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卖(200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0》 【成文日期】2009-12-07 【点击率】1294次


简况】 2009年,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化解不利因素,加强销售管理,扭转销量下滑,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年原盐购进81929吨,完成年计划的81.24%;各类盐销售81545吨,完成年计划的86.47%;实现净利润1002.19万元,增幅6.25%。食盐计划完成率91.32%,碘盐覆盖率98%,合格碘盐食用率100%,货款承付率100%。3月底,办公地址从东区库充村库维街35号迁至火炬开发区(健康基地)海琴路3号,并将原办公楼物业租赁给都邦保险公司使用。根据《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有关内容,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考核评估各项工作,11月10日顺利完成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工作。在经营成本管理上,实行费用预算,严格按预算开支,控制成本,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增加效益。发挥整合效应,针对各网点整合后的实际,加强各网点经营管理,在销售环节特别是物流配送方面抓管理求效益,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优化组合,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果,从管理上见效果、求效益。

食盐销售】 按照年初提出的增加销量、增值渠道、减少费用的总体要求,在产品分装环节上,利用现有的分装条件,抓好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碘盐合格率。在销售上,通过组织架构的整合,从原来的10个分公司(专卖店)合并为现在的5个分公司,实行统一物流配送。据统计,全年车辆运输、场地租金及人员等费用比上年减少160万元。成立兴中分公司,专门负责小工业盐销售。按照省集团公司确定中山公司为渠道增值试点的相关要求,探索营销路子,寻找买方市场,推销相关产品,通过努力已开展海水养殖系列产品的销售,6月底前与嘉美乐签订合作协议,销售调味系列产品。年初,根据历年销量和今后的市场趋势,制定下达全年各分公司销售计划,实行绩效考核。各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要求,细化市场,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对全部客户进行分类,理清销售对象,保持合作。通过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赢取客户的信赖,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份额,巩固和提升销量。4月1日,按照省集团公司对多品种盐进行的撤架处理,对照已确定品种盐销售比例,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抓好400克自然晶盐的销售。6月,制订400克加钙雪晶盐促销方案,加大雪晶盐销售力度。8月起,400克自然晶盐和加钙雪晶盐的销量逐月增加。在小包装盐因客观原因减销的情况下,实现年利润比上年增加42万元。

市场监管】 8月14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通告》(中府通〔2009〕1号)。《通告》要求市公安、工商、卫生和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用盐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行为。为扩大宣传效果,经中山市盐务局申请,《通告》在中山电台、中山电视台和《中山日报》等媒体免费播报和刊登。9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盐业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通告》精神。9月22~23日,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国庆期间盐业市场检查的通知》(中食安办〔2009〕15号)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庆期间盐业市场检查,由市经贸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食药局、盐务局等7个职能部门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共检查镇区12个,农贸批发市场8个,副食批发和零售店铺320家,学校、工厂饭堂和食店115家,生产用盐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16家,查案10宗,收缴假冒伪劣食盐和工业用盐2738公斤,登记封存工业用盐、“三无”(无商标、无厂家、无执行标准)非法盐产品仓库2间,登记封存“三无”非法盐产品60吨和查扣运输假盐和工业盐车辆2部,媒体曝光和报道5篇次。10月,抽调盐政人员加强盐业市场监管,全年共检查市场405个,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30宗,查获各类盐175.5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区卫生部门的配合下,宣传盐政法规及防治碘缺乏病危害的重大意义。三个宣传日,共接待咨询2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此外,联合卫生、教育、发改局等部门重点对全市外来工子弟学校开展食盐安全和防止碘缺乏病教育,印制宣传资料7.5万份,按职能部门带老师、老师带学生、学生带家长的方式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还要求每位学生将家里食用盐带到学校集中登记,统一检测,发现不合格食用盐及时反馈,停止使用。全年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9万份,媒体曝光和宣传报道16篇次。(冯共喜)

附:中山盐业总公司领导名录
总经理:张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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