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 1992年和1994年,先后制订和修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1992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6.96万公顷和确保1997年底耕地保有量6.86万公顷。28个镇区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1994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5.02万公顷,占全市耕地面积的73%。1995年在全市农田保护区中划出一级永久保护区2.66万公顷,其余为二级保护区。市国土局与农委积极筹划,1995年在黄圃镇增加农田保护区面积333.33公顷。1997年通过了省第二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验收,各项耕地保护指标达到了省下达的要求。其中,耕地保有量6.87万公顷,超额完成省6.86万公顷的任务;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2480公顷,超额完成了省2467公顷的任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3440公顷,比省下达的3533公顷节约了93公顷,保证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一分不减。在建设用地立项时,从保护耕地的原则出发,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避免盲目开发和闲置浪费土地。1995年市镇两级政府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全面开展灭荒复耕;查出闲置丢荒工地3391.5公顷,组织灭荒复耕3170.7公顷,占应复耕面积的93.5%。1995年承办了全省灭荒复耕现场会议,市灭荒复耕工作受到省政府和省国土厅的好评。1991~1996年围垦滩涂及开发宜农山地3271.4公顷,1997年投入1890万元,围垦滩涂370公顷。
【建设用地管理】 1991~1996年,全市批出非农建设用地3426宗6659.5公顷,其中耕地3889.3公顷,占用地总量58.4%。用途包括工业用地3066.1公顷,占用地总量46.04%,商住用地2324.4公顷,占用地总量34.9%,其他用地1269.1公顷,占用地总量19.06%;共办理征地农转非13771人。较大的用地项目有中番公路、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温泉高尔夫球场扩建、紫马岭公园、市污水处理厂、省广珠东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1996年完成中心城区规划范围14个管理区的规划预控划定工作,完成市属重点项目征地任务面积66.67公顷。19976年市政府发出了《关于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的通知》,作为建设用地工作指导文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消化闲置,减少增量,保证重点”的原则,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明确执行文中规定的“两不批”,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积极引导用地者消化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非耕地,鼓励各镇区走节约挖潜路子。此外,还严格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制订了《关于加强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规定》。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后,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冻结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没有出现“破冻”的现象。1997年共办理非农建设用地1061宗1670.27公顷,其中处理违法用地1014宗1054.27公顷;处理历史用地298宗759.13公顷。办理补办出让、调整用地位置、延长建筑期、更名等用地手续241宗,涉及土地面积407.27公顷;完成了市属项目长江路及长江高尔夫球场等征地工作。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根据《中山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实现以出让使用权为主的有偿有期土地使用制度。土地一级市场由市政府严格垄断,二、三级市场放开搞活。在城区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出让、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土地管理制度。引进竞争机制,推进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变。1992年底建立了土地抵押登记制度,加强了对土地二级市场抵押管理。1994年11月成立了土地估价所,建立起土地转让必须进行土地评估的制度,有效调控土地二级市场,杜绝政府土地资产的流失。1995年底制订了《中山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1996年对基准地价进一步分析、修改,1997年修订、实施当年基准地价,逐步完善地价的各种管理政策,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地价管理体系;办理地价评估确认2011宗,面积1118.47公顷,评估值43亿元,纠正错误评估63宗。1992年首次举行了土地招标拍卖会,对3幅商业住宅用地进行公开招标和拍卖。1992~1997年,出让土地2660宗5254公顷,转让土地2477宗1759公顷;共办理抵押登记1027宗,抵押价值95亿多元,港元1845万元,美元2533.5万元。
【国土管理宣传】 1991~1994年法规宣传教育与“土地日”(每年6月25日)活动相结合,在“土地日”活动中把法规宣传推向高潮。1995年印发了《农田保护法规》小册子,并联合市教委组织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土地国情、国策、国法教育,组织初中学生开展“土地日”作文比赛。1996年组织了《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纪念及第六个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印发了《国土管理法规文件选编(三)》。1997年,把国家土地管理局的《冻结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一年的通告》张贴到各管理区、自然村及街道,把本市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处理通报和宣传资料发到各管理区和居委会;利用第七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以及出动宣传车、制作标语横额、张贴宣传画、办宣传栏、出墙报、征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情、市情和《刑法》对惩治土地犯罪的规定;全市各地制作宣传横额5700条,张贴宣传画9200幅,张贴国家土地管理局通告2600张,办宣传版报250期,出动宣传车120次,印发宣传材料2.2万张,印发简报36期,在《中山日报》刊载“土地日”一期专版。
【土地监察】 1992年6月,成立市土地监察执法队,健全了全市、镇(区)、管理区(村)土地监察网络,建立巡回检查和跟踪监察制度。1992年上半年,查处未批先用土地89宗86.3公顷,征而未用土地13宗8.8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0.7公顷,罚款2.6万元;重新划定公路两旁60米为控制区和20米为不准建筑区。1994年组织对1990~1993年批出的土地和未批先用的土地全面清查,依法完善用地手续455宗7330.3公顷,复耕复种土地5828.4公顷。1995年通过“三项清理”查处违法用地236宗41.3公顷。1996年查处未批先填土、未批先建违法用地95宗152.8公顷,依法完善用地手续107宗105.3公顷,依法严肃立案处理了典型违法用地3宗2.76公顷,处罚收回用地6宗6.65公顷。1997年重点抓了对典型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跟踪,在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期间,对多宗顶风违法用地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处理,并结合非农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对违法用地进行处理。全年处理违法用地(包括历史违法用地)745宗847.80公顷,补办手续827公顷,恢复原耕作条件的4宗0.93公顷,建议行政处分2人;向省国土厅申报1926宗,共4466.67公顷的待处理历史违法用地;重点加强了公路两旁用地、城乡结合部土地买卖活跃的地区、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的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属新未批先用土地27宗42.94公顷,其中耕地24宗41.27公顷,已立案处理27宗41.27公顷,补办用地手续25宗41.4公顷。此外还对全市各个沙、石、泥场进行巡回检查监督。
【土地资源详查】 1988~1993年,组织4000多人开展土地资源详查工作,完成了全市境内19.72万公顷(包括海域)的土地详查任务,并开展了土地调查变更登记。1996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在10月31日同一时点完成土地详查后的变更调查工作,变更数据成为了土地数据统一使用的标准和依据,为1997年开展的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业用地数据。1997年制定了《关于开展年度变更调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镇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通过变更调查,进一步摸清核准了1997年度各类土地面积为18万公顷,其中耕地5.5万公顷,园地4847.16公顷,林地3.78万公顷,居民点工矿用地2.79万公顷,交通用地3074公顷,水域5.07万公顷,未利用土地728.72公顷。
【地籍管理】 1992~1996年发放土地证书33.53万本,完成应发证总量的84.5%。1997年审核办理了初始土地登记2.86万宗,完成36.1万宗,占应完成总数的90.59%;同时,做好变更土地登记工作,办理变更土地登记1.49万宗。同年7月起,开展土地登记台帐的建立工作,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完善地籍档案资料。
【土地规划】 1991年5月成立农业区域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同年开展编制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1991年完成“四低”、“四荒”调查,写出《中山市农业后备资源综合调查报告》。1992年根据全市的地理、气候特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现状,编制《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5年完成了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省政府审批通过。1996年初,在分析各镇区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市级规划的用地控制指标和镇区10年内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部门的用地预测、人口预测,经综合、协调、平衡,开始编制镇级1995~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阜沙试点取得成功后,11月份召开了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场工作会议和开办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84人。1997年根据中央11号文件及省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和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于11月份召开了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开发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镇区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作了具体部署,明确要求各镇区于1998年3月前全面完成规划修编工作。
【测绘地名管理】 1991年,市国土局成立测绘地名科,配备测绘管理专业人员,初步理顺国土系统内部测绘业务的管理,1992年,实现全市测绘行业统一管理。至今,经依法报上级审定批准,中山市国土测绘队、中山市水电局水电勘测设计室、小榄、横栏、古镇、东凤、南头、黄圃、港口、三乡、坦洲、张家边等12个测绘队已获得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资格证,其中,中山市国土测绘队和小榄测绘队审定为丙级,其他为丁级。各测绘队都配备了全站型电子速测仪,特别是市国土测绘队不但拥有三套全站型电子速测仪,而且还有配备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标志着全市的测绘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测绘事业发展的需求,制定和试行了《中山市定线拨地测量一般规定》、《中山市城乡小面积测绘的一般规定》。全面执行了关于中山市地形测量和办理用地批件图纸的审核程序的两个技术规定,要求各测绘队地形测图按规定格式内容进行内外业作业,要求各有关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及土地使用证的实际测量图纸必须经国土主管部门的认证。
1992年,完成全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并开始引入GPS卫星定位测量法开展测量控制网的布设。1993~1994年,先后聘请国家测绘局第一、二测绘大队、省国土厅测绘大队,在本市南部、北部施测96Ⅲ等测量控制点和在全市施测11个Ⅱ等测量控制点。1996年下半年,开始测量坐标网的改造和统一工作,开展了《关于建立中山市Ⅲ等测量控制网》的设计、审核。设计布设全市首级网(Ⅲ等)60个点;补测、改变现有各区各期GPS卫星定位点177个。1997年,根据《广东省测绘行业质量普查实施方案》的精神,开展了全市各测绘单位测绘产品质量普查工作;组织编写了《中山市GPS三等测量开展网设计书》,于上半年组织测绘队实施,并按时完成了内外业工作和通过了省的验收;下半年开展建立中山市三等水准高程网工作,编制出了《中山市三等水准网测量技术设计书》;制定了《中山市新版1/1万比例尺地形图的管理办法》,对82幅共15960张的1/1万新版地形图进行了编号、建档和发放工作。
1989年1月,市政府颁布《中山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地名命名、更名开始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同年编辑出版了《中山市地名志》。1992年完成城区道路、街巷名称的整顿,复核地名860个,统一按规范更换地名标志,同年,着手开展中山市河流名称标准化处理工作。1994年洪奇沥等298条主要河流标准化名称向全市公布使用。1989~1996年,全市共审核、命名标准地名2269条。1995年下半年部署开展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1997年对自1995年以来所形成的资料进行了整理,编写成地名的汉语拼音音序检索表,把1995年、1996年审批(包括新命名、更名、沿用旧名、销名)的1648条标准地名在《中山日报》刊登,向社会公布、推广使用。同年,开展并完成了《中山市地名录》的编撰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 中山市矿产资源原归乡镇企业部门管理,1995年8月24日,市政府将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改设在市国土局,同时挂地质矿产局牌子;同年,市政府先后下发了中府[1995]119号和中府办[1995]127号文,明确规定各镇区矿管站设在国土所内,把管矿和管地紧密结合起来,理顺了矿产管理机构。
1995年11月以来,开展了沙石泥场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立即制止乱开乱采矿产资源的通知》,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对清理整治石场采取了有力措施。全市共清理整顿石矿场323个,批准允许开采石场48个,限制开采石场85个,禁止开采石场190个。1997年,组织有植被任务的镇区开展禁开石泥场的植被工作,把重点放在近公路石泥场的植被上。全年共完成了禁止开采石泥场植被任务17公顷,其中南区10.67公顷,板芙4公顷,翠亨1.33公顷,东区0.67公顷,五桂山0.33公顷;完成了博爱医院西面、火葬场东南面被破坏山头的植被任务;8~10月,开展了一年一度的采矿场年审工作,共审验采矿证114个。同时结合非农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开展了对全市砖瓦窑的调查工作,逐个摸清了全市砖瓦窑的数量、占地面积、开工时间、办理采矿证、现状等情况,为1998年开展整顿砖瓦窑作前期准备。
【土地信访及纠纷调处】 近年来,土地信访工作已成为信访工作中的热点问题。按照国家《信访条例》的要求,依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1997年土地信访量是历年最多的一年,特别是中央11号文件下发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一年的通告》张贴以及新刑法颁布实施后,信访量激增。据统计,全年共接待信访424宗973人,属市一级接待处理89宗87人,其中来信54宗,来访35宗87人,集体来信来访2宗20人;立案调处80宗,结案75宗,结案率93.7%。通过信访这个窗口,按归口管理,分级处理的原则落实调查处理了土地权属纠纷335宗。
【土地管理档案工作】 1992年,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档案建立的要求,将每年度形成的地籍档案、建设用地档案、测绘地名档案,逐步输入微机管理。1994年9月制定了《中山市土地档案管理细则和分类方案》,对镇区档案规范管理进行指导,督促做好地籍档案的整理归档。1995年8月在东凤镇开办了国土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档案管理业务骨干75人。至1996年底,已建档的包括建设用地、地籍管理、测绘地名的档案案卷共2677宗。1996年12月,成立了国土与测绘资料档案馆,从事收集、管理有关国土的资料档案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并对各镇区国土所资料档案室进行业务指导。国土与测绘资料档案馆成立后,筹备成立中山市国土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完成了该系统的可行性报告和软件开发部分技术的招标工作。(罗绮冬)
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罗仲熙(1990.10~1996.4)
梁 欣(1997.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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