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卖(2011)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01 【点击率】1263次

【中山盐业总公司概况】 2011年,中山市全年购进盐产品7.91万吨,销售盐产品8.12万吨,销售品种盐1.13万吨,上缴国税和地税800万元,实现净利润1115万元,比上年增长6.29%。碘盐覆盖率100%,碘盐合格率99.65%,合格碘盐食用率99.65%。落实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限制无预算资金支出,费用增长率8.33%,完成省集团公司预算控制目标。规范经营行为,对资金使用实行审批制度,保证资金合理运用,还清省集团公司2005年至2011年7月的借款600万元。配合省集团公司对中山盐业总公司前任总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承付货款、固定资产、存货及工程验收等问题作出新要求,达到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重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中山盐业总公司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盐业总公司在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盐业总公司值班加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和规范《中山盐业总公司考勤和假期制度》和《关于在编员工慰问金发放的规定》。仓储建设从中山地理地质条件和企业经营使用及经济负担等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加大食盐储备仓库规模,投资780万元(不含报建费用),在火炬开发区健康基地海琴路3号扩建占地5890平方米的储备仓库。中山盐业总公司位于火炬开发区海琴路3号。


【食盐销售】 2011年3月,中山盐业总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平息“3·17”食盐抢购风波。与大客户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沟通合作,采取渐进转换方式将原料盐由海盐转换为精制盐,确保“海盐计划”,特别是本省盐计划的落实。购入本省盐1.27万吨,比上年增购620吨,增长5.12%。兴中分公司在全市各大卖场推广澳洲湖盐,销售9.9吨。改变现有大客户销售合同结算方式,缩短应收货款期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采购和销售价格,加强与客户联系沟通,强化服务理念,促进小工业盐供应和销售工作共同发展。


【盐业市场监管】 2011年,中山市盐务局组织盐政执法人员参加省盐务局举办的珠三角片盐政执法案件检查分析座谈会,与珠三角片各盐务局盐政人员交流办案心得。举办1期盐政执法人员办案学习交流会,检查分析盐政案件,统一查处案件、适用法律条款等方面的认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针对部分商户擅自提高500克精制盐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与市物价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我市食盐价格管理的通告》,组织专项行动落实价格检查。10月11日,落实省盐务局区域联防指示精神,牵头与珠海、江门盐业执法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边界食盐市场管理的通告》,通过区域合作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手段联合打击跨界涉盐违法行为,规范边界市场秩序。争取市卫生、经济和信息化、质监、残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支持,共同编印《食盐与健康》宣传资料。与市工商、卫生、质监、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共同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有大批市民前来参与和咨询。分别于3月和10月,抽调机关各部门人员组成5个专项整治小组,开展市场全面整治行动,2次行动共清查工厂饭堂、大排档、小食店、酒楼、农贸市场、大小超市、小杂货店等1020家,查处盐业违法案件221宗,收缴各类假冒伪劣食盐5650千克。


【平息“3·17”食盐抢购风波】 受日本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影响海盐供应的谣言误导,3月16日晚,中山市24个镇区先后不同程度出现群众排队抢购食盐的情况,造成部分超市、店铺食盐脱销。期间,个别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引起群众不满,向市物价投诉中心投诉达110宗。中山盐业总公司迅速采取措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连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生产加工及配送,当日食盐出库量528吨。主动出击,通过网络、电视、电台、短信等媒介发布辟谣信息,消除群众疑惑,通报全市食盐供应情况,稳定民心。充实食盐货源,并迅速调度到各经营点,确保市场食盐供应充足。17日晚,食盐抢购风波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合干预和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下得到平息。


【珠中江三市联合打击跨界涉盐违法行为】 10月11日,为规范边界市场秩序,落实广东省盐务局区域联防指示精神,珠海、中山、江门三市盐政执法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边界食盐市场管理的通告》,共同打击制售假盐和不按规定购销食盐等跨界盐业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6宗,涉案金额1957元,查处一批涉盐违法分子,净化珠中江三市边界地区食盐市场环境。
 

(冯共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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