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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9》 【成文日期】2018-12-31 【点击率】972次 | |||
【农业农村概况】 2018年,中山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全年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105.74亿元,比上年增长3.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万元,比上年增长7.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至1.51∶1,差距为广东省最小。生猪饲养量24.34万头,出栏量18.09万头;活家禽饲养量867.96万只,出栏量685.6万只,全市水产品总产量33.28万吨。中山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4—18楼。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中山市完成2016年度安排的1.79万亩(1193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动工建设2017年度安排的4.91万亩(3273公顷)任务。在2017年度全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中山市获得优秀等次。至年末,全市基本完成4.26万亩(2840公顷)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全年全市修建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49座,田间道路153条共46千米;新修建护岸10座共1.8千米,机耕桥6座。
【农业现代化】 2018年,中山市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荐认定益农信息社67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44%。2个“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通过专家验收。扶持发展12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市场流通商务发展项目。引导中山盛道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打造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营销。发展水果等特色产业,推进建设神湾镇千亩水果良种示范基地完成镇级验收。全年农机总动力80万千瓦,新增水稻插秧机5台、水稻收割机6台、烘干机4套,更新水产养殖机械4000台;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农作物耕整地水平92%,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83.7%。
【农业品牌创建】 2018年,中山市推进“三品一标”(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地理标志)发展,新增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续展11个;续展绿色食品1个。至年底,全市有无公害农产品110个、绿色食品7个。全市有效期内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数量35个,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7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4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营专用品牌26个。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8年,中山市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9家,其中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1家、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家。有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7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52家,其中市级示范社25家、省级示范社2家。
【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 2018年,中山市引入各类农作物、水产品新品种282个,示范推广新品种47个,示范推广应用新技术21项,获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开展蔬菜工厂化育苗配送服务,培育各类作物品种30万亩(2万公顷)。推荐和指导2个单位申报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4个,面积3628亩(241.87公顷),认证产品30个,认定面积比上年增长134%,无公害认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农业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3782人次。制定《中山市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农民创业的指导意见》,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8人。聘请第4批农业科技特派员20名,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平安农业建设】 2018年,市农业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市春、秋两季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超95%,免疫抗体合格率超70%。全市产地检疫牲畜25.9万头、家禽628.4万羽,屠宰检疫生猪311.1万头、牛羊16万头、家禽267.7万羽。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出动排查人员1.57万人次,排查生猪场点2.38万个次,全年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位于火炬开发区的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称“市农检所”)检测资质项目由227个增至482个,并被认定为具备承担广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能力的检测机构,成为广东省具备该项能力的4家市级农产品检测机构之一。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11家农业企业参与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消费者可通过二维码获取农产品信息。全市农产品检测机构监测蔬菜样品10.72万个、畜禽产品20.77万个,合格率分别为99.9%和100%,省级各项抽检、抽查合格率100%;抽检水产品样品8799个,合格率99.62%,对不合格产品全部开展追溯处理;全市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向好。加强涉农信访及涉农矛盾排查,全市农村社会总体保持稳定。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市镇两级联合执法检查各类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263家次,立案22件,结案17件。推进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核查处理涉黑涉恶线索131条。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018年,市农业局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秸秆还田技术,实现化肥减量增效面积1.5万亩(1000公顷)。设立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小区60个,建立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示范区5300亩(353.33公顷),实施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试验示范,示范及推广面积超过21万亩次(1.4万公顷次),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73.48%,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48.2%。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山市农业源普查工作,在广东省内率先完成入户调查,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污染源普查质量审核。制定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国控例行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布设45个国控点采集点位信息。开展农业用地详查,采集样品516个,完成率90%。开展土壤修复田间试验示范,建立试验小区33个。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编制《中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边界划定方案》,组织开展岐江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近岸海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黑臭水体污染整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改等行动,全市关闭非法畜禽养殖场(户)868个,减少生猪存栏12.9万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1%,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5.8%,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编制《中山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8—2030)》,将全市61403公顷水域滩涂划定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制定不同的管控措施。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2018年,中山市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和《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三清理”指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三拆除”指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指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遴选民众镇新平村、南朗镇翠亨村、黄圃镇三社社区、坦洲镇新前进村、板芙镇禾尾村、小榄镇永宁社区为新农村市级示范村(特色精品村)创建对象,下拨建设资金6000万元。确定第二批24个美丽宜居村(镇级示范村)创建对象。
【农村综合改革】 2018年,中山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7.7万户,颁证率95.2%,确权成果完成市级验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形成《中山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清产核资的村级核算单位(含村办企业)340个,组级核算单位(含组办企业)2437个,核实集体资产总额412.8亿元。全市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社区)238个,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223个,完成率93.7%,确认股东94.15万人。探索股权继承和流转,办理股权继承5783人次。编制完成29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将111项委托镇区实施的职权事项推送至各镇区,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名优产品参展广东省第九届现代农业博览会】 2018年11月8日,中山市组织10个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在广州广交会展馆举办、为期4天的第九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主要展品包括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以及具有区域特色的加工食品。中山展销展示神湾菠萝、石岐鸽(鸽蛋)、黄圃腊味、番石榴茶等80个产品,涵盖水果、蛋类及其加工品、肉类加工品、果茶等生产行业,展示中山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成果。
【扶贫工作】 2018年,中山市开展结对肇庆市和潮州市精准脱贫工作,以提高肇庆市和潮州市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贫困家庭收入、住房安全、子女教育、基本医疗等8个方面为扶贫工作指标,推进产业项目落地、贫困户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累计筹集帮扶资金8.47亿元,实施特色产业项目590个,受益贫困户9530户;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33万人次,帮助解决贫困户实际转移就业、就近就业、自主创业8565人;累计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279个,完成住房改造2326户。2018年预计实现脱贫1.7万人,脱贫率93.9%。 2018年,中山市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制定《对口帮扶昭通市“攻坚克难”实施方案》,推动实现社会帮扶、人才支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行动,全市累计筹集援助资金3.83亿元。25个镇区(含翠亨新区)组成4个组团全覆盖对口帮扶云南省昭通市大关、盐津、绥江和永善4个县,结对帮扶深度贫困乡镇12个、深度贫困村25个。开展“万企帮万村”和“村村结对”活动,全覆盖结对帮扶深度贫困村182个。发动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及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募集社会帮扶资金1.25亿元;引导到昭通投资企业8个,实施产业合作项目11个,投资5.21亿元;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293期,培训1.75万人次,帮助贫困人口1.33万人实现就业。
【中山市“三农”工作改革开放40周年】 改革开放40年,中山落实农业、农村、农民(简称“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中山农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3.48亿元增至2018年的105.74亿元;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多年超过城镇居民,2018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至1.51∶1。 农业发展基础建设。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镇村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12—2018年全市建成“涝能排、旱能灌、渠相连、路相通”的高标准农田20万亩(1.33万公顷)。2008—2016年年市财政投入3.15亿元,镇村配套5.02亿元,建设硬底化主干农路1470千米。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广设施农业2000亩(133.33公顷),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设施面积13万亩(0.87万公顷),农机总动力79万千瓦,农机亩均动力1.3千瓦,农作物机耕水平92%,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82%。 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支持相关单位、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加快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7%。每年引进各类农作物和养殖新品种500个。在横栏镇、民众镇、南朗镇和坦洲镇成立农民培训学堂,加强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2015年起,在全省率先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聘请四批67名农业科技特派员,解决科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区域布局,调优产业结构,发展特色高效产业,建成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特色水果、蔬菜、观光休闲农业等为代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成西北部、东北部和古神公路百里绿色园艺长廊片区,中山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绿化苗木生产基地和交易市场,小榄镇、横栏镇、古镇镇获“中国花木之乡”称号。淡水养殖产量位居全省第五位,四大家鱼(指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占香港市场的40%、澳门市场的70%。出口澳门蔬菜占当地市场的50%。2006年,东升镇被中国水产养殖与加工协会评为“中国脆肉鲩之乡”。2012年,坦洲镇获广东省园艺学会授予“广东省特色水果之乡”称号;神湾镇获广东省园艺学会授予“神湾菠萝之乡”称号。2015年,民众镇获广东省园艺学会授予“广东特色果蔬之乡”称号。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地理标志的“三品一标”发展,至2018年底,全市有无公害农产品110个、绿色食品7个,有效期内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数量35个,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7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4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营专用品牌26个。 农村综合改革。1979年初,中山县率先以板芙公社为试点,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2001年,在全市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06年基本完成。改革后,将土地以股份合作形式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到村级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营运作,利于土地资源整合和适度规模化生产,同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提供体制保障。2007年,全面铺开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在部分地区实行“村改居”改革,作为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后续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2017年起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至2018年底,全市有集体经济组织的238个村(社区)中的223个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率93.7%,确认股东94.15万人。探索股权继承和流转,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颁证率95.2%。 农村集体经济。在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基础上,推行村级统一核算改革,有效整合农村生产要素,促进资产效益不断向村级集聚,优化集体资产结构。村集体集中整理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农业集约化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全市土地流转率超90%,形成10亩(0.67公顷)以上规模经营面积45万亩(3万公顷)。同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引入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以合作、入股、租赁等方式,发展优质物业型、服务型经济;引导村集体(社区)对原有棚户厂房进行改造升级,创新土地利用模式,盘活农村闲置用地,释放资源要素活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监管,按照“一个平台、一套系统、一级交易、一级监管、一级成果运用”搭建监管交易平台,规范监管农村集体“三资”,建有镇级资产管理平台24个,村级交易工作站289个,覆盖率和联网率均达100%,通过平台累计完成集体资产交易1.44万宗,涉及合同成交金额219.68亿元。 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均衡融合发展。2018年,成立以中共中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设立市乡村振兴办公室,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全市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构建乡村振兴“1+1+N”政策体系,印发《中山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提出印发6项重大规划、44项重点任务和22项政策文件的要求;至2018年底,各部门制定40项重大举措,印发20项政策文件;各镇区陆续制定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和文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基本搭建。稳步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遴选民众镇新平村、南朗镇翠亨村、黄圃镇三社社区、坦洲镇新前进村、板芙镇禾尾村、小榄镇永宁社区作为2018年新农村市级示范村(特色精品村)创建对象,确定第二批24个美丽宜居村(镇级示范村)创建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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