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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1 【点击率】1743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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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 开展以“一化三技”(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技术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全市电工房和锅炉房竞赛、“百家企业安全质量效益杯”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92~1997年,共评选出许继海、陈菊芬、张炯福3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叶国珩、许继海、余兆斌、古文平、梁耀坤5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8名广东省劳动模范,16名广东省先进生产(工作)者,4个广东省模范集体,13个广东省先进集体,表彰了140名中山市劳动模范,29个模范集体,2391名先进生产(工作)者,52个先进单位和210个先进集体,弘扬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1995年9月,成立中山市劳动模范协会,定期组织各种活动,使劳动模范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1996年1月,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劳动模范协会联合提出《关于中山市模范先进人物有关奖励待遇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物质生活待遇。 【贯彻法律法规,维护职工权益】 从1991年起,市总工会结合自身的实际,重点贯彻实施《企业法》、《合同法》、《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10多个法律、法规,并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主席分管、有部门专人检查实施。1995年6月,成立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使工会的法律工作实现了规范管理,有力地加强了工会的法制建设,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了条件。至1997年底,共立案330件,结案327件,结案率99%,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12件。在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从1995年第四季度开展试点到1997年全面推广,共有321家不同类型企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1996年9月和1997年3月,分别被评为市“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送温暖工程】 1993~1997年,把为特困职工排忧解难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积极推动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建立健全特困职工档案,规范送温暖工程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制度,把这项工程纳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春节前慰问特困企业和特困职工,5年共拨款437.08万元,分别到47家(次)特困企业进行慰问,慰问了2500户(次)特困职工和180多户鳏寡孤独职工,受惠职工2万多人(次)。1995年4月成立中山市职工解困互助基金会,把每年5月定为全市职工解困互助月,号召全市职工“人人为基金会捐助5元钱”,共筹得善款40多万元。1997年10月,开展了“百人帮一人,百家助一家,手拉手,心连心,齐齐跨进21世纪”的扶贫济困活动,在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中提倡每个干部职工从1997~1999年内每年捐款50~100元。至1997年底,已筹得基金170多万元,每半年发给特困职工一次慰问金,或对困难职工临时补助,累计发放慰问金(利息)50多万元。起草和实施《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暂行办法》,根据特困职工档案,对保障线下的困难职工核发补助金,1997年12月,向210户特困职工每户发放1000元救济金,并协助市政府定期向他们发放一年2次的生活保障金共28万元。各级工会把送温暖工程与再就业工程相结合,在教育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和增强择业能力基础上,积极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牵线搭桥,1997年共有1300多名富余下岗职工再就业。 【自身建设】 通过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工会组织不断巩固发展壮大。至1997年底,全市30个镇区和31个系统成立了工委会,基层工会发展到1050家,会员118702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工会324家。1995年,被省总工会评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特等奖。工会干部素质不断提高。坚持每年举办工会主席岗位培训班,组织全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管理和学习工会业务,并领取上岗资格证,较好地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坚持开展创建“先进职工之家”和“先进基层工会”竞赛活动,举办评选“十杰”职工之友、“十杰”工会工作良师益友、“十杰”工会积极分子等活动,不断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至1997年底为243家基层工会领取了社团法人资格证。围绕“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经济发展”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做到有专门办事机构,有专项经费,有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办学阵地,有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政策机制,保证了全市的职工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7年全市共培训职工45万人次,其中,参加岗位培训36万人次,占参加学习培训总人数的80%。1991年,市职教办被评为广东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 【推行企业集体合同制度】 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关于“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的规定,在全市各类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坚持每年召开1~2次全市企业集体合同工作动员会和经验交流会,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协同劳动局先后提出了“集体合同试点工作方案”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1995年第四季度,选择了5家不同类型企业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1996年扩大试点,有126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1997年进入全面推广与逐步提高的阶段,有190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3年共有321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国有企业95家、集体企业111家、外商投资企业103家、私营企业12家。1996年和1997年,均超额完成省总工会下达中山市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任务1倍多。签订集体合同为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矛盾、稳定职工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镇区工会工作】 1997年4月下旬,在板芙镇召开工会工作现场会,总结板芙镇管理区成立“小三级”工会工作网络的新经验,推广了板芙镇领导重视、工会主动、措施得力、工作扎实的做法,为镇区工会工作树立了典型。会后,市总工会2次在市委《内部通报》上通报了各镇区工委会挂牌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的情况。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切实加强镇区工会工作的意见》,使绝大多数镇区党委加强了组织机构、干部配备、工作计划等方面的工作。 【加强职工民主管理,落实依靠方针】 1997年,各级工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9月,在市美怡乐食品有限公司召开了全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现场会,介绍了美怡乐食品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的经验。在市委组织部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考核期间,注意发挥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配合市委派出的考核组,认真组织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考评。至9月底,全面考核了市属国有企业128家、领导成员461人,市属集体企业88家、领导成员320人。 【职工教育再上新台阶】 1997年,全市职工教育克服了经济形势偏紧的困难,出现了学习人数多,办学档次高,教学形式活,职教队伍好,经费投入大,教学质量高的喜人局面。全市参加学习53541人,其中岗位培训48775人,继续教育3053人,高等教育1429人,投入经费1838万元。市外经委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继续办好有60名公司经理参加的大专班,强化办学管理,充实办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石岐职工业余学校全年办了55个班共6000多人,其中参加成人大中专自学考试辅导800多人。邮电局投入了1300多万元,建起了有6000平方米的职工培训大楼,内设有多媒体实验室等8个专用教室,受到前来指导工作的国家邮电部部长的赞赏。市职教办多次召开职校校长汇报会,教师节期间,与市劳动局联合表彰了郑国功、陈华胜、李浩才等50名职教先进教师和优秀考评员。 【“安全质量效益杯”劳动竞赛】 1997年7月起,与中山市竞赛办公室联合在全市工业、交通、邮电、建委、财贸等系统共108家骨干企业中开展百家企业“安全质量效益杯”劳动竞赛。推动各参赛单位抓安全、保质量、搞革新、挖潜力、降消耗、增效益,评选出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今日集团公司、中山港工业开发总公司、美怡乐食品有限公司、电机电器总厂、纸箱总厂、石岐衡器厂、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等20多家先进企业。 【退管工作】 1997年,全市有会员26657人,活动场所总面积16276平方米。文体活动上层次,成立了中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木兰拳拳会。中央及中山电视台分别播放了西区退管会老人“晨运”节目。开展义务物价监督活动,全年协助执勤1676人次,检查总户数46605户,交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章违纪3993户,为全市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的物价检查工作作出了贡献。敬老服务一条龙活动在全市基本形成系统化和网络化,使老人在水、电、行、医、乐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或免费服务,1997年,有24个单位参加了这一活动。各级退管组织热心公益事业,为“万人行”等活动义演筹款,为孤寡、特困老人排忧解难,积极协助社会、居(村)委会做好治安、计生、绿化、卫生及调解家庭纠纷等工作。西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光被评为1995年度中山市“十杰市民”。 (李文宇、吴泽华) 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主 席:麦汝祥(1989.4~1994.9) 左燕芳(1994.9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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