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中山市支队(1991-199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2 【点击率】4140次


【机构沿革】 1990年2月,根据武警广东省总队通知,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佛山市支队中山市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山市大队(营级建制),下辖市中队和机动中队。1992年4月,扩编为中山市支队(正团级建制),下辖一中队和市中队。1995年12月,组建二中队。
 

【政治教育】 广泛开展革命人生观、爱国奉献、艰苦奋斗和尊干爱兵教育,成立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备课、笔记、作业、心得“四个本”和“五查五看”制度。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多种活动形式,增强教育的活力和效果,先后筹集资金11万元,购买图书近万册,出黑板报132期、墙报76期,请党政领导作报告12次,上法纪课19次,举办读书演讲7次、知识竞赛5次。运用“结对子”谈心交心等形式,深入开展互学、互帮、互管的群众性“三互”活动,使广大官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意识明显增强。开展“八不一要”(不抽烟、不喝酒、不下馆子、不进“三厅一廊”、不赌博、不进营业性溜冰场、不乱花钱、不向家里要钱,要存钱)活动,教育官兵遵守群众纪律,树立武警部队的良好形象。开展军营文化活动,组建了中山武警威风锣鼓团、中山武警合唱团、中山武警文学协会,既培养了军地两用人才,又活跃了部队的文化生活。1995年10月,获武警广东省总队首届“军营之声”小合唱比赛三等奖、首届军人体育达标运动会团体总分第六名;1997年6月,获迎香港回归10公里接力赛第六名。
 

【党团建设】 5年来,围绕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促进工作的目标,重点抓好支队党委的自身建设和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各项组织制度,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讲学习,讲团结,讲奋斗,讲廉洁”活动,贯彻中央军委12号文件,坚持集体领导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树立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注重落实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抓好党性党风教育,提高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和领导中队全面建设的能力。先后培训党支部正副书记6批36人次,发展党员193名、团员251名,表彰了5个先进党支部、5个先进团支部和52名党员、98名团员,有35名党员、60名团员立三等功,562名团员受嘉奖。
 

【军事训练】 严格按照《军事训练大纲》和上级的有关训练工作部署,完成军事业务训练任务,提高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干部骨干的教学法集训,支队党委成员跟集训人员一起研究教学法,解决训练中的难题,共举办集训班18期,培训干部骨干32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干部骨干的军政素质和组训能力。根据各中队担负的警卫、看守、机动、保障等不同的任务,实行分类指导,专勤专训,使官兵熟悉方案,掌握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把首长机关带机动部队的“处突”演练作为重点,抓住“理论学习、战例研究、想定作业”三个环节,加强处置突发事件的战术训练,进行了3次室内战术推演、5次模拟处置突发事件和跨区作战实兵演练。1996年8月分别获总队举办的参谋业务竞赛和训练尖子竞赛第一名和第四名。
 

【部队管理】 坚持依法从严治军,抓好部队的经常性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每年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集中人员、时间、内容进行学习,特别是1997年10月新的共同条令颁发之后,及时组织部队重点学习修改了的部分,提高官兵遵守条令条例的自觉性。依照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对部队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请销假、值班、查铺查哨等规定和制度。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案件)竞赛活动,以人员、枪弹、钱物、车辆为管理工作的重点,每两个党委成员负责一个中队,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加大管理力度。5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故案件。
 

【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对执勤战备工作的领导,高标准地做好各项执勤战备工作,确保固定目标的绝对安全和重大临时勤务的万无一失。坚持战备形势教育,克服官兵的和平麻痹思想,使官兵保持高度警惕性。开展“争创文明岗楼、争当文明哨兵”等活动,调动执勤人员积极因素,在执勤中自觉维护纪律,做到既讲文明和礼貌,又能站好岗和放好哨,树立武警部队钢铁和文明之师的形象。5年共派出兵力3.3万多人次协助公安机关围捕、打击车匪路霸、押解、处决、警戒、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及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其中抓获各类案犯数百名,执行处决勤务65次、处决罪犯300多名,押解罪犯5000多名、行程3.2万多公里,执行城市武装巡逻580次,执行中央首长、外宾和大型活动的警卫任务69次,参与打击车匪路霸活动270次,参加社会综合治理2次,参加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9次,参加抗洪、扑灭山火等抢险救灾行动40多次。
 

【后勤保障】 1995年12月,建成占地88.3亩的支队办公大楼和3个中队的营房,营区内种植果树1300多株,植草皮3900多平方米,营区道路两旁植花草900多米,使营区整齐规范,花木成荫。提倡勤俭办一切事情,严格经费审批和使用。积极开展农副业生产,发展种养殖业,开垦荒地6.3亩,收蔬菜瓜果8万多公斤,养猪690头,产肉15.8万斤,改善了官兵的伙食,提高了部队的物质生活水平。
 

【拥政爱民】 认真贯彻军队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的精神,积极开展“警民共建”、学雷锋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先后为共建单位派出校外辅导员280多人次,上法制课60多场次,对学生军训3.6万人次,走访地方单位146次,走访群众1560多人次,召开警民座谈会23次;派出学雷锋小组1290多个,做好事1380多件,清理污水沟1.28万米,植树6.5万多棵;在拥政爱民活动中共派出官兵1.58万多人次,派出车辆360多台次。1995年7月被评为省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996年6月被省政法委评为为民、便民、利民先进单位,1996年8月被评为市拥政爱民先进单位,一中队、市中队被武警广东省总队评为学雷锋先进集体,293名官兵分别被省总队和市支队评为学雷锋标兵。
 

【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围绕“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要》。5年来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274万元,用以基层设施建设,为全面落实《纲要》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组成抓基层协调小组,对基层实行面对面指导。5年共举办《纲要》培训班6期,培训按纲建队明白人(指知道怎样按照《纲要》来规范和指导部队建设的人)、实干家(指能够带领官兵按照《纲要》的标准和要求建设部队的人)72人次。1997年5月,参加省总队举办的《纲要》培训班,经过考核,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三名,并获省总队通报表扬。1997年6月,组织4个工作组,下基层进行为期1个月的落实《纲要》教育整训,提高中队党支部领导基层全面建设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开展“争创先进中队”、“争当优秀士兵”活动,提高基层建设整体水平,先后有3个中队4次被省总队评为落实《纲要》先进中队,209名战士被评为优秀士兵。 (胡新华)
 

附录:1992~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支 队 长: 施锐远(1994.11~1997.12)

      张定辉(1997.12起)

第一政治委员:梁庆添(1992.4~1994.4)

       梁国豪(1994.5起)

政治委员: 陈程洪(1994.11~1997.1)

      张双印(1997.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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