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0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6 【点击率】2353次


【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 2月22日,在市会议中心举行。传达学习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君能传达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全会的《工作报告》和《决议》。市领导黄树安、丘树宏、陈金胜、雷彪、区碧群、王远明等出席,市纪委全体委员,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纪委(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市直机关单位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等近300人参加会议。


【党风廉政建设】 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工作。制定实施《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对68名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和镇区新任的党政“一把手”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8人次。组织开展对制止党政干部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禁止党员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参与赌博的专项检查,全市158个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出入境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公用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压减大型会议32个。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开展工作调研,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逐一检查24个镇区,推进完善和规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试点工作。强化纪律监督,推动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加强与公检法、计生、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全年筛选纪检监察案件线索158条。健全案件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实行案件台账化管理。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处一批腐败案件。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897件次,查办党员、监察对象违纪案件70件,结案59件,处分59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6月,开通“12388”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电话专线和网上举报。至年底,接受群众电话举报678次,受理46件。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3件,涉案金额607万元。


【从源头治理腐败】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镇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实行分区域分类别考核,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与有关部门推动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及调整事项102项。配合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资金审核审批制度,在部分市级预算单位试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全面推行镇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对市财政非税收入、支农资金等管理使用的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663项,总造价71.61亿元,节约投资7.08亿元。进入有形土地市场进行公开交易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84宗,交易金额21.84亿元,超出底价3694.5万元。政府采购金额18.83亿元,节约资金2.44亿元。


【“周五民声”栏目】 6月11日,将政风行风热线“周五民声直播室”更名为“周五民声”栏目,栏目以倾听民声、解决民难、汇集民智、凝聚民心、推进民主为原则。市纠风办协同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栏目的社会效应。落实跟踪问效制度,督促参与栏目部门认真答复和处理群众反映与投诉的问题,以跟踪问效表的形式,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登记、核实、解决和回复流程上落实到位。全年组织23个部门、行业参与31期栏目,解决解答群众投诉及咨询问题152个。


【中共中山市委纪检工作改革开放30年】 1978年12月,中共中山县委组织部设监察组。1980年3月,重建中共中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复查纠正历史案件和“文化大革命”的冤假错案,提出申诉的党员干部1243人。经复查落实,撤销原处分765人,减轻处分299人,维持原处分1487人,改变剥削阶级成份261人,恢复党籍33人,恢复公职222人。为原石岐市委书记、市长郑吉平反,对解放初被错杀的原中山县第三区区长袁世根案进行复查,平反昭雪。1979~1986年,复查受处理党员3800多人。1982~1986年,立案查处党员干部经济违纪违法案件154件。2006年起,重点对各镇区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商业贸易、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部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作指导督促,检查评估。2006~2008年,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11宗,涉案金额2187.9万元。1979~2008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720件,筛选案件线索2857条,为863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2008年,开通“12388”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电话专线和网上举报。
  1997年,制定《中山市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推行勤俭节约。2000年,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和规范内宾接待工作的意见》,压缩全市性会议112个。2001~2008年,压缩全市性会议266个。2002年,制定《中山市市属资产营运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细则(试行)》。2005年,27家企业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已执行述职述廉规定的领导67人。2006年,修订完善涉及公有企业管理方面的49项制度,考核市属营运集团的党委领导班子及董事长等14名领导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008年,385名处级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
  1984年,市纪委到基层调查请客吃饭、送礼和购买平价商品、收回扣、受“红包”、执行外事纪律等问题。1989年,围绕涉外活动开展调查研究。2001年,围绕“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调研。2002年,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困难和对策”调研。2003~2008年,开展“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农村征地、“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依靠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反腐败机制等30多个专题调研。
  1993年起,每年组织召开“廉洁自律”党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对照中央、省和市提出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2003年,制定《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工作意见》,与24个镇区的党政负责人谈话。2004年,市委领导对换届后进入市党政领导班子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005年,制定《中山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05~2008年,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163人次。2004~2008年,对新任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和镇区党政“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155人次。2007年,制定《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廉政警示谈话制度》。
  1999年,协助市委、市政府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会计委派制度和财务总监制度,对4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有50%的镇区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向市属八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派驻财务总监。全面推行三级经济责任审计,坚持村级换届前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结果公布,逐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制和审计结果公告制。2005年,推进以市司法局、东区党工委、西区长洲社区和古镇镇古一村为试点单位的市直机关、镇区、村(社区)三级“一把手”监督试点工作。以市委办作试点、小榄镇为镇区试点,探索建立市管领导班子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决策权的监督。
  1998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工作。1999年,试行政府采购制度。2000年,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2004年,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2005年,进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市制定《中山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各镇区、各责任单位成立惩治与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2007年,继续深化市五项制度改革和四项制度建设。2008年,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彭宏亮)


附:2008年市纪委领导名单

  书 记:李君能

  副书记:谢广升 王星业 蔡 宏

  常 委:冯汉辉 郑咏梅 陈志维 梁权兴 余日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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