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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2004年,做好银监机构分设工作,明确机构分设后的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按新修正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履行央行职能工作,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政策传导机制,加强调研、分析与反馈,改进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和规模控制,促进中山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对中山的货币政策效应、宏观调控、外汇收支、经济金融运行以及人行系统内部工作管理与问题等情况开展调研,积极解决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上反馈调研及分析报告,为上级行(局)和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完成各项金融统计监测工作,强化人民银行在金融统计信息上的主导地位。做好金融数据变化分析,监测货币动态和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货币政策效应的数据,对异常变动项目进行专项调查。促进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设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测算中山各法人信社的实际资不抵债数,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提供数据指标依据。多方联手共防出现逃废债,监控并及时上报逃废银行债务情况。改善社会信用环境,配合建设“诚信中山”工程,向市政府提出对建立社会征信系统和市金融系统信用建设的建议。
履行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稳定。全年投入430个工作日,对金融机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21项,检查网点361个,提出整改意见51条。针对中山市现金投放的突出问题,每季度抽查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情况,处罚3家违反规定的银行,规范现金管理秩序。加强外汇管理检查,打击逃套汇行为。全年立案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21宗,处罚14宗;引用简易程序处罚违反《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38家。根据职能划分,重新对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进行审核。有序开展反洗钱工作,执行“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以及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管理办法,现场检查辖内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辖区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
发挥央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从7月1日起,人行中山中支(不包括外汇局)行政许可的项目共有4项,外汇局中山市中心支局保留24项行政许可大项,外汇业务对外服务实行“二次终结制”。加强对联行、电子清算、行库资金往来以及银行账户的管理,确保资金运营顺畅流通。发挥清算支付系统的作用,保证每一笔资金汇划及时、准确、安全;配合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发挥国库对财政、税收的监督和服务职能;严格核准对存款人开立的基本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促使银行结算规范化。建立开户银行上缴回笼券质量监督机制,做好反假币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在辖内开展反假币联合大检查,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质量。加强对银行卡联网市场的规范化协调,搭建中山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运行环境,测试中山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完成外汇管理局和外汇指定银行间的数据交换平台的前期研发工作。加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提升系统在信贷风险防范上的作用。2004年,参加贷款卡年审的企业2248户,占年审企业总数的43.36%;发放贷款卡1892张,累计发放贷款卡25304张。加强外汇收支管理,促进外汇形势向好,全年为1839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3年度的外汇年检;共收发出口收汇、进口付汇核销单123.43万份,金额122.84亿美元;开立外汇结算账户483个,变更、注销外汇登记证和资本下外汇账户466个,办理和核准投资结汇、外债登记、转增资本、验资询证及外资外汇登记业务1568笔;国际收支申报率保持100%,准确率保持在99.5%~99.93%之间。及时披露金融信息,凸现央行在金融信息服务方面的主导地位。加强监督,妥善处理投诉、信访案件。针对假币投诉问题,多次到银行实地检查和调查,要求银行机构强化现金管理内控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假币流出流进银行,维护银行声誉和存款人权益。(刘锦龙)
附: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领导名单
行 长:陈燕文(3月止) 黄广平(3月起)
副行长:钟振强 简锦恩 李杏梨(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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