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2003)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4 【成文日期】2003-12-11 【点击率】1994次


【简况】 全市有佛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基督教教务会、市天主教爱国会等4个宗教团体。佛教协会设佛寺庙庵堂6间,僧侣尼54人,信教群众2208人;基督教设教堂7间,神职人员12人,信教群众2208人;天主教设教堂2间,神职人员4人,信教群众500人。2003年,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中国社会相适应,团结并帮助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抵制境外宗教渗透。10月,接受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检查中山宗教法规执法情况,获得高度评价,认为中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机构到位、教产落实到位、教育宣传到位和管理到位。


【预防“非典”工作】 4月29日,召开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通报全国、全省的“非典”疫情及中山基本控制“非典”疫情的情况,要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宣传和对疫情的预防控制。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防控“非典”措施,指导各场所进行环境设施消毒,暂停进行大型宗教活动,密切注意场所内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身体状况,确保宗教界顺利渡过“非典”时期。


【宣传调研】 结合市委的调研年计划,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的要求,与市公安局联合组成调研小组,到中山海关、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及各镇区,开展1999~2003年境外宗教渗透情况的调研。总结反渗透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具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稳定宗教领域】 市民族宗教局结合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的年检,严防乱建庙宇和滥塑佛像的歪风反弹回潮,加强对乱建庙宇和滥塑像的清查。9月28日,依照《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为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会同公安部门取缔南朗镇一基督非法聚会点。2003年,共取缔非法宗教活动3宗,分别发生于南朗镇、石岐区、板芙镇。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配合宗教界募捐17.3万元援助省内连南、连山、乳源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贫困户搬迁,其中,市佛教协会捐款13.3万元,基督教会和市天主教会分别捐款3万元和1万元。佛教协会还向市教育创新奖励基金捐款3万元,向福利院等弱势群体捐献粮油一批。


【少数民族工作】 全市有4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3112人,主要从事医生、教师等职业。2003年,民族宗教部做好各项民族协调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年初,配合市公安局清查来自西藏、新疆无业人员在市内经营假虎骨、藏药等物品的诈骗违法活动;6月初,国内著名的杂志《读者》在第12期刊登一篇严重伤害民族感情的文章,组织及时在市内追回2240本,帮助减少其不良影响。9月6日~13日,小榄镇毽球队代表广东省参加在宁夏举行的全国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金牌和银牌各一枚。市民族宗教局获民族宗教委颁发组织奖,并受到省民族宗教委的表彰。12月11~12日,组织政府机关、学校、金融、企业等单位的30多位少数民族干部前往恩平开展联谊活动,增加各民族干部之间的沟通了解。(陈书欣)


附:2003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名单

局 长:张传永

副局长:曾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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