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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558次 | |||
综述【政法工作概况】 2014年,中山市政法各部门深化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队伍建设,保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法治建设逐步深化,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继续位于全省前列。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9—10楼。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4个处级单位合署办公。 【维稳工作】 2014年,中山市启动“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薛晓峰任组长的“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专门领导小组,实行市、镇(区)领导包案,开展专项督查,跟踪重点个案化解进程,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年全市滚动排查掌握突出矛盾纠纷442起,成功化解423起,化解率95.7%,其中报省备案的56宗重大矛盾纠纷,全部成功化解。应对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辟信息来源,完善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应对劳资纠纷、经济波动、股市楼市变化等不稳定苗头隐患,开展提前调解处理、及时稳控、化解等工作。选拔48名政法系统中层干部、320名民警分别到镇区挂职和任社区(村)“平安书记”,提升镇(区)、村(居)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两级平台,深化“六联”机制(指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联管)和“六进”社区(村)(指警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安全生产、视频和技术防范、禁毒和安置帮教等进社区与村),完善诉前联调机制,加大异地商会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实施《中山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改革。省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全年到省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减至上年总数的50%。抓好工程项目立项环节,推进重大项目稳评前置程序,实现全年社会大局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14年,中山市推进创建场所无“三害”城市(指毒、赌、黄)。深化“无医闹城市”建设,7月15日,广东省中山市依法解决医患纠纷、创建无“医闹”城市推广研讨会在中山市召开,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中央卫计委、司法部、省相关部门领导及中国社科院、中国医师协会等机构专家、教授参加会议,中国社科院研究会与中山市联合成立法治国情调研中山基地揭牌。推进社会治安视频三期建设,深化“村村通视频”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建设民用视频,实现社区(村)主要出入口、重点部位、公共场所视频全覆盖。推进视频云平台建设,整合各类视频资源实现共联共享,推动村居视频升级为联网式视频监控网络,提升实时监控效能。推进护路联防工作。以“粤安14”“六大专项行动”等行动为抓手,多警种合成作战,依法重拳打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涉车、涉枪犯罪等刑事犯罪。 【全民治安】 2014年,中山市将创建无“三害”城市、平安公交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制定《中山市创建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无“三害”十项措施工作方案》,清除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毒、赌、黄“三害”。依法停业整顿场所57家、吊销营业执照4家、罚款83万元,奖励涉黄涉毒举报466人次。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启动创建“平安水利”“平安金融”“平安出租屋”等项目,深化“平安校园”“平安公交”等创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平安细胞” “基层创安”活动。全年全市96.67%的村居、94.2%的小区、93.97%的厂企(工业园)、92.64%的市场(商圈)、65.24%的出租屋、99.1%的校园、100%的医院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2014年,中山市制定《中山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确定诉访分离原则,理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关系。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党委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全年接待群众32批次、64人次,没有因处置不力而发生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执行《中山市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救助帮扶71人共142.8万元。 【护路联防】 2014年,市委政法委与镇区签订安全责任书11份,开展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2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16处,整治或交由铁路部门管理199处,有17处在整治中,整治率92%。 【中山市法学会】 中山市法学会于2012年6月在市委党校礼堂召开中山市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2014年,中山市法学会新发展会员163人,会员总数328人。举办中山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组织会员赴其他省市交流学习3次,参加“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法治广东论坛”等7个征文活动,报送论文35篇、典型事例5篇,其中获得国家级奖励6篇。协助做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董 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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