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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996次 | |||
信访【畅通信访渠道】 2014年,中山市信访局(简称“市信访局”)按期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组织开展市长专题接访活动12期,视频接访活动6期。推进全市“一网打尽”信访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绿色邮政制度,网上及短信信访办结率100%。发挥驻接访大厅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推进信访听证工作,在东区、西区、三角、港口主持召开4场听证会,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评理;做好“诉访衔接”,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有关“诉访分离”规定,对适用法律救济途径的信访事项,向信访人提供涉法涉诉指引手册,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市信访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1楼,群众来访接待室驻市委市政府大院1号门东行50米。 【信访业务培训】 2014年,市信访局注重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加强队伍建设。6月30日至7月1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中山市信访系统《广东省信访条例》学习培训班;12月3—4日,举办中山市网上信访工作推进业务培训班,培训课程包括加强初信初访办理、信访案件档案管理、网上信访系统业务讲解、网上信访系统上机操作等内容。各镇区分管领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人和信访维稳工作重点部门信访干部共350人参加培训。 【信访宣传】 2014年,市信访局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向各镇区各部门提供宣传资料9.8万份,组织各单位统一开展“6·15”信访集中宣传日活动。组成6个检查组赴各镇区各部门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现场检查督导。促进信访事项公开,在各镇区、各部门接访场所和政务网站公布信访渠道、查询电话、受理范围、信访法律法规等事项。全年编发信访简报12期,推广市属部门和相关镇区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经验做法。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题信息43期,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房地产销售纠纷、中考改革等热点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社情信息。做好“中山市信访局”微博信息发布工作,每个工作日发布1则以上微博,包括全市信访系统的工作动态、信访法规政策等。 【领导接访下访活动】 2014年,市信访局举办12期市长专题接待日活动,每月就城建国土、文教卫生、民政社保等信访问题,安排主管市领导分类接访,邀请相关部门领导陪同接访。结合市长接待日活动,举办视频接访活动6期。市委书记薛晓峰多次对信访工作做出批示,阅批群众来信;市长陈良贤在新年第一次市长接访日接访多批群众;市政府副市长谭培安经常调研信访工作,现场指导信访各项工作的开展;其他市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包案调处重大信访问题、下基层接访群众。 【信访绿色邮政制度】 2014年7月1日起,中山市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信访绿色邮政制度,即群众以书信形式写给市委、市政府、相关市领导及市信访局的平信,不需贴邮票免费邮寄,邮资统一由市信访局结算,该举措在《中山日报》登报通告。实施绿色邮政对引导群众通过书信形式反映诉求,降低群众信访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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