1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3.85亩)。动态巡查发现违法用地333宗,涉及土地面积73.46公顷(折合土地面积1101.53亩),督促镇区政府落实整改。整治违法违规用地,2017年卫片违法用地总面积比2016年下降15.2%,违法占用耕地总面积下降13.2%;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挂牌督办东升镇、东凤镇、三乡镇共5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的案件并提请中山市监察委员会约谈督办;向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案件8宗,向市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案件67宗。

 

【“三旧”改造】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完善中山市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三旧”改造政策,制定实施《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山市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山市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细则》《中山市旧村庄全面改造实施细则》3个配套实施细则,推进连片改造试点项目,以微改造和“工改工”(指工业厂房升级改造后工业厂房用地功能与性质不变)项目为突破口,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各镇区落实“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动态调整,石岐区第一创业园改造工程等12个连片改造项目参加广东省“三旧”改造项目推介会,加快推进镇区“三旧”改造工作;火炬开发区大岭村连片改造试点项目和南区恒海路连片改造试点项目有序推进;小榄镇、沙溪镇、横栏镇等镇区与相关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并开展前期工作。全年全市“三旧”改造上报新增实施项目155个,用地面积249.13公顷(折合土地面积3737亩);完成改造项目84个,用地面积167.8公顷(折合土地面积2517亩)。

 

【测绘管理】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测绘基础工作,完成全市基础测绘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和软件开发。更新全中山市域1783平方千米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线划图数据,并通过省级验收;完成2018年地理国情监测项目数据采集并开展监测分析,包括翠亨新区空间格局变化监测,面积230平方千米;民众镇产业布局发展变化监测,面积125.4平方千米;中山市海岸线变化监测;红树林生态环境监测;生活设施空间分布变化监测等,项目成果通过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验收。完成板芙镇、南朗镇1∶500地形图修补测绘,面积239平方公里,项目成果通过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验收;2017年12月中山市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纳入《中国城市地图集》第三批编制试点城市,是广东省首批编制城市,2018年12月14日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中山城市地图集》通过省级验收,中山市为全国第三批编制试点首个完成地图集编制的城市。5月21日起开展2次全市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提升行动,监督检查中山市2018年度的测绘质量,至12月20日检查中山市注册的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单位28个与从事市辖区内测绘活动的外省测绘资质单位5个,判定4个外省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

 

【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建设】 2018年,中山市权籍调查信息系统通过市经信局专家组综合评审验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市空间规划综合验收。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双提升”(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工作要求,组织编制完成《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政务系统总体建设方案》,按计划推进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政务系统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管理平台建设;9月29日,中山市不动产查询与银行联办子系统上线运行,在中山市工商银行挂牌全市首个“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中山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不动产登记查询上线使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完成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省平台三级查询系统接口对接、粤省事接口对接;业务系统优化提速,完成无纸化审批、CA电子签章、电子登记簿管理、指纹登录等功能;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PC端和微信端)部分功能建设及上线工作。建设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于12月27日完成内部验收;继续更新和推广数字中山地理空间框架、“天地图·中山”数据;推进中山市土地规划实施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核查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1.06万宗;编绘打印土地利用现状图(A4幅面)7226份;编绘打印局部规划图(A4幅面)3173份;编绘打印A4影像图511份;编绘打印地形图、卫星影像图、政区图、考察路线图、地图等855份;期末地类图斑核算1.37万份;完成2017年度卫片土地执法监察图改数据核对和成果汇交;完成全市61家测绘单位共录入16.27万幅宗地红线图和房产基底图,抽调52079幅图进行内业检查,删除废弃宗地红线图和房产基底图1522宗,宗地红线图和房产基底图结案归档1373宗;完成历史地形图迁移、整理、归档入库,整理各类比例尺厚膜地形图8190幅、纸质地形图6872幅、影像图78幅,完成中山市连续卫星运行参考站系统(中山CORS)维护工作。市国土资源局96个服务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入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所有服务事项全年总办结数22.7万宗,网上办结数20.6万宗。

 

【矿政管理】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依法通过采矿权协议出让方式对南朗镇明耀石场进行石材开采,专供深中通道建设项目配套石材资源。3月,三乡雍陌地热田(中山温泉)采矿权完成挂牌出让。中山市粤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开展中山城区主干道可视范围内废旧采石场复绿工作,投入577万元复绿原本废弃裸露矿山山体的三溪石场,完成板槽浇筑、种植花苗、安装灌溉水管工程,推进复绿后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地灾防治】 2018年,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中山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群测群防体制工作制度、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三查”(指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灾情险情报告工作制度,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任务分解至全市各镇区,各镇区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隐患点12处。根据各镇区汛期上报灾情险情,出具《中山市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跟踪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三查”制度、灾情险情报告制度,抵御强台风“艾云尼”和“山竹”袭击。全年联合市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一级预警2次、二级预警8次、三级预警22次,发出预警短信1.88万条,全市撤离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住群众1764人,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启动城市地质调查试点工作,保障地下空间合理利用。

 

【涉土地房产信访维稳】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初信初访事项调处,从源头上减少越级信访数量,妥善解决群众信访的合法诉求,依法依规推进农村历史征地、房屋迁拆、违法用地、土地房产纠纷、宅基地审核办证、不动产登记、产权继承与分割及纠纷处置等信访工作。全年处理群众信访案件事项677宗,比上年上升30%。其中,群众来访380批、775人次(集体上访30宗、164人次),来信297宗,办结率100%。来信来访案件中,反映历史征地等问题的信访事项200宗,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类问题296宗,违法用地、违法征地举报类问题181宗。成立信访矛盾积案攻坚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积案工作,对国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交办的18宗信访积案开展调查化解处置工作,于11月底前化解全部信访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结8宗,按信访工作程序依法分类处理办结6宗,息访罢诉2宗,信访人撤案1宗,非自然资源领域事项信访1宗。

 

【依法行政】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推进法治国土管理,参加中山市首届“谁执法谁普法”(2018年)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获评为全市第二名。制定《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山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修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制订《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报告及统计、评审制》,办理行政复议及诉讼350宗;打造运行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政务体系,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9194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8宗;修订《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2018)》《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建设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首次评估《中山市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等文件的实施效果。

(陈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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