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2265次

【纪检监察概况】 2015年,中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着力查办案件,惩治腐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从源头治腐;聚焦中心任务,激活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10月30日,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中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5楼。

 

【市纪委全体会议】 2015年1月30日,中共中山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全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君能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全会李君能所作的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提出2015年的工作任务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改进作风,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开创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创新“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建设新局面提供保证。市纪委领导和各部门代表350人参加会议。

 

【党风廉政建设】 2015年,市纪委围绕“两个责任”,对24个镇区和国资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市直部门开展调研,并经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山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山市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分为6大方面34小项,分解到有关市直单位落实。组织各市直单位和镇区党委(党工委、党组)第一责任人与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东区、市发展改革局等6个单位和镇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各镇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书面述责述廉述德。

 

【监督检查工作】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围绕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维护党的团结,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市委开展的“一改两稳三确保”(指2014年在中共中山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的报告指出,切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以稳增长和保稳定为工作重点,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民生福祉有新的改善)等重大工作举措的保障,加强对转型升级、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社会善治、体制改革、固本强基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事件的监督检查以及强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参与广珠西线高速中山路段“5·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联合市环保局就环境污染问题先后对民众镇政府和小榄镇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市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43个部门、849个审批事项、26.7万个审批件实施在线监察;行政效能投诉系统共接收107件投诉,其中处理99件。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建设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5年,中山市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实现对35个政府组成部门和24个镇区派驻监督全覆盖,打造市镇两级的立体派驻监督体系。对驻在部门和镇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列席党委会议,对“三重一大”(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当月实施备案、告知和检查,对重点岗位人员每年实行廉政评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驻在单位和镇区班子会议203次,提出建议72条;备案审查288份驻在单位班子会议纪要,提出意见23条;开展廉政谈话184人次;抽查“三重一大”事项93项,纠正不规范问题59个;推动完善制度177项。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年接收信访件838件(次),比上年下降38.02%。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官商勾结、贪污受贿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注重强化查办案件的警示功能。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要求,按规定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情况。注重案件审理质量,执行“镇案市审”制度,确保基层案件的办理质量。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研究部署中山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按照涉密程序加快市廉政教育基地(市纪委办案点)建设,加快对办案点对象房施工改造,开展新办案场所选址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和修订《办案点使用登记制度》《办案点谈话管理制度》《视频监控和智能化系统管理制度》等5项办案点规范管理制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市纪委自办案件“零申诉”和案件申诉“零变更”。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41名党员干部澄清举报问题,保护一批受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10月15日,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市纪委副书记万延生传达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并讲话,市纪委常委梁权兴总结通报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纠风工作】 2015年,市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狠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制定中山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管理。出台制度整治不作为不担当,联合市委办、市府办和市委组织部制定《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责任追究办法》,对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查处顶风违纪案件。重点对春节前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工作情况、“两违”建筑(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改情况、环境污染整治情况等,开展作风暗访,并制作一期作风暗访片。市“7788”廉政账户收缴“红包”礼金87万元。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转发省纪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以办案执纪为抓手正风肃纪。

 

【预防腐败工作】 2015年,市纪委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抓源头防腐,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市公安局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市城乡规划局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首个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确定小榄镇、沙溪镇、住建局为2015年“以案治本”工作联系单位。探索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指导督促全市23家非公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联系点所在镇区建立健全镇企联动服务机制。强化廉政教育,将领导干部尚德养廉行动作为全民修身的龙头工程,加强领导干部官德教育,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继续发挥中山市13个廉政教育基地的教育平台作用,打造覆盖市、镇、村的廉政教育基地网络。成立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和市漫画馆2个廉洁文化创作基地。建立典型案件发布机制,通过中山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微博加大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发布。打造由“廉洁微小说”“廉洁微箴言”“廉洁微广播剧”“廉洁微播报”“廉洁微视频”共5大栏目组成的系列“廉洁微品牌”。发挥预防腐败专家委员的智库作用,征求并听取专家委员对开展预防腐败工作、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重大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以及纪委“三转”(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市监察学会工作,召开市纪检监察学会第三届理事会议,并更名换届。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2015年,纪委监察局推动四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围绕“两个为主”,印发《关于提供镇区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基本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的通知》,全面收集镇区所有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基本情况、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为提名考察工作做好准备。围绕探索建立派驻市直部门和派驻镇区纪检监察组联合监督、专项监督机制,市纪委认真研究,结合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制定《中山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检查专项工作中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防治腐败制度建设情况等;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通过采集政府投资项目各环节的数据,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廉情评估和及时预警;围绕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改革试点,对市公安局开展试点工作指导,市公安系统1675名科级干部和拟提任科股级领导干部完成报告工作。

 

(张 林 廖安篮)

上一篇: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 【关闭窗口】 下一篇: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